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社会中的生活_我们生活在网络社会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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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会中的生活

一、中国语境下的网络化生存

20世纪发明并发展起来的以电子计算机技术为核心的信息网络技术,正在影响着人类的文明进程。网络以及网络化趋势的出现和扩张,不但最大限度地整合了现代科学技术,还连接了人类的群体、组织、社会与文化,从而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生存状态。互联网不仅成为一种人们用以在网上结成电子共同体的强势技术工具,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人类的一种全新的生存方式”,从衣、食、住、行、用各个方面渗透进入人们的生活,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

国内国外学者针对此种现象提出“数字化生存”、“网络化生存”和“符码化生存”的概念,它们显然是相对于传统社会的“规范化生存”和“名词化生存”而言的(根据我的理解“规范化生存”、“名词化生存”,应该是指传统社会中按照规定范式进行生产生活,强调的是效率与信誉等)。它们的出现,不仅是信息化社会时尚的一种表征,也是对人类生活意义的深层思考的一种反映。网络化生存不仅是一个全球性的学术术语,而且是一个中国语境问题。从中国语境来看网络化生存,有其直接现实和指导现实的意义。

(一)网络化生存的语境问题

语境即言语环境,它包括语言因素,也包括非语言因素。上下文、时间、空间、情景、对象、话语前提等与语词使用有关的都是语境因素。从具体性来说,“网络化生存”必然存在一个中国语境的问题。相对于网络化生存的世界性和全球化而言,中国的网络化生存问题就是具体的、特殊的。中国人的网络生存状态是处于中国这个独特人群和地区范围内的。从整体性上说,也能推出“网络化生存”的中国语境问题。科学实践的本质常常表现为整体性,而不是孤立的行为性或单纯的、经验的对应性。中国的网络化水平可能还不能与美、日、英等发达国家相比,但中国发展潜力巨大,而且在很多方面显示出异质性来,完善对网络化生存的研究,必须考虑中国语境。

(二)网络化社会背后的生存论自觉

“网络化生存”以虚拟现实空间——网络社区为栖身之所。网络空间兼具“诗性”与“本真”双重特质,人们在网上得以“诗意地栖居”,放松心情。“网人”在网络上拥有自己最本我的希望,成为自己所能是的东西,这正是完善的“网络化人生”,虽然现实可能不尽如此。“网络化生存”实际上就是一种特殊语境下的人类生存体验。生活在网络化社会中的“网人”需要建立自己的生存自觉或对生存观进行反省。

(三)网络化对中国现实语境经济与社会关系的影响

关于网络技术,存在三种基本理论价值向度:信息技术决定论、信息技术悲观主义、信息技术温和论。信息技术对中国的现代化产生了很大影响,但不一定是推动的主要动力,也不是制约的唯一因素。因为具有独特传统文化、价值系统和利益取向的中国社会结构,是异常复杂的。

(四)网络化对中国传统生存哲学的挑战

网络社会带来“文化趋同”的现象,实质是强势文化与弱势文化的竞争上的不平等,在现代社会跟具体说就是信息资源占有的不平等。从生存哲学的角度来看,网络化社会的到来首先将对中国传统的人生观、交往准则等形成挑战。关于如何安身立命,古人有自己的见解。孔子、庄子、墨子等思想家的思想对中国传统社会影响深远。目前,“网络化生存”的虚拟人生现象对中国传统生存哲学的影响体现在两个方面:“顺应天命”、“出世”、“严守礼教”等思想的没落和“兼相爱”、“仁义”、“诚信”等思想的发扬。研究网络化生存,以具体的“网人”生存状况为经验基础不断地在中国语境下生成自身,力求创造出新的生存哲学来。

