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解读《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扩大_劳动合同法的应用解读
律师说法:解读《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扩大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劳动合同法的应用解读”。
解读《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扩大
在民办学校、民营医院、民办幼儿园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劳动者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及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重要规章制度经职工讨论
以前,规章制度的制订往往由用人单位甚至老板一个人说了算。《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在制订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都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虽然最终的决定权仍在用人单位。这些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要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试用期有新规定
1、关于试用期长短。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三日通知单位;用人单位辞退职工也要符合法定条件。
不订立书面合同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满1年的,每月应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的,除支付两倍工资外,还应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只要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可看作不违法。
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铁饭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铁饭碗”、“终身制”。只要出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比如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私自兼职影响本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天价跳槽赔偿时代终结
《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约定作了严格的限制,即仅限于违反服务期协议以及竞业禁止协议两种情形下,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是一律不允许的。关于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因此对于用人单位来 1
说要依靠违约金来约束劳动者跳槽的时代即将结束,未来防止员工随意跳槽,用人单位应在管理方式和理念上作调整。
要求提供担保、扣押个人档案证件物品违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留人,往往采取扣押劳动者个人档案、相关证件的方式,为防止劳动者违规违纪,要求其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劳动合同法》则对上述行为作了禁止。
劳务派遣人员权益有保障
目前有的单位利用劳务派遣公司,减轻自己对职工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些银行。当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时,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往往会互相推诿。《劳动合同法》规定,因劳务派遣单位违法使被派遣的劳动者受到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非全日制用工15日内结算工资
以前,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一般是按月支付,《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单位裁员应优先留用三种人
单位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
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