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蕾坛路(东风路~红玉路)工程_南宁市建筑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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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蕾坛路(东风路~红玉路)工程
第二次项目环评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南宁市蕾坛路(东风路~红玉路)工程 建设地点:南宁五象新区玉洞片区
工程内容:蕾坛路(东风路~红玉路)工程西起红玉路,东至东风路,道路全长511m,工程起点K0+017.668,终点K0+528.225。沿线的主要交叉口有红玉路交叉口、春蕾路交叉口、东风路交叉口,其中春蕾路交叉口纳入本项目,红玉路交叉口、东风路交叉口均不包入本工程。双向2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等级为城市支路。
总投资:3633万元
建设单位: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资质证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920号)
(二)可能受影响的敏感保护目标
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项目评价范围内有大气和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2处。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拟采取的减缓措施要点
社会环境:项目须永久占用部分居住用地及拆迁部分建筑物,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补偿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大气环境: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建筑拆除、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导致的扬尘,应采取多洒水等措施降低扬尘影响;经预测,项目运营远期,沿线敏感点NO2、CO的24小时平均、1小时平均浓度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声环境:施工机械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应在与敏感点距离较近的施工现场场界处设活动式隔声吸声板围挡降噪,禁止夜间和中午施工作业,高噪声机械设备的施工集中安排在昼间;对临近敏感点的施工便道,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
地表水环境:拟建项目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路基开挖和填筑将造成大面积的地表裸露,雨水冲刷将产生大量泥沙的地表径流水,若不经处理直接进入周边地表水体,将导致水体悬浮物浓度大幅升高,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避开在雨季进行土石方开挖,裸露土地应及时采取覆土和绿化的工程措施。
地下水环境:项目挖方路段不会挖至地下水稳定水位之下,填方路段也不涉及填堵落水洞等,路基挖填方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水位或水量;化粪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在做好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小。
生态环境:施工开挖和临时占地将清除部分地表植被,对野生动物的总体影响不大。对填挖路段采取边坡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固体废物:本项目对运输弃土的车辆要求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密闭运输,避免对运输线路城市道路的环境产生污染。
(四)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风险及防范措施
拟建项目位于南宁五象新区,由于南宁市已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城市应急联动系统,在运输单位及相关部门加强管理,认真按相关规定进行危险品运输的情况下,拟建项目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及因此造成恶性污染事故与危害的几率很低。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的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项目营运后社会及经济效益明显。在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项目的建设和营运造成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六)项目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影响范围内所有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2、公众参与主要内容 ① 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 本项目对您生活的影响;
③ 您认为本项目最大的环境影响是哪些方面; ④ 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环保措施;
⑤ 您认为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⑥ 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建议。
3、公众参与的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索要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南宁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daodoc.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本次公示附件,如需索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联系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
南宁五象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5年5月18日
附
件:
南宁市蕾坛路(东风路~红玉路)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 工程概况
工程规模:南宁市蕾坛路(东风路~红玉路)工程西起红玉路,东至东风路,道路全长511m,工程起点K0+017.668,终点K0+528.225。沿线的主要交叉口有红玉路交叉口、春蕾路交叉口、东风路交叉口,其中春蕾路交叉口纳入本项目,红玉路交叉口、东风路交叉口均不包入本工程。双向2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等级为城市支路。
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雨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交通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3633万元。
1.2 环境保护目标
1.2.1 社会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征地拆迁设计的个人和单位。
1.2.2 大气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项目评价范围2处大气和声环境敏感点分布。
1.2.3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评价范围内无任何级别的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无古树名木、保护动植物。
1.2.4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雨水受纳水体良庆河和邕江。
1.2.5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拟建道路评价范围内无集中式地下水水源地等涉及地下水的环境敏感区。
1.2 环境现状评价
1.2.1 生态环境
(1)项目所处区域为居住区、待开发区,已经完全处于人类开发活动范围内,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稀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以栽培植物、道路绿化及城市绿化植被为主,无名木古树分布。