二、网络社会中的社会生活

(一)网络社会的媒介生活

随着大众传播时代的到来和传媒在数字化、网络化意义上的深化,媒介元素不仅成为了现代性工具条件,而且越来越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重构与塑形载体。当代社会生活在印刷和电子媒介的影响下,正在或将要朝着现代化和多样化的方向呈现或延伸,人类生活史也在媒介技术的变迁演进中不断获得新生。现代网络化媒介生活的特质有以下八项:虚拟现实性,即借助网络平台,虚拟日常生活世界,沟通现实与虚拟社区;时空延伸性,因为媒介是人体或知觉的延伸;秩序二级性,组织化媒体是有序的,个体化媒体更多是无序的;公私两域性,公域与私域是相对于机构性媒介而言的,在网络空间中界限已被模糊;主体自由性,即网络交往的高度随意性和隐匿性;传受交互性,即传统媒介更多的是单向传播,网络传播更有利于双向互动;权力流动性,在传统模式下,职业传播者拥有强大的媒介权力,网络使得个人成为媒介生活权力的载体;全球多元性,体现在时效性和空间覆盖性强,但会产生文化霸权主义问题。

作为现代社会的结构性要素与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媒介主义化元素,传媒已经成为衡量国家社会发展质量和人民生活幸福的尺度之一。媒介化生活中的幸福观有别于传统社会中过分偏重衣、食、住、行、用等物质资源和易于满足的心理倾向和价值观念,是一种是一种注重个体自由选择、审美愉悦和具有多元化诉求的幸福观念。它植根于东方文化传统,是具有“全球化”、“西方化”一味的开放社会的幸福观。

网络传播作为一种现代性因素,对当代人生活方式的影响和作用日益凸显。相对于传统媒介,网络传传播是一种以大众传媒为形式的人际传播,兼有以往大众传媒和人际传播的特点。受众由大众过渡到小众,最终将面向个人,更加应和个人需求的发展。互联网在实现了从传统大众传播的单向度传播向网络传播的多向度传播的转变后,也极大地拓展了现代性生活空间,提供了更多自由选择生活的机会。

如何在媒介化生活中获得自己的快乐,从根本上说,有两个维度,即通过个人感性或理性的选择行动和借助他者(他人、媒介、社会)的力量来实现目标,具体有六个方面:使媒介化生活由繁杂变简单,在复杂型媒介生活中追求明快的生活;使媒介化生活由理性变感性,在理性化媒介生活中寻求“感官化的幸福”;使媒介化生活由喧闹变宁静,在混沌的媒介生活中寻求安静的慰藉;使媒介化生活由单

一、封闭变为多元与开放,在后现代的媒介生活中寻求自由的元素;使媒介化生活由小乐变“至乐”,在图像化的世界中寻求快感;使媒介化生活由无度变节制,在充满诱惑的虚拟空间中摆脱“丰富的痛苦”。

(二)网络社会的家庭生活

互联网作为现代信息技术的集中体现,它的出现和长足发展正在或将要对人类家庭功能产生深刻影响。家庭信息化,就是指在信息技术背景下人们利用家庭拥有的信息资源或信息工具通过一定的方式来实现家庭生活现代化的过程或状态。家庭信息化是一个动态过程,也是一种现代生活状态,还是显示未来社会家庭变迁趋势的象征。生活质量是指人们在特定生活状态下的心理感受,是对生活的满意感和对社会的反馈行为。一方面,信息消费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家庭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即家庭信息化程度的高低会影响生活质量。家庭信息化的进展,取决于国家信息能力和家庭成员信息能力这两种能力的提高上。虽然我国目前信息化水平还不是很高,且存在城乡差别与东、西部的鸿沟,但发展趋势是肯定的,是现代家庭追求生活方式多样化和高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生活质量的全面提高还会引发新信息消费,对家庭信息化、网络化起到促进作用。在家庭休闲娱乐功能方面,网络休闲开始兴起。美国学者里夫金说过,工业革命主要是增加了物质产量,而信息革命的主要贡献是将休闲时间的大量增加,“时间自由”取代“物质积累”而形成人们的主要价值观。传统家庭中的闲暇、学习与工作在性质上、功能上和时空分布上都泾渭分明。从活动性质和功能上来看,工作和学习具有强制性和外在规定性,而闲暇是指由个人自由支配并对职业劳动和专业学习的补偿性活动。从空间上来说,劳动工作场所和学习场所是与家庭休闲娱乐场所相分离的。从时间上来看,只有在学习工作外的时间才叫闲暇。而互联网的出现,让三者出现了重叠、交融,使三者的时间相对都延长了,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生活质量。但同时也由此产生了上网成瘾等新的家庭娱乐病症,使之成为了网络技术的异化对象。我们需要正确认识它们。长时间使用网络并不意味着上网成瘾,关键是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合理调节网上活动和进行科学的时间安排。

