%A1%A8彰神东电力公司第三届劳动模范的通知_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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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文件

神华电办字„2011‟192号

关于评选表彰神东电力公司第三届

劳动模范的通知

各单位:

近年来,公司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国际一流的资源综合利用发电企业进程中,着力提高管理水平,扎实推进“五型企业”建设,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各项事业蒸蒸日上,成绩显著。广大职工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开拓创新,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期间涌现出了一大批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开拓进取、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弘扬新时期劳动模范的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和拼搏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积极性,推动神东电力事业全面快速健康发展,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评选表彰第三届劳动模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发展的要求,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技术骨干和创新型人才,严格标准,严守程序,严保质量,做好推荐评选工作。通过评选表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激励和鼓舞广大职工为建设以资源综合利用为特征的国际一流企业做出更大贡献。

二、组织机构

设立劳动模范评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由公司工会副主席折华亮同志兼任评审办公室主任。

三、评选表彰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神东电力公司正式在册职工(已评为公司劳动模范的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评选名额:5—7名。

四、评选年限

2008年—2010年

五、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一)评选推荐劳动模范的必备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过硬,具有

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

2.服从组织,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勇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劳动技能,本职工作成绩显著,能够得到职工的公认。

4.诚实、正直、爱岗、敬业、关心集体,克己奉公,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协作精神。

5.近三年内,安全生产无事故,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纪违规现象。

(二)评选劳动模范的特殊条件:

1.近三年内两次被评为公司级各类先进,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声誉。

2.近三年内两次被评为公司优秀管理干部,并能带领所在单位(部门)连续三年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基建任务,工作成绩突出,经济效益连续大幅增长。

3.近三年内获得过一次集团公司或省部级先进(优秀奖)称号,工作成绩优异,得到职工普遍认可。

4.近三年内两次获得公司技能大赛前三名。

5.重大经济技术创新成果的主要组织实施者或主持人,为企业创收500万元以上。

6.在加快公司发展、深化企业改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

劳动模范的评选标准,除应具备全部5条必备条件外,还需具备特殊条件中的任意1条。

六、评选、推荐、审批程序

1.各单位、各部门推荐本单位、本部门符合条件者,并附单行材料,于4月5日前上报公司评审办公室。

2.4月6日—4月10日,评审办公室在公司内网公布各单位、各部门推荐的劳动模范候选人,并进行网上投票。

3.4月11日—4月19日,评审办公室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对网上投票前12名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

4.4月20日—4月23日,评审办公室将考察报告及评审结果报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审定。

5.4月24日—4月28日,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劳动模范人选后,在全公司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6.5月1日前,发文公布公司第三届劳动模范,授予荣誉称号并进行隆重的表彰奖励。

七、劳动模范的表彰奖励

公司在“五一”期间举行劳动模范表彰仪式,颁发奖章、证书,并给予每位劳模10000元的奖励。

八、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评选劳模是全公司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评选活动和争先创优活动结合起来,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2.严格标准。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推荐评选的标准、程序,坚持好中选优,严格把关。要保证推荐评选人员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真正把各个岗位上的优秀人才和杰出代表评选出来。

3.强化宣传。要把推荐评选劳模的过程,作为宣传劳模先进

事迹、弘扬劳模精神的过程。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具有时代特色的劳模先进事迹材料,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出宣传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氛围。

4.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于4月5日前将推荐结果(附单行材料、三年内获得荣誉证书复印件和劳模登记表)上报公司评审办公室。

联系人:乔晓虹李莉

电话:0912-82390070912-8239036

附件:神东电力公司劳动模范登记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人事 劳动模范 评选△ 通知本部:公司领导、副三总师,各部门。

神东电力公司办公室2011年3月25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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