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_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解读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解读《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暂行规定》

2014年11月29日,我省正式出台了《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党委、政府一把手是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 “一岗双责”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机关党员干部履行本职岗位应有的管理职责的同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齐抓共管”,是指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共同抓好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核

—1— 心是“党政同责”,关键是“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出了问题也要同时问责;《暂行规定》具体细化了党委安全生产工作7项职责、政府的9项职责,并就建立完善相关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加大领导力度,定期听取汇报,加强指导协调,严格考核问责,真正担当起保安全的政治责任。

下面就为什么要出台《暂行规定》?该规定又有哪些突破和亮点呢?如何来贯彻落实?做简要解读。

一、为什么要出台《暂行规定》

2013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抓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明确要求各省(市、区)要做到“五个全覆盖”(即出台“党政同责”文件、制定“一岗双责”措施、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安全监管部门定期向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落实“三个必须”)。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批示指示,要求安全生产必须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省委、省政府分别将“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列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

—2— 和《2014年政府工作重点改革事项安排》的主要内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我们参照了兄弟省份类似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出台了《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重点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建立健全相应落实保障机制,同时,充分考虑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二、《暂行规定》有哪些突破

规定具体明确了党委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7项职责和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9项职责。政策方面的突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使之制度化;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明确规定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

2、明确了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为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各级党委职责包括: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对下级党委和同级党委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督促检查,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机制等。

各级政府职责包括: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

—3— 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安全生产科研和成果转化等的投入等。

3、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制。强调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了安委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

4、健全了安全生产考核机制。上一级政府与下一级政府、县级以上政府与本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每年都要签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要送组织部门,作为干部考核和任用的重要依据。

5、健全了安全生产工作决策机制。规定各级党委、政府要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

6、完善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按照“三个必须”、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做好相关工作。

7、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约谈机制。明确了约谈对象为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地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提高了约谈机制的震慑力。

—4—

8、《暂行规定》实现了全覆盖。全省各类园区、风景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其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参照该规定执行。

今后,省委、省政府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不少于1次;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不少于2次。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年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主要负责人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

三、如何落实好

12月5日上午,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扎实抓好《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安全发展“红线”,以最严格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以最有力的举措强化安全生产领域依法治理,以最严明的纪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一是,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党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划和法律法规,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职责,完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各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各级

—5— 安委会、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压力传导到企业,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到位。

二是,要以最有力的举措强化安全生产领域依法治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把法治作为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之举,不断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和应急体系,依法查处各类事故并严格追责,推动安全生产进入法治化轨道。

三是,要以最严明的纪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着力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组织开展全方位、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消除隐患;要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要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对领导不力、措施不当、监管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要倒查责任、严肃处理。

—6—

《解读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解读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安全生产 党政 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安全生产 党政 暂行规定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