互联网作为现代信息技术的集中体现,它的出现和长足发展正在或将要对人类消费方式产生深刻的影响。唐魁玉教授认为网络消费时尚是指目前正在流行的网上消费行为的总和,包括网络消费者或网络信息服务对象所使用的时兴网语、交易方式、商务风格、思维方式等。符号消费是大众生活的时尚,前大众时代的时尚追求是一种刻苦努力的模仿,而大众时代的时尚追求则是转瞬即逝的欲望的消费和折射。从某种程度上说,在线网络消费就是一种能够满足各种消费需求和欲望的时尚化“符号消费”。然而,当今的网络消费者以青年人为主,充满活力而理智不足,支付能力与欲望需求不相匹配,面对高额网费账单,只能痛并快乐着。网络消费时尚同生活质量之间也存在着相互联系:首先,网络消费作为一种时尚化指数,对迈向现代化的中国国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其次,生活质量一旦得到提高,还会引发新的消费时尚,尤其对丰富更加时尚化的网络消费形式有促进作用。由于互联网具有现实性、虚拟性、共享性等传播特质,所以,网民的消费观念对其网络消费行为的影响也很大。

(三)网络社会的政治生活

众所周知,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的改革一直存在着一个“政治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的“结点”,现在仍未解决这个问题。有学者提出,可以建立以“网络化民主法治政治生活”为基点的“网络化政体”。网络传播对政治生活的负面影响剖析:第一,网络传播有时会出现背离政治社会化的结果,降低国家的凝聚力。政治信息通过网络能够快速地在世界各国流动,信息快速收集的同时,西方政治价值观念、信仰等也随之而来,存在着分化社会、分裂国家的风险。第二,网络传播的便利性、隐蔽性促使行政决策权走向集中。网络的运用可以减少行政运行中的信息的传达层级,使信息更快速地从地方集中到中央,且难以得到监督,政府对社会的控制也会随之加强。第三,当民主借助网络实现时,一部分人将被剥夺更多的民主权利。网络社会中,人们利用信息能力的不平等,会造成其民主权利的进一步不平等。第四,网络传播中的政治欺骗问题使决策民主受损。所谓政治欺骗,是政治力量采用的一种混淆视听,影响公众对特定事件的认知和判断,从而引导舆论或公众支持自身利益与要求的行为。

在未来的网络社会中,网络传播渗入到人们政治生活中,一方面会提高公众的民主政治生活质量,从“冷漠式政治”向“参与式政治”过渡;另一方面也会不可避免的是社会控制变得困难。从社会转型的角度来看,我国的工业化还没有完全完成,但与此同时还面临着信息经济与信息社会浪潮的冲击。在社会由“农业——工业——信息业”的双重转型过程中,社会结构的耦合度不高,脆性较大,社会运行机制不稳定,会产生许多新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哈弗大学教授亨廷顿说过,社会动员和政治参与扩张的速度偏高,政治组织化和制度化的速度偏低,其结果只能是政治不稳定和无秩序。经典社会学家认为,合法的强制力量是贯穿政治体系活动的主线,并使之具有作为一个体系所特有的重要性和凝聚力。只有国家这一公认的权力主体才可以采用强制手段并基于这种权力要求人们服从。面对政治生活困境,从国家、政府宏观调控层面需要做到:认识到构建网络化民主法制生活的重大意义,制定和实施网络民主参议规划,规范民众的网络政治生活,调动参政议政热情,推动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信息技术产品的推广使用,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从个人层面上讲,个人要有自我参政主体的意识,自觉学习如何使用互联网与世界进行沟通,了解世界,开阔视野,提高政治素养,端正态度,遵守法律法规与伦理。

