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通知_创建省级生态乡镇
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创建省级生态乡镇”。
聊环发[2011] 号
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
为推进生态市建设,根据省厅《关于印发<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和<省级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请你们立即开展2011年度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已获得“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的乡镇(名单附后)是否满足现行创建标准逐项进行说明,对照规定,查漏补缺。对满足现行创建标准的乡镇,市局将统一进行更名,颁发证书及牌匾,并报省厅备案。
二、严格按照《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 1
和《省级生态村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三、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选取辖区内条件较好的乡镇、村开展创建工作。为保证申报质量,原则上各县(市、区)省级生态乡镇申报数量2-3个,省级生态村申报数量2-3个,经市局筛选后报省厅。
四、所有申报材料整合装订成一册,依次为目录、申报表、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等,各部分页码可单独编排。对只考核办事处的指标,乡镇无需填写。环境保护规划原则上采用旧指标,规划只需提交电子版。
五、各县(市)环保局、各分局负责人要对有关乡镇、村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保证材料质量。
根据《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市局需组织专家对申报乡镇、村进行实地审查,并对达到省级生态乡镇建设指标的乡镇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公示一周,因此,原环境优美乡镇的有关情况说明及本年度申报材料务必于8月15日前报市局生态科。
《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通知.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