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办字()28号_农村办三周年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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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字(2008)28号
中共三溪乡委员会办公室 三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三溪乡关于开展在集体土地违法违章建房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现将《三溪乡关于开展在集体土地违法违章建房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三溪乡委员会办公室
三溪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土地管理
整治活动
实施方案
通知
三溪乡党政办公室
2008年11月15日印发
(共印20份)
三溪乡关于开展在集体土地违法违章建房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制止我乡各类违法用地、违规建房行为,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赣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管理的通知》(赣政字[2008]145号)、赣县县委办公室、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在城镇规划区集体土地上违法违章建设的通知》(赣县办字[2008]203号)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土地违法违章建筑整治活动,打击非法占地,非法交易土地行为,严格土地管理制度,规范土地审批程序,节约集约使用土地,保障基本建设用地,建立规范严格的土地管理新秩序。
二、方法步骤
开展土地违法违章建筑整治活动分四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15日—11月20日)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利用宣传单、张贴标语、会议等形式对《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知法懂法,形成强有力的宣传声势,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违法占地建房、非法交易土地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二)调查摸底阶段(11月15日—11月30日)
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村民建房摸底调查工作。凡是在2006年元月1日至今所有建房户,都必须进行上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占用土地性质、土地地类、占地面积、是否审批、审批面积等情况,是否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1、非法占用非耕地建房的行为,包括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批东占西行为:
2、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
3、买卖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
4、未经批准擅自拆旧建新的行为;
5、违反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房行为;
6、在基本农田内 “开天窗” 建房行为。
(三)依法处理阶段(11月20日—12月20日)
经查实,对上述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将分别予以相应处理。
1、非法占用非耕地建房行为,包括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批东占西行为,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者,对建房户予以每平方米20元进行处罚;不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者,对建房户予以每平方米30元进行处罚。
2、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者,对建房户予以每平方米120元的经济处罚,责令建房户补办建房手续;不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者,对建房户予以每平方米150元的经济处罚,不补办建房手续。
3、买卖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建房行为,对建房户除按非法占地建房进行处罚外,还要对非法交易行为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经济处罚,不补办建房手续,同时对转让土地者也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经济处罚。
4、未经批准擅自拆旧建新的行为,责令补办手续。
5、违反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房行为,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6、在基本农田内“开天窗” 建房行为,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四)整改提高阶段(12月20—12月30日)
为巩固整治成果,提升今后工作水平,各村要以此次整治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提高保护耕地、节约土地的意识,严格法定程序,注重源头把关,做到“三坚持五不批”,即坚持执行中央提出的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执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坚持执行一户一宅制度,不批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地,不批占用耕地“开天窗” 建房地,不批切陡坡建房地,不批占用河道建房地,不批占用公路红线建房地。要督促村民按以下程序办理建房手续:即由符合建房条件的个人向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小组和村委会讨论通过后,由国土资源所派员现场选址勘查,并在本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土资源所和乡人民政府进
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核准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发放建设用地许可证,房屋建成后由国土所派员进行复检验收,验收合格的发放土地使用权证。
乡国土所要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持审批原则,把严审批条件,在审批过程中坚持“四公开、四到场、一监督”制度,即公开建房用地指标,公开建房用地审批程序,公开建房用地条件及申请名单,公开建房审批结果,选址定点到场,放样到场,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自觉接受村民监督,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当今人口在不断增加,可耕种土地却不断在减少,经济社会在高速发展,土地等生态资源却不断恶化。土地是人类生存之本,土地问题是摆在我们面前最为严竣的现实问题。然而在我乡一户多宅、少批多占、乱占耕地建房等现象却愈演愈烈,全乡上下一定要认清形势,迅速行动起来,严厉打击非法占地、非法交易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担负起“但留方寸土,留与子孙耕”的神圣使命。
2、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此次整治活动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打的是一场攻坚战。为了加强对整治活动的领导,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乡里将成立三溪乡违法违章建房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乡长刘忠同志担任,第一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乡人大主席曾凡胜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乡常务副乡长马达贤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进行全面突击,第一组由乡党委委员钟华国同志带队,成员由陈康生等同志组成,第二组由乡党委委员黄亮同志担任,成员由肖宇忠等同志组成。第一组负责圩镇、三溪村、山头村、里龙村、土龙村整治工作,第二组负责下浓村、寨九坳村、新星村、西溪村、古茂村整治工作。
3、严明纪律,依法整治。这次行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影响广泛的重点工作,每位干部都要服从统一安排,听从指挥;要严明纪律,依法行政,做到事实清楚,有理有据;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多做思想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