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速,网络作为一种具有虚拟现实性和交互性等现代性特征的信息传播载体,已经进入人类日常生活世界的各个层面。政治社会化是指人类社会出现阶级、国家等政治现象后,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逐渐接受现存的政治制度所肯定和实行的政治观念和规范,形成特定的政治态度和政治行为的过程。网络传播对公众政治社会化的影响表现在:有助于社会成员顺利实现自身的政治社会化;有助于促使社会成员开始新的社会化;有助于培养公众的现代政治理性;有助于公众之间建立新的社会关系。网络传播拓宽了公众政治参与的渠道,也改变了公众政治参与的方式。

美国著名学者卡尔·科恩认为,民主需求通过具体设施以便进行有效的参与。诚然民主的物质条件十分关键,但当前时代的突出特点是工具的高度完善而目标极度混乱,技术不会塑造价值,也不会产生理想和人文精神。所以,当我们谈论信息网络时代公众政治生活的前景时,必须要认识到,技术与公众政治参与意识及参与素质的提升相辅相成才是未来政治生活得到良好发展的的必要因素。

(四)网络社会中的交往生活

交往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基本形式之一,是人与人之间以一定的手段为媒介的、互为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过程。人们的交往最初是作为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 作为人的社会存在的基本前提而产生的。

人类社会的早期, 由于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 人对自然界的全面依赖关系制约着人类的交往, 表现为不仅是面对面的直接交往方式、交往活动严格受到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而且个体在很大程度上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即家庭、氏族等人所依附的宗法制度、封建等级制度。

随着工业社会的到来, 生产力高度发展, 商品经济日益繁荣, 人们的交往突破了狭隘的地域局限, 生产的社会分工和协作使人们彼此联系得更加紧密, 商品的流通和交换又使人们以普遍的时序性和空间的流动性产生广泛的间接交往, 人们的交往开始以个体的面貌出现,这是交往的一种进步。

当然,网络时代不同于农业时代和工业时代, 它是以网络技术为基础, 以网络经济为支撑, 以网络文化为主要特征的新时代。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人们得以借助于技术手段, 突破各种的限制, 使主动交往成为可能。同时, 网络空间的出现促进了交往方式的革命, 它克服了以往受时空限制的“点对点”的交往的局限性, 实现了“点对面”甚至是主体之间的全方位的交流。过去人们只能在某一特定的时刻与一人或几人在特定的地点进行交流, 在网络时代, 一个人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的地点就任何内容同自己所选定的对象进行交往。

总的来说,网络时代对人们的交往生活的改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交往的内容、交往的形式和交往的观念。1.交往形式的变化

由于卫星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 人们可以轻松地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迅速便捷地交流思想、信息,从而把世界连接成为一个前所未有的“地球村”结构。在超越时空的虚拟世界里,以往的“主——客”的交往方式将被“主体——主体”之间的交往方式所取代,每个人在网络中既是中心又不是中心,每个人都充分具备与任何一个人交往的条件。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网上交友、聊天等将成为一种交往的重要形式, 这种形式可以把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与虚拟化的对象进行交流,使自己的情感得以渲泄;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多元性,网上学习将成为人们获取知识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人们可以从互联网上得到各种信息和知识,来提高自己;

由于网络的快捷性,人们可以瞬间把重要的信息传达给有需要的人,人们便可将更多的时间节省下来, 投入到其他方面。

总之,网络时代的交往形式同过去进行比较, 缺少了直接性和真实感, 而具有了间接性、匿名性和快捷性。在激烈的竞争中, 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生活和工作的巨大压力, 网络为缓解这种压力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2.交往内容的变化

在农业和工业时代, 人与人交往的内容最主要的是为了满足物质上的需要。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 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 尤其是随着网络在生活中广泛应用, 交往的内容也在不断地变化。从交往内容的层次上来讲, 网络时代的交往不再局限于物质方面, 而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人们将以各自不同的价值取向, 进行交流,以满足自身的需要, 使人们交往的内容向更高的层次发展。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尽情挥洒自己对人对事的不同看法, 表达自己的喜悦、激动、痛苦和愤怒等丰富多彩的情感体验。

