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理论思考_民政基础理论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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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形势下万州民政工作理念创新的几点思考

创新是一个地区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源泉。当前,万州区委、区政府将民生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将社会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从而给以民生及社会建设为重点的民政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的挑战和机遇。万州民政工作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高标准定位民政工作、高水平提升民政服务、高速度发展民政事业”的要求,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新要求,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抢抓把万州建设成为重庆第二大城市的机遇,调整思路,克服困难,化解矛盾,赢得民政事业的大发展,为建设“500亿万州”、建成重庆市第二大城市作出民政人应有的贡献。

一、挖掘民政内涵,确立“四种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是关于价值的一定信念、主张、态度,它对行为取向和评价原则起着重要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民政工作的内涵、作用都将有很大的变化,对民政工作的价值取向进行重新确定显得非常必要。民政工作的价值取向应包含四个方面:

(一)民政工作的核心是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既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民政的最初涵义就是“为民行政”,突出体现了其以民为中心的特点。民政工作虽然项目很多,但其基本主线是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核心是“民政为民”。“以民为本”要求民政工作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把“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情为民所系,把“爱民”作为职业道德的核心;利为民所谋,把“利民”作为全部工作的目的;事为民所乐,把“乐民”

作为民政事业发展的方向。

(二)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为民解困。民政部门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代言人和利益维护人,应把为民解困工作当作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加大对贫困群体的救助力度,不断完善创新社会救助工作,逐步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更好地为困难群体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各种困难,保障他们的生活、医疗、教育以及全面参与社会的合法权益;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为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提供基本的福利服务,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积极挖掘和发挥社会捐赠、慈善事业、“爱心超市”等社会救助方式的潜能,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

(三)民政工作的主题是改革创新。民政工作要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就要有发展的观点,开放的观念,创新的思路,不仅要有具体工作上的改革,也要有思想上的革新。在思想上的革新方面,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工作理念要从适应性发展向开创性发展,工作手段要从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法制手段为主,工作范围要从为传统民政对象服务向为社会公众服务,工作目标要从保障民政对象的基本生活向增强其发展能力拓展延伸,工作方式要从单纯依靠本部门力量转向综合协调。

(四)民政工作的思路是树立“大民政”理念。随着社会发展战略的调整,民政工作的内容越来越丰富,服务对象越来越广泛,作用越来越重要,对其要求也必然越来越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又赋予民政部门新的光荣任务。民政工作要承载如此艰巨的任务,只有树立“大民政”的发展思路,才能全面落实党和政府爱民亲民的各项举措,才能逐步满足社会对民政工作不同层次的需求,才能建立与经济、文化发展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

二、重新定位功能,发挥“三个作用”

民政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是党和政府直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利益的工作。民政为民,就要一切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一切以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为满意,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找准民政工作与和谐社会的结合点、切入点、落脚点,拓展民政工作的内涵,赋予民政工作新的功能定位,才能更好发挥民政工作的推动作用。

一是在构建和谐万州中充当“润滑济”,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征地拆迁的加大、三峡移民的增多,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各种不和谐因素潜在。作为以民生及社会建设为重点的民政部门,要善于通过救助和帮扶困难群众,营造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的人际关系,促进不同收入阶层间的人际和谐;通过关爱老年群众,健全老年福利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代际间的友爱和谐;通过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军地之间团结和谐;通过推进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扩大基层自治范围,促进基层的稳定和谐,成为构建“和谐万州”的中流砥柱。

二是在保障民生中成为“娘家人”,发挥重要兜底性作用。当前,随着三峡移民的全面完成,许多工矿企业职工因就业困难而生活开始窘迫,许多农村移民因土地淹没缺乏必须的生产资料而生活开始困难,许多占地移民因移民补偿款吃完用完而开始焦虑。民政部门要加大对贫困群体的救助力度,不断完善创新社会救助工作,逐步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更好地为困难群体解决他们所面临的各种困难。要善于通过完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灾民救助、社会救济等各项制度,为困难群体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建立起人民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发展殡葬、婚姻、养老、地名等公共事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通过推进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建设,提供人民群众最基本的诉求渠道,成为困难群体的“娘家人”。

三是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作为“调节器”,发挥重要调节作用。党的十七大对深化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集中到一点就是要改变过去的“效率为主,兼顾公平”为“谋求效率与公平的均衡”。民政部门是政府和社会进行二次、三次分配的重要部门,要通过第二次分配(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和第三次分配(社会捐赠等),来实现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从而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通过大力发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更加规范、有效地发挥福利彩票支持福利公益事业发展的作用;通过强化慈善事业发展,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维护社会公平。

三、创新发展理念,实现“五个转变”

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发展趋势,民政部门要创新发展理念,实现“五个转变”。

一是在服务标准上,要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向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并重转变。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由生存型社会转向发展型社会,相对于生存权保障而言,发展权保障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民政工作的标准要在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基本生存权利基础上,向保障生存权和发展权并重转变,创造条件鼓励和推动发展,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自我保障和自我发展能力,强化对社会成员发展权的保障功能。

