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职责11_综合办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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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职责
1.收集、整理和保管工程监理方面资料、档案等;
2.负责驻地办各种文件、资料的打字、复印工作以及收发文件的登记、编号、送阅和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整理、编写驻地办主持的会议纪要、汇报材料、工作总结、宣传简报;
4.负责监理人员考勤及日常财务开支的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监理人员的参观、学习及有关业务培训工作;
6.负责生活、办公、用车等后勤保障工作;
7.在得到驻地监理工程师授权后,行使受权范围内职权。
8.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办职责1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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