从交往内容的丰富性上来讲, 由于网络时代的许多交往是通过互联网完成的, 许多过去不可能实现的交往变成了现实, 包括过去不可能交往的对象,不可能交往的事项。例如, 在网上与他人的交流与对话、远程的医疗、远程的学习、电子商务、网上购物等等。人们可以通过网络交际结成未曾谋面的朋友, 彼此相互交流,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上相互帮助;一个科研人员可以在聊天室里与同行交流一些信息,进行讨论;一个人申请到自己的E-mail 地址后,可以在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的互联网上接收到他人发来的邮件,及时地沟通信息。

3.交往观念的变化

人们的交往观念反映了交往的价值取向, 不同时代、不同的文化背景的人具有不同的交往观念。但观念的变化主要是受到生产方式的影响。人类进入了网络时代, 信息的传达方式更加快捷和便利, 人们的需要向高层次发展, 人们的交往观念发生了变化。变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向凸现人的个性的方向发展

网络向人们展示了广阔的发展自我的空间, 这个虚拟的空间使人性中的潜能得以发挥, 使交往中的个性化趋势将更加明显。网络信息的传播能够摆脱观念和器物的束缚, 真正拥有自己的话语权。

过去人们只是被动地接受信息的受众, 尽管有选择何种信息的自由性, 但却无法利用媒介主动传播个人的信息, 而在网络时代, 网络上任何一个用户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

人们交往的平等观念更加突出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人们的网上交往无须考虑自己或对方的社会地位、经济收入、宗教信仰等现实生活中无法回避的因素,不必顾虑世俗间的偏见和利益冲突, 避免了现实世界的危机和压力, 缓解了各种矛盾引发的面对面的冲突,人们的交往更深层次地体现为“自然之我”的渲泄,心灵的沟通成为思想意识联系的纽带。

网络为人们的交往生活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它促进了不同文化形态间的交流与对话, 扩大了人类社会实践的范围, 丰富了人们的社会生活, 增强了实践主体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能力。但是, 网络时代的交往生活也会遇到一系列的问题, 需要我们加以研究。

1.伦理学问题

网络时代的开放性,使信息传播的内容非常繁杂,出现了信息传播失范、垃圾信息日趋泛滥的现象,这些对于青少年的消极影响是非常大的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道德问题。

首先,网络的共享性和扩散性的特点,比较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设置陷阱,制造虚假信息。它给人们带来自由和便利的同时,也成为一些人的无聊情绪的发泄场所。由于世界各国对不良文化认定的尺度的差异性,这就为淫秽、色情、暴力等内容轻而易举地进入互联网打开了方便之门。

其次,互联网的虚拟世界,使人与人缺乏真诚的交往,个人无须在交往中负任何的责任,也不承担任何的社会义务。这往往使个人主义藉此无限扩张,若无高尚的文化理念加以配合, 其结局必然是走向个体生命的冷漠。在人的精神无所慰藉的时候,生命将失去意义和价值, 随之而来的是人生的苦闷感、孤独感和空虚感, 这种体验通过网络扩散开来, 就会像电脑病毒一样侵蚀人们的心灵。

再次,网络带来了“交往异化”的问题。网络本质上是一种间接交往,交往主体所直接面对的是电脑和网络,其次才是交往对象。这种间接交往方式失去了面对面交往中所普遍使用的手势、表情、眼神等体态语言的交往形式,从而阻碍了人们心灵深处的情感及精神交流, 造成了交往的“异化”。

2.心理学问题

首先, 由于网络的文化传播主要是藉信息高科技的发展而发展, 这使人们容易对高科技的神奇功能产生莫名的崇拜和敬畏, 加上传播手段、方式的隐蔽性,人们往往会由此而产生某种狂热心理、偏执心理、迷恋心理和迷茫心理, 从而在高科技的工具性世界里, 丧失对价值世界的向往和追求。

其次,网络尽管扩大了人际交往,同时也带来了人与人之间情感的冷漠和疏远,人们一旦从虚拟世界进入现实世界就产生种种的心理障碍。

此外,网络人际交往具有匿名性的特点,由于不需要对自己的言行承担任何的责任,人们往往在言辞上非常直接坦率。当一个人的某种行为习惯养成之后, 可能转换成个人的人格特质,在网络生活中养成的攻击性的特点, 可能强化其人格特质中的攻击性的因子,形成攻击性的人格。许多人在交往时经常扮演与自己实际身份和性格特点相反的角色,又会引起角色冲突,当冲突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出现心理危机,导致多重人格障碍。