二是服务对象上,要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在服务好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特殊群体三类重点对象的同时,还要面向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不仅满足重点对象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需求,也服务于其他社会阶层的公正公平、权益诉求、生态环境、精神依托等需要,使万州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是在服务内容上,要由关注“群体需求”向关注“个体需求”转变。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落实到具体工作中重要体现就是尊重人的个性需求。这就要求在新形势下,民政部门除了解决普遍性的问题外,更加关注个性关怀,针对性地解决特殊群体的特殊困难。特别是社会工作方法的引入,将使我们解决问题的对象直接指向个体,落实到具体人。

四是在服务格局上,要由“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发展”转变。民政部门是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深、城乡分割比较严重的部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优抚安置、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各项工作基本上是城乡政策不一,计划体制烙印极深。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今后民政部门要重点在统筹城乡民政工作发展上下功夫,在制定政策上注意城乡联动,努力缩小城乡差距,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

五是在服务方式上,要由“多元化、分散推进”向“关联化、整体联动”转变。在全局中,民政工作要主要贴近全区中心工作,服务全区大局,提高民政工作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联度,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在民政工作内部,要探索内在规律性,以城乡社区为基础平台,加强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和协同、协作,体现综合优势,不断提升民政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作战能力。

四、科学确立目标,着力实现“五化”

民政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和千家万户,工作面广量大,任务繁重。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促进民政工作持续发展的新方法、新机制,促进民政工作的社会化、法制化、信息化、专业化、标准化。

第一、多方联动,实现民政工作社会化。民政工作社会化,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深化,重点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社会化,建立完善区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根据形势的发展认真分析每项民政工作,政府应该做什么、由哪个部门来做;社会应该

做什么,由谁来做;市场应该做什么,主体是谁。例如养老工作,政府应该提供基本的保障和公共服务,比如孤寡“三无”老人的供养、困难老人的救助,基本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来承担,这些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居家养老服务、社区为老服务等工作,则应由政府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政府发挥的是组织、协调、引导、支持作用;提供高档养老服务、老年用品等,则应按市场规律办事。要针对各项民政工作的特点,研究各部门、各单位完成工作的职责和步骤,形成统一的协调和指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广泛筹集民政事业社会资金,一方面要抓住国家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民生(公共服务)领域的大好机遇,争取政府资金投入,还要拓宽筹资渠道,增加民政事业经费供给总量。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力度,增加福彩公益金用于民政事业的比重。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参与民政事业。充分发挥慈善捐赠、经常性社会捐助资金的辅助作用。利用民政部门的优势,培养发展一批能多方承担民政工作任务或志愿民政事业的社会组织,拓宽民政工作的服务领域。以社会组织为依托,发展一支宏大的志愿者队伍,实现民政的事情大家做。积极发展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方式,利用社会人力资源,提供社会服务。推行社会工作者制度,建立宏大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第二、依法办事,实现民政工作法制化。要通过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网络媒体,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等方面问题得到协调解决,加快立法进程。当前,行政执法的主要任务是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完善民政执法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则,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捷和诚实守信。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履行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民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依法行政落到实处。着眼于工作规范、资金管理监督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制定切实可行、有效管用的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堵塞漏洞,严格约束。进一步增强广大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和改进民政部门执法和执法监督等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三、全面整合,实现民政工作信息化。民政信息化程度的高低已经成为决定民政工作效率和质量、决定民政事业发展的速度、幅度和水平的重要因素。当前,要全面整合,坚持统筹规划、全面整合、强化管理、注重应用、突出服务、讲求实效的原则,以电子政务内、外网为依托,全面实现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网络互联互通,建设民政系统信息高速公路;全面采集录入民政及民政相关的业务数据信息,建设完成全区民政数据信息中心;搭建民政综合办公平台、业务系统应用平台、民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支懂技术精业务的民政信息化人才队伍。

第四、加强培训,实现民政工作专业化。随着社会工作进入民政领域,民政工作专业化时代即将到来。全国已进行社会工作人才职业资格考试,标志着民政工作向专业化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在民政工作中引入社会工作,将会为落实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更好地完成民政工作任务提供科学的、专业的手段。当前要围绕社会工作者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加强对全区民政系统内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二是试点先行,运用社工在民政的各个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使社工在实践中得到提高。三是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薪酬保障、职业晋升、社会保障和表彰奖励等配套制度,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和发展活力。

第五、讲求规范,实现民政工作标准化。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标准化工作必然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标准化工作一般是自上而下推行,但需要上下推进。要积极适应民政工作标准化的新形势,主要抓紧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强化标准化意识。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民政系统乃至全社会对民政标准化的认知程序,让全区干部职工能够利用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让民政服务对象能够利用标准作为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二是建设一支有相当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的、热心标准事业的专业人员队伍,为推进民政工作标准化进程奠定基础。三是积极开展民政工作标准化实践。民政部门在制定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办法时,要充分考虑标准配套,把法律法规与标准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可以提高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也有利于增强标准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总之,要通过以上“五化”的建设,努力在全区形成老有所养、贫有所济、灾有所救、残有所助、民有所乐的良好社会风尚,为构建繁荣富强文明和谐的新库区作出万州民政工作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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