项目永久占地区植被以村道、施工便道和荒地为主,临时占地区植被为疏灌草丛,涉及植物种类有狗牙根、芒等常见物种。
(2)评价区内动物多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影响的各种常见两栖、爬行类、鸟类等动物及家禽等,未发现受国家及自治区保护物种存在。
(3)依据《南宁市生态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人居保障功能区中的中心城市功能区。
1.2.2 空气环境
项目评价区内空气污染主要来自项目沿线在建项目施工现场粉尘、城市道路汽车尾气排放的大气污染源等。
评价去监测的CO及NO2 24小时平均值、1小时平均值及PM10 24小时平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1.2.3 声环境
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污染源主要是现居民生活噪声。项目评价范围内有1处在建敏感点及1处已建敏感点。现状监测表明:区域现状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1.2.4 地表水环境
项目建成后路面径流雨水受纳水体为良庆河。
根据《南宁市2013年环境状况公报》,良庆河属重度污染,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挥发酚和化学需氧量。
根据《2015年3月南宁市环境质量信息》中对邕江水质断面的监测结果,所有断面均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标准。
1.2.5 地下水环境
按岩性及岩溶水出露和埋藏条件,评价区地下水属岩溶水,富水性弱。
1.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环境保护措施
1.3.1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措施
1.3.1.1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1)项目建设符合《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南宁市五象新区玉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等相关规划,其建设对完善玉洞片区和五象新区路网,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本项目永久土地的占用将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但不会对沿线的土地资源利用带来影响。本工程建设将拆迁建筑物,拆迁居民住宅主要为蕾坛坡。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补偿与居民安置问题,避免带来较为尖锐的社会环境问题。
(3)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南宁市登记在册的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建设不会对该类资源造成影响。
(4)对施工车辆出入可能影响交通的路口设置警示标志牌,并设专人在现场负责施工车辆的通行调配。
1.3.1.2 环保措施
(1)设立告示牌,使项目周边居民进一步了解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向受影响群众宣传有关建设征地拆迁政策等,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支持工程建设,增加对工程建设带来的暂时干扰的理解和体谅。
(2)施工区周边应设置相应的隔离措施,采用2.5m高的铁皮挡板进行封闭,避免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同时安排相关人员作为现场安全员,协调周边人车通行与施工作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加强对大型施工车辆,尤其是材料运输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材料运输避免在日间交通高峰时段内进行,避免穿越市区。
(4)做好征地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南宁市相关地方规定进行,避免因征地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1.3.2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及减缓措施
1.3.2.1 影响评价结论
(1)项目占地区植被以栽培植被为主,自然植被主要为蔬灌草丛,植物种类主要有龙眼、香蕉、芒等。
评价区受影响植物均为广泛分布种、适应能力强、区域内种群数量多,项目的建设会导致评价区内种群数量的降低,但不会对种群结构和物种的正常生存和繁衍构成不利影响。
(2)项目建设中沿线受影响的野生动物主要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干扰的常见物种,故项目的建设不会导致影响区内动物物种多样性的降低。
(3)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推荐设置临时堆土场,弃渣拟运至南宁市良庆区那平村专用消纳场,从环保角度考虑设置是合理的。
1.3.2.2 主要减缓措施
(1)项目建设应按用地红线进行,严格禁止施工单位随意扩大建设用地。
(2)加强施工期的组织管理,提高工效,缩短工期;施工期最好选在旱季,避开暴雨期施工;挖、填方施工时,尽量做到先筑挡土墙,随挖、随运、随压,施工中做好过沿线路段尤其是高填深挖路段的水土保持工作,避免水土流失对区域生态影响。
(3)施工中产生的废渣和表土应及时清运至环评推荐的取土场和临时堆土场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进行清理、土地整治种灌草或植树绿化恢复植被。
(4)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参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实施。
1.3.3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及减缓措施
1.3.3.1 施工期
(1)施工期主要污染来自建筑拆除、材料运输与装卸、土石方填挖等导致的TSP污染,沥青铺摊产生的沥青烟。
(2)污染施工扬尘对沿线敏感点影响较大,施工扬尘会造成其空气质量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施工扬尘的控制。
1.3.3.2 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空气环境污染主要源于汽车尾气中的NO2、CO,本评价选择NO2、CO进行了预测,结果表明:至项目营运远期,评价范围内内NO2、CO浓度值均可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1.3.3.3 主要环保措施
(1)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393-2007)、《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的通知》(南府办[2013]169号)及《五象新区扬尘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提请排污申报,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2)施工现场应采取围装金属挡板等防尘措施,对土方工程要实行湿式作业。
(3)对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采取定时洒水降尘的措施。
(4)从事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的车辆,要执行车辆密闭化运输,施工现场入口要做到混凝土硬化、配备高压水枪清洗轮胎及车身的洗车平台。
(5)项目所需沥青通过购买商品沥青获取。商品沥青在运输时应采用全封闭式装置,在进行铺装时也采用密封式加热铺装装置。
(6)相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度,对汽车排放状况进行抽查,限制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车辆上路。
1.3.4 声环境影响评价及减缓措施
1.3.4.1 施工期
(1)施工机械噪声在无遮挡情况下,如果使用单台机械,对环境的影响范围为昼间51m,夜间229m,在此距离之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如果是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使用,对环境的影响范围为昼间81m,夜间264m,在此距离之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2)项目施工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较大,施工噪声导致敏感点声环境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应采取一定的噪声防护措施减小施工期机械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1.3.4.2 营运期