3.社会学问题

首先,关于人的社会化问题。经由社会化,社会文化得以积累和延续,社会结构得以维持和发展,人的个性得以形成和完善。交往是人的社会化的重要途径, 网络的虚拟性的特点,使人的社会化遇到了冲击。尤其是对青少年来讲,他们正处在个性的形成、社会角色的培养时期,网络文化对他们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

其次,关于文化问题。网络时代的不同形态的文化在交流过程中所引发的文化失范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由于网络的开放和自由以及历史和技术的原因,强大的西方传媒可以凭借其实力轻而易举地进入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并产生广泛的影响, 这使较为落后国家的本土文化在传播中难以抗衡和竞争的。伴随着文化的传播而来的是蕴藏在其中的西方文化理和价值观。据数据显示,在互联网上英文内容约占95%,法文占3%,世界上其他众多的不同语系只占2%。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西方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信息在网上居于主导地位。无论外来文化的影响效应如何,都会在被传播的地区和国家引起某种紧张,严重的会导致社会动荡和精神危机。

再次,网络犯罪问题。网络人际交往,往往给人以虚假的安全感。一些心怀叵测的人利用善良人们的信任,实施生活中的欺诈和暴力犯罪。在形形色色的网络信息中, 既有肆意传播的不良信息,还有层出不穷的色情网站,更有防不胜防的网络黑客侵入或病毒的攻击。

因此,对网络时代的社会交往要进行积极的引导,使人们认识网络社会的真实性和虚拟性的双重属性,发挥网络的积极心理效应,克服可能伴随的消极的影响。

4.应对

首先,在网络时代应加强网络的立法,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秩序。同时, 积极开展网络伦理教育,使公众树立社会责任感,恪守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公德, 遵循网络社会的网络伦理,形成健康向上的网络氛围。

其次,我们要从文化未来发展战略的角度,加强网络文化的建设。在汲取外来文化精华的同时,结合我国实际,在网络上建立起信息更多、质量更高的中文信息,宏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

再者,要对网络时代的社会交往要进行积极的引导,使人们认识网络社会的真实性和虚拟性的双重属性,发挥网络的积极心理效应,克服可能伴随的消极的影响。

(五)网络社会中的恋爱生活

1981年,戴安娜与查尔斯的梦幻婚礼全球电视直播;2011年,凯特与威廉在数亿名YouTube用户的注视下步入婚姻的殿堂。而就在这在互联网迅速崛起的30 年多年,我们对于“爱情”的定义究竟发生了怎样的改变?当80 后还在公园里绞尽脑汁地制造邂逅时,一脸稚气的00后已学会对着一个陌生的头像打情骂俏。用冷冰冰、纯逻辑的机器来孕育这个世界上最温暖、最不可捉摸的情感,这究竟是网络时代的最大悖论还是水到渠成的情理中事?

不过至少可以肯定的是,互联网的确令现代人求偶的方式或途径发生了巨大改变,也因此成全了许多人。来自牛津大学网络研究所的调查报告证实了这一说法:在1987 年以后建立关系的英国情侣中,有22.6%是依靠互联网找到另一半的。与人们想象中的情况截然相反,网恋反而更容易开花结果。在网上,人们通过某一类型的网络空间相识,而会进入这某一类型的空间,往往是基于兴趣爱好或者某种生活联系,相遇的男女的兴趣爱好、人际关系、生活空间多有相似或重合的地方,因此发展为情侣的可能性也就更大了。

正如美国著名交友网站OKCupid 创始人兼CEO山姆·亚甘介绍,网上约会曾是人们在现实中受挫后寻求补偿的无奈之举,如今它已成为扩大人际圈、远程交友的重要手段。

网络可以成就爱情,同时也对于恋爱关系的维护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恋人们可以发送电子邮件,可以QQ聊天,可以微博了解对方的最新动态,还可以在微信朋友圈里秀恩爱······总之在网络时代,恋人们可以可以通过各种便捷的方式联系到对方,这对于男女朋友之间,尤其分处异地的恋人们的恋爱关系的维护,无疑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三个事实:

