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事项_非师范教师资格证认定
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事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非师范教师资格证认定”。
附件1 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事项
一、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认定机构”选择“合肥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合肥师范学院”。
2、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确认点”选择“合肥师范学院”。
二、认定标准
除符合师范类学生一般申报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提供2014年2月之前取得的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辅导员负责审核证书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属实”和本人姓名)
2、“申请任教学科”原则上与其“所学专业”相近;且提供“两学”证书的申请人必须参加“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3、申请人须在申报前自行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到“合肥市体检站”(合肥市公安局对面,即六安路68号院内,电话62610039)参加教师资格认证体检,并在4月20日前自行取回《体检表》。
三、认定程序
1、申请人参照师范类毕业生流程操作。
注意:非国考人员(2014年2月之前取得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daodoc.com),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国考人员(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daodoc.com),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2、提供“两学”证书的申请人密切关注“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网站相关信息,按相关要求参加认定部门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须通过。
3、学校根据认定部门要求,协助开展工作。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名单由教务处提供给各院系,学生所在院系负责接收、审核相关材料并填写意见、签名等。各院系于4月28日将《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确认名单》(非师范类国考和非师范类非国考)纸质和电子版送交教务处。教务处报主管部门部署后续测试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