至营运远期,蕾坛坡、良庆人民医院昼间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标准,夜间蕾坛坡最大超标1.1dB(A),良庆人民医院最大超标0.7 dB(A)。
1.3.4.3 主要环保措施
(1)项目建设期须严格执行《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规划施工场地。
(2)在项目开工前需向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生态和环境保护局进行噪声污染的排污申报,确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必须在中午(北京时
间12:00~14:30)、夜间(北京时间22:00~次日06:00)进行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事前取得南宁市建委的午间、夜间施工意见书,由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生态和环境保护局出具可在午间、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证明,并公告附近的居民。
(3)营运期道路交通噪声防治应严格按照环发[2010]7号《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制定。
(4)按营运远期拟建道路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夜间限制标准控制,在各道路两侧及其交叉口区域内建设办公用地、住宅、学校等,如相应建筑距各道路红线距离低于防护控制距离要求,建筑本身需做好墙、窗的降噪设计;并合理进行居民住宅内部布局。
(5)结合项目特点,宜合理利用地物地貌、在绿化带种植高大乔木等作为隔声屏障,其建设应结合噪声衰减要求、周围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景观要求、水土保持等进行。
(6)项目沿线部分敏感点本身安装有铝合金玻璃窗已满足降噪效果无需另行增加措施。
1.3.5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及减缓措施
1.3.5.1 施工期
(1)施工期将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和氨氮等,而且含有许多细菌和病原体。若不加强管理或处理,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将造成水质严重恶化。
(2)施工期的生活污水采取分类处理,其中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上门抽吸;洗涤废水、洗漱用水等其他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严禁不处理任其漫流或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3)路基开挖和填筑期将造成较大面积的地表裸露,雨季时雨水冲刷泥土,泥沙随水进入地表水体,将会导致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体中悬浮物浓度有较大幅度的升高。
1.3.5.2 营运期
(1)项目营运期的路面径流所含污染物主要源于车辆排气、车辆部件磨损、路面磨损、运输物洒落及大气降尘,其成分为固体物质、有机物、重金属和无机盐等,初期雨水径流会对受纳水体水塘江、良庆河质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但随着降雨的持续,污染物浓度将得到逐步缓解。
1.3.5.3 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场地周围应设置排水沟和沉砂池,对雨水进行沉淀后再排入附近沟渠;施工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
(2)施工营地和堆料场禁止设置在地表水体附近,施工营地尽量租用当地居民房。生活污水中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洗涤废水、洗漱用水等其他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严禁不处理任其漫流或直接排入地表水体。
(3)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避开在雨季进行土石方开挖,对施工产生的废渣及时清运,裸露土地应及时采取覆土和绿化的工程措施。
(4)项目建设部门应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确定本项目污水管网的建设时
序,尽量协调各部门使本道路的污水工程与道路工程同期实施,以加快污水输送的建设进程,使区域污水能尽早排入污水处理厂。
1.3.6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及减缓措施
本项目施工营地应设置化粪池对施工期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设置沉淀池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化粪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做好防渗措施。
1.3.7 固体废弃物影响预测及环保措施
(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分为废弃土方和生活垃圾两种。废弃土方量拟运往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施工生活垃圾通过带盖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上门清运,最后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
(2)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其形式为沿道路呈线性分布。由于道路建成后有相关部门对道路全线进行养护,对垃圾进行收集,清扫、集中处理,故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1.3.8 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
项目位于南宁五象新区,项目所在区域主要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幼儿园用地、邻里中心、医疗卫生用地和公园绿地,鉴于规划对本区域的定位,可知本道路及其所在区域的各道路承接危险品运输任务的几率很低,但这也不能保证绝对的零危险品运输的可能,一旦出现逸漏、爆炸、燃烧等事故将会在较短时间内对评价区周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恶性污染事故。
现阶段,国内对道路运输危险品风险防范主要从防范与应急处置两方面入手。南宁市人民政府已颁布《南宁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专门成立了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如发生运输事故,相关人员只要拨打110、119、120、122、12369报警电话的任何一个,均会接入南宁市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对事故进行有效处理。
1.6 评价总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南宁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南宁市五象新区玉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等相关规划,其建设对完善南宁市玉洞片区和五象新区路网,推动五象新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五象新区及整个南宁市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未涉及无法避让的重大环境问题。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于施工期,建设单位应按照本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工程承包商在签定承接合同中应有明确条款,对施工期采取的防治措施落实予以承诺,尽可能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后社会效益明显,在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的情况下,建设和营运不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