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竣工验收管理_竣工验收管理系统
关于竣工验收管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竣工验收管理系统”。
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之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
我国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可谓是林林总总,法规之间也是交叉重叠,结果搞得大家昏昏然,一般人很难搞清楚。深究其种类,不外乎4种,即专业验收、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和接管验收。
工程竣工对于一项工程来说是比开工更重大的事情,而工程竣工的标志并不是一般人认为的从表面上看已经达到了设计的效果。竣工最重要的是通过工程内部的各项验收,比如人防、比如消防、比如电气;但是最重要的还是主体工程即土建的验收; 施工项目竣工验收的交工主体应是承包人,验收主体应是发包人。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具备规定的交付竣工验收条件。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验收意见等。该报告须有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法定代建设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从客观角度的检查此工程是否符合竣工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基本建设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竣工预验收范围:凡新建、改建、扩建、更新改造等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内容建完,符合设计要求、具备使用条件,都要及时组织验收,办理资产交接使用的手续。
工程竣工验收分为单项工程验收和全部工程验收两种。建设项目中的一个单项工程,按设计内容建完,能独立生产和使用的,应及时进行单项工程验收;单项工程和全部工程验收,又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竣工验收的依据:为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建设、设计和施工单位应从项
目建设准备阶段开始,系统、全面、完整地积累各项原始资料。凡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合同、涉及的各种会议纪要、设备的技术条款、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等均为验收依据;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设备,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技术条款等资料,进行“达标达产”的生产运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竣工验收的组织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并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自评质量等级、编制竣工报告,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监理单位
竣工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
二、竣工验收人员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组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监理单位核查竣工报告,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竣工报告经理
工程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三、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竣工验收内容
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立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建设单位审查竣工报告,并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单位编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工程概况、施工许可
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工程质量情况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意见。
五、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大范围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当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制的格式文本一式四份,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部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份。
竣工工程在建设局备案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向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办理备案手续。
(一)备案表一份;
(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四)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五)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
(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有关合格证明或准用文件,(七)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工程验收档案认可书》;
(八)民防部门出具的《民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九)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燃气工程验收证书》;
(十)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领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向主管部门备案;
(三)主管部门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十五日内出具《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正本一式两份,副本一式叁份,建设单位和产权登记部门各持一份正本,城建档案部门、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各持一份副本。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建设工 程经施工单位自行验收及其它专项工程验收进行完毕;
(二)全部工程档案文件材料按有关规定已
收集齐全、整理完毕。
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形成的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自行验收,填报《竣工档案情况申报表》报送建设单位。
(二)建设单位汇总各监理、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档案材料和《竣工档案情况申报表》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各单位报送的和本单位形成的工程竣工档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自行验收,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填报《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申报表》。
(三)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到《申报表》后对申请进行核查,申请符合规定的,应自收到《申报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派出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因故需要变更验收日期的,应在申请接受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
(四)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在建设工程现场进行。由建设单位组织本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验收小组主持。
(五)验收工作进行完毕,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验收小组应当提出初步验收意见,正式《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在验收后两个工作日内发出。
(六)工程竣工档案不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城建档案有关规定末能通过专项验收的经整改后依照以上程序重新组织验收。末能通过档案专项验收的工程,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如前所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的查验。因此,现行法律框架下的竣工验收非行政行为,而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手段是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它是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
我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改革之断想
我国对房屋建筑竣工验收方面和以前相比,验收的组织者、验收主体、验收的对象、内容、程序方法以及验收以后最后的出具的验收合格标志方面都不相同。以前,是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而现在是建设单位组织,以前是由城建设、规划、房地产、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组织验收小组,而现在改由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成验收小组,以前验收合格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出具质量合格证,而现在改为竣工验收备案。但是,现行竣工验收制度显然存在诸多问题,仍需继续改革。
(一)调整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体制,强化市场运作,减少重复审批,是改革必须坚持的方向
(二)改革措施要实事求是,不能简单化、一刀切。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竣工验收的意义。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成果,检查设计、施工、设备和生产准备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益,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