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管理办法_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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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道峪小学2010-2011学年
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根据张家口市教育局《加强骨干教师管理的暂行办法》,制定本校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二、骨干教师条件
本校在职在岗教师,教龄三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对所教学科具备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在评选期限内两次以上在校级及以上开设公开课、观摩课或讲座,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在教学上具有示范、带头作用,教学效果显著,受到学生的欢迎。
3、能够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并取得成绩。所撰写的经验总结、论文等在区级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在校级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文章一篇。
4、能积极指导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
5、曾获得区级以上教育、教学或综合先进等荣誉,年度考核为合格,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了新的成果和业绩。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务。
三、骨干教师权利和义务:
享受的权利:
1、优先提供高层次学习进修的机会。
2、优先提供外出业务学习、培养的机会。
3、优先提供参加教学竞赛的机会。
4、享受学校给予的骨干教师奖励待遇。
5、区级以上骨干教师从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履行的义务:
1、敬业、爱生,师德成为大家的表率。
2、潜心钻研业务,教学质量过硬,在课堂教学改革中有新的举措。
3、每学期至少承担一次各级各类示范课和研究课教学,每学年进行一次专题讲座。
4、有独立的研究课题或在课题中承担主要研究工作,每年至少一篇论文参加区级以上评比并获奖。
四、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关系到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必须建立自愿申报、公平竞争、公开选拔、造就人才的机制。
1、组成评选领导小组。
2、评选程序:个人申报——公开述职——评价打分——业绩调查——领导小组审议——公示
五、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建立骨干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建立骨干教师数据库,健全考
核业绩档案,及时了解教学实际与研究成果,在学校年度考核的基础上,根据骨干教师的义务对其进行专项考核(一年一次)。
2、骨干教师不搞终身制,任期为一年,遇特殊情况名额可做适当增补。任期届满,由学校评审组对其进行全面的考核与评价。凡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可连任,由学校发文公布。
3、骨干教师调离本校要从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