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遵义市水务投资_遵义市人民政府领导
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遵义市水务投资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遵义市人民政府领导”。
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四届43次常委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组建按照《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
附件: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
2013年5月23日
附件
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
为切实加强遵义市水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市第四次党代会“组建农业、水务等投融资实体”的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提出遵义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水投公司)组建方案。
一、组建原则
(一)建立健全融资、投资、建设以及运营管理有机统一、高效运作的现代投融资机制,统筹遵义市重点水务基础设施(含城区、产业园区水源工程、供排水工程和污水处理工程等)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二)以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实现水务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良性循环,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市水投公司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待条件成熟时,逐步改建为股权多元化的国有控股有限公司。
(四)市水投公司为市政府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企业领导纳入市委管理,其中:董事长、总经理按正县级干部配备,监事长及企业副职按副县级干部配备。
二、组建方式
(一)以市供排水总公司和市湘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基础,整合市水利局、市城管局等管理的水务单位,组建市水投公司。
市水投公司组建后市湘江水利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整合后的市供排水总公司为市水投公司的副县级全资子公司。
(二)各县(市)以重点水务基础设施的国有资产为股份,入股市水投公司,其授权的出资人代表进入董事会。市水投公司在各县(市)设立子公司。
三、注册资本
(一)公司首期注册资本为176443.29万元。其来源为:
1.市水利局管理的遵义灌区管理局的一期工程82626.05万元;遵义市海龙水库工程19962.4万元;遵义市万里水库工程5649.79万元。小计:108238.24万元。
2.市城管局管理的中心城区污水截流工程35782.49万元;北部污水处理厂4663.03万元;北部新城污水处理工程配套管网1589.96万元。小计:42035.48万元。
3.市供排水公司净资产(股权部分)21169.57万元。
4.市级财政按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2号文件的规定提取的2013年度土地收益的12%和水利基金、水利规费等5000万元作为首期货币资本注入市水投公司,以后年度也作为货币资本投入市水投公司,县级子公司的货币资本注入方式同市级一样。
(二)公司的第二期注册资本待公司正式组建后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市水利局所属水利水电建设总公司、水利水电开发公司、水利水电物资站;市供排水公司所属青山水厂;遵义县水利局所属自来水公司;红花岗区水利局所属红岩水库、东城水厂和市城管局所属江河城市排水管网有限公司等单位的水务资产进行清产核资,评估验资后将上述净资产以国有股权划转到市水投公司作第二期注册资本。
(三)第三期注册资本为各县(市)重点水务国有资产划转到市水投公司。市水投公司以股份形式再划转到各县(市)子公司,作为子公司组建的注册资本。
(四)市水投公司投入形成的新资产。
四、主要职能
(一)负责授权范围内水务国有资产的运营管理,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依法享有国有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和资产处置权。
(二)出任市级大中型骨干水源工程、供排水工程、治污工程等水务工程的项目法人,以市级注入的资产和省水投投入的资金以及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投入的自筹(股本)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广泛吸纳社会资金、金融资金,组建以项目为载体的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大中型骨干水源工程、供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和经营。
(三)负责中心城区300或400万人口规划范围内水资源的统一开发和经营。县级子公司负责本县(市)区域内城乡水资源的统一开发和经营。
(四)负责土地收储。
五、经营范围
重点水务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性水务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及经营管理;大中型水务基础设施项目代建;区域性水资源综合开发、经营管理;水务中介服务;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工程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广告经营;水利旅游及相应范围内的地产开发;水务物资的经营。
六、营运方式
(一)公益性水务基础设施项目按照市政府安排组织资金投入。
(二)准公益性和经营性水务基础设施项目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市场化运作,实现投资、融资、运营、管理和偿债等方面的良性循环。
(三)对收储的土地进行开发,获取收益,作为项目建设和偿债的资金来源。
(四)开展涉水事务的经营和中介服务,实现经营收益,作为项目建设和偿债的资金补充。
七、组织机构
(一)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市水投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1.董事会由5-13人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副董事长1名(兼任总经理)、执行董事3名、政府安排兼职董事1名。成立子公司的县(市)授权的出资人代表各委派1名董事人选陆续加入董事会,最终董事会的人数不超过《公司法》规定的13人。
2.监事会由5人组成。设监事长1名、监事3名、政府安排兼职监事1名。3.经理层由6人组成。设总经理1名(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3名(其中1名兼任整合后的供排水公司董事长)、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总会计师)1名。4.公司领导干部职级:董事长、总经理人选按正县级干部配备,监事长及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人选按副县级干部配备。
5.所有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按《公司法》规定程序任免和管理。
(二)内设组织机构。
根据职能和工作需要,市水投公司内设机构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建设管理部、投融资计划发展部、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监管部、监事会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八个部门。
(三)公司党的组织机构。
根据“遵党发„2012‟9号”《中共遵义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市水投公司组建后党员人数将达300人以上,需建立党的组织机构,成立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公司董事长兼任),副书记2名(其中1名由公司总经理或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兼任,专职副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同时兼任纪检书记)。党委书记按正县级干部配备,副书记按副县级干部配备。
其他整合后的子公司按规定设立总支部或支部,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机构(执行董事是党员的作党委委员)。
(四)工、青、妇组织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
(五)全资子公司??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党的组织机构。1.董事会由5人组成。设董事长1名(法定代表人、市水投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副董事长1名(兼任总经理),执行董事2名,兼职董事1名。
2.经理层由6人组成。设总经理1名(党委书记)、副总经理3名、总工程师1名、总经济师(总会计师)1名。
3.成立党委,在水投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工作。设党委书记1名。4.工、青、妇组织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
5.公司领导干部职级: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人选按副县级干部配备,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以及公司中层干部人选按正科级干部配备。
八、任期及考核
市水投公司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公司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按照市管企业管理。
九、实施步骤
(一)组建方案报送市政府批准。
(二)力争2013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
(三)组建市水投公司领导班子。
(四)市水投公司《章程》报市国资委批准。
(五)完成市级资产划转以及债权债务处置等手续。
(六)完成市水投公司登记手续。
(七)完善市水投公司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
(八)完成对各县(市、区)入股资产的清产核资及划转工作。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政府按相关程序和规定指导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