1.网络信息交流对于我国青少年爱情观的影响愈大。

当代中国青少年是网络社会的主体,他们是在互联网下生活的一代,网络环境所传播的一些爱情观念对于经常上网且正处于爱情朦胧期的青少年来说,已经影响到了他们的爱情观。

青少年在网上摘取信息,交异性朋友,谈情说爱,不必顾及他人的关注。在网络的庇护下,男女双方无需彼此坦诚,更不必担负责任,没有面对面的尴尬,也没有被伤害的顾虑。对青少年爱情观影响最大的交流形式就是网恋和网婚,因为其浪漫性、易逝性、多元性、游戏性,受到相当一部分偏低龄人群的欢迎。

2.网络影响对爱情对象的选择

电影电视剧中的人物性格对于观众的择偶标准上会有潜移默化的影响。举个例子,今天放部韩剧,你喜欢上“暖男”;明天再放部偶像剧,你喜欢上“腹黑男”,这也说明人们在爱情这方面还不够成熟,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和诱导。(此现象仅针对小部分人群)

此外,传媒向人们展现的是理想化的爱情,理想化的条件择友标准会使人在实际生活的感情上碰壁,影视中的人物的性格成为他们的择偶标准,或赞赏或鄙弃。而且有时候对方的内在美很少去发现,只是一味的追求感官的欣赏和快乐,成为所谓的“颜控”。

3.网络影响看待爱情的态度

网络上曾经流行过一个笑话,具体是这么说的—— 看了《这个杀手不太冷》,知道了年龄不是问题;看了《断背山》,知道了性别不是问题;看了《金刚》,知道了物种不是问题;看了《人鬼情未了》,才知道连死活都不是问题!你说还有什么理由不能在一起?

社会中的话题不断在影视中展现,网民们也在电脑旁、影院中观赏着一幕幕人间悲喜剧。除了“婚外情”有悖道德以外,在不违背道德的情况下,师生恋、姐弟恋、老少恋登早已不再是问题讨论的话题,而近年来,随着耽美小说的盛行,同性之恋在大学生中支持率也已经越来越高,即使偶尔会存在伦理问题。由此可见,虚拟的爱情故事对大学生的爱情观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随着媒体的影响,性方面的问题、知识的传播,大学生的观念更加的开放与大胆,他们逐渐能够理解许多在传统道德所不能容忍的一些行为,并予以实践。现代人性观念越来越开放,这和传媒是分不开的。

到这里,就不得不谈一谈一个网络时代的产物——“网恋”。“网恋”,即是指个体以超越时空限制的网络为工具或载体,与情感对象相识、相知、相恋,进行虚拟或虚拟与现实兼而有之的情感互动过程。网络具有以下特征:

网络交往的非“面对面”

对于面对面的互动,它本身便是一种社会制约,具有真实性,双方必须按照应有的角色规范去扮演。如果不按照规范去行动,双方的互动可能无法顺利进行,甚至还会受到一定的“惩戒”。

对于熟人而言,是否面对面对双方来说没有实质的影响,因为双方的行为规范已经事先确定下来了。但是对于陌生人而言,非面对面的意义甚大,因为在网络空间中所有面对面交往中可见可感制约交往的因素部分或全部地消失了。也就是说,人们对“脸”或“面”已经不那么在乎了,即便是丢脸也不会觉的那么难堪,因为这时的“脸”或“面”已经没有意义了,它只是虚拟的“脸”,而不是那个真实的“脸”。

网络交往的符号化

正如作家朱利安·迪贝尔所说的,“圆熟流畅、多姿多彩的词句代替了深情而迷人的棕色眼眸,性格描述中频频出现的错别字起到的破坏性效果,与黑毛衣上的头皮屑差不多。”网络中人们的喜怒哀乐、嬉笑怒骂都是通过键盘的敲打传达给对方的,甚至人们的身份也具有符号性,在网络空间中不同人际交往情景的个体可以随意组合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比如,有的女扮男,有的老扮嫩。由于交往主体以及内容的符号化,给个体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和发挥余地。

网络交往的匿名性

现实社会中我们多半和互知“底细”的人交往,即便是不认识,我们大多也因某种社会关系知道该如何与他交往。比如在一个大的公司中,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互相熟悉,但相同的组织成员身份也使得彼此知道该如何交往。

但是在网络社会中人们是互相不知道彼此身份的,这是一个“假面舞会”,每个人呈现在他人面前的只是一个虚拟的ID,就连性别也是隐匿的。因此,在现实社会中,因为禁忌、利益、关系等考虑,有些事情、观念、想法,我们难于启齿告诉身边的亲人、朋友等,但在网络上我们可以毫无顾虑地向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讲述。

当然,“网恋”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网络恋爱具有超俗性

现实社会中“面对面”的恋爱方式往往是双方先接触,在对外貌等感性的方面了解后再决定是否继续交往。因此,现实中的爱情难免带有功利主义色彩,往往受到一些世俗性因素的制约。

而网恋是双方先通过精神交流,若能情投意合才决定接触。与传统恋爱相比,网恋通过网络社会互动的“去角色化”过滤了金钱、身份、地位等因素,摆脱了附加在爱情身上的诸多非爱情的东西,给个体追求真爱提供了空间。

网络扩大了择偶空间

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多元文化的存在往往给个人带来迷茫,工业社会中人际关系的“原子化”使个体感到脆弱;同时城市生活的高度异质性又易导致人际间的冷漠,个体体会不到参与感、融入感,现实社会交往遇到巨大困境。

但是网络能够超越时空的限制,通过一根网线就可以使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人们瞬时链接起来,扩大了人们的交友范围,提高了爱情的幸福满意度。

同样不可置否,“网恋”也具有一定的危害。网络恋爱的不确定性、欺骗性

正如学者曾坚朋运用戈夫曼的“戏剧论”认为,网恋也有“前台”与“后台”之分。在“见光”之前所有的网上交流都属于前台,但等“下载”到现实中后,所有的谈婚论嫁都要接受现实的检验。

首先是鉴别“前台”中交流的信息是否真实。若双方在网络上表现的是真实的自我,预期与现实状况相符,那么现实中的交往就有可能持续下去;若双方输出的信息都不真实,或者有一方信息不真实,造成预期与现实的反差,那么可能就会“见光死”。

其次是看双方的资源状况是否充足到支撑“网事成真”的成本。一方面是物质性的固定成本,比如双方克服地域限制的信息成本、交通成本,以及结婚所必须的房子等设施成本;另一方面是精神性成本,比如生活习惯的适应性、双方父母是否应允等。如果双方的资源总和大于成本,那么双方就有“喜结良缘”的可能性。若双方的资源总和远远小于成本,“网事”往往就不能成真。

所以网络的虚拟性使得网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与欺骗性,社会恶性事件频发。

摧毁家庭的“高科技炸弹” 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许多对自己的感情不满意,但是又不愿离婚的已婚男女喜欢在网络上寻找真爱的伴侣,毕竟这与现实的情感“越轨”相比危害小的多。现实中已婚群体的网恋已逐渐增多,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婚外恋,由于已婚群体网恋的纯精神性和网恋的虚拟性,这部分群体的网恋常常受到道德舆论的忽视。

但是已婚群体的网恋导致的家庭角色冲突问题是不可忽视的,而且它正悄无声息地危害着家庭的和谐与稳定,成为破坏家庭的“高科技炸弹”。由于网络自身的虚拟性等特点,网络恋爱不可避免的会给个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危害,对现实婚恋存在一定的冲击。

个人的建议

建立安全的网络交友平台

建立严格的网络监管系统,减少不良影响源。网民应选择权威、安全的网络交友平台,多让虚拟情感接受现实检验,同时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鉴别能力。

教育人们树立正确的爱情观

网络不是恋爱的唯一渠道,明智的做法是在网上相识,在现实中相处,在生活中相恋。

增强家庭成员的角色意识

夫妻双方应明确与已婚人士相对应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以及对方对该角色的期望。培养家庭责任感,加强道德约束;同时注重情感沟通,提高婚姻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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