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机制 加强审计机关廉政建设_廉政建设与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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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经验交流材料
强化惩防体系建设
推动依法廉洁从审
近年来,区审计局紧随新形势下审计工作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创新内部管理体制,抓住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不断完善审计组织形式和廉政工作的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审计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以学习为重点,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审计干部的思想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作为最基本最重要的教育环节,我们常抓不懈,努力打牢审计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根基和政治防线。
一是学习制度化。坚持把反腐倡廉纳入局党组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内容,同时,结合传达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和有关会议精神,每年至少安排两次有关惩治防体系理论学习专题,每年召开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必须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局党组成员以身作则,相互之间平时要多沟通、多提醒,做到为政清廉,为全体党员干部树立起良好的领导形象。局党组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统一领导,努力做到统一规划,各负其责,加强检查,狠抓落实。广大审计人员积极参与,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并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审计组工作特点的廉政教育制度,根据审计人员、审计任务和审计环境等因素,研究制定审计组廉政教育重点和办法,坚持经常性教育与审计现场针对性教育相结合,不断完善审前警示、审中提醒、审后讲评和审计组廉政教育情况通报等措施。同时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相关要求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全年机关干部学习、党员集中培训等制度之中,使反腐倡廉教育成为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学习培训长效机制中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了1--2次反腐倡廉主题教育,适时安排邀请区有关单位领导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廉政教育课,以此强化审计干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增强紧迫感、责任感。
二是教育多样化。一方面以先进典型教育审计人员,先后组织干部到井冈山、芷江、罗荣桓故居等地重温入党誓词,邀请优秀共产党员作先进事迹报告,并以此为载体不断推进审计机关特别是审计组的廉政文化建设;另一方面利用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结合审计机关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组织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从中吸取教训,通过这些警示教育,有力地促进了审计干部在保证自身廉洁的基础上进行公正无私的监督。
三是监督日常化。每个审计项目,审计组进点前,都要组织审计组人员认真学习审计廉政建设规定,审计“八不准”纪律,制定审计组廉政工作保障方案,并要明确具体要求,真正做到关口前移。在审计进点后,将审计廉政纪律和举报电话在被审计单位进行公示,让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纪律的内容,欢迎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社会各界参与审计监督和监督审计。实行审计廉政承诺制度,审计组在进点座谈会上向被审计单位作出承诺,并提交《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承诺书》和《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反馈卡》,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签订“双向承诺书”。聘员监督,先后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审计单位干部作为审计廉政监督员,按照“八不准”要求对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执行党风廉政情况等实施全过程监督。
二、以制度为准绳,把住关口、强化落实、严格考核。审计组是由审计人员组成的,一切审计工作最终是要由审计人员来完成。因此,我们在加强审计组的廉政建设方面,首先是做好人员组合的文章,打破了原有的思维模式,优化审计组人员的配置,创新审计组的组织模式,从而保证了审计的廉洁高效。
(一)整合人力资源。审计机关的廉政建设关键在人。审计组人员长期固定,感情色彩浓厚,而且审计组之间还会盲目攀比,出现不良风气“交叉感染”;同时,长期的“熟面孔审计老单位”,有个别以审谋私者和审计对象形成非正常的关系,很容易出现审计监督不公、不廉、不严的现象。为此,我们一是制定了“主审岗位责任制”、“审计质量过错责任追究制”等,规定主审对所承办项目的审计程序、审计质量、审计执法、审计档案负责;项目审计组采取组织安排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原则,对涉及全局性的项目和特殊性质的项目,组织上可直接安排审计组长和审计人员开展工作;审计人员也可主动争取某一项目担任主审,经组织批准后开展审计,主审可以选择审计人员,并按审计方案对人员进行分工,并督促其完成;审计人员也可以选择主审,并服从主审的安排,按时完成主审交办的任务。对主审实行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奖励,从而激发他们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细划目标量化考核制度,将业务工作、机关工作、信息宣传、理论学习待进行量化管理,百分考核,将考核内容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对业务人员连续两年未担任主审的作基本称职处理,连续三年未担任主审的作不称职处理,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制定了“查处大要案奖励制度”,对审计查处的违纪违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后,有关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查处案件的金额或被查处的责任人被追究的责任大小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对查处的案件受到上级审计机关的表彰或奖励的,局机关再匹配一定的资金给予奖励。
(二)整合项目资源。由于现阶段社会发展的节奏加快,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也在不断发生转变,所以各个时期审计工作的侧重点有所不同,造成各业务股室之间的审计任务与审计力量的不协调。为此,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一般性审计项目由归口股室完成,重点项目或上级指令性项目要打破专业股室界限,由局领导根据审计人员工作特长和审计经验,合理安排审计组成员。通过打破股室界限,原来各股室按行业划分的“势力范围”不复存在,不仅有利于审计机关的廉政建设,也有利于审计对象和资源的统筹管理,而且每个审计人员都能有机会接触到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审计对象,能有效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
(三)完善审计方式。一是改过去的就地审计为就地审计与送达审计相结合,不能实行送达审计的,要在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实行一个审计小组一次进点、全面审计、分类归口的办法,避免重复进点,尽量缩短现场审计时间。实施送达审计后,有效地减轻被审计单位的负担,降低审计成本,也促进了审计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实行审处分离。每个项目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将所有审计问题报局领导,由局领导、法规股、审计组共同按照法律法规提出审计处理意见,避免审计组在外做人情交易的发生。
三、以查处为关键点,营造审计干部不敢违纪的廉政风险环境。
(一)主审实行“一岗双责”。规定审计组长既是组长,又是审计组廉政建设责任人,首先要自己带头执行廉政各项规定,恪尽职守,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还要按照责任要求,敢抓善管,经常提醒审计组人员,认真执行各项审计纪律。在审计结束前,审计组人员对审计过程中执行廉政规定情况进行自查小结,并主动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执行廉政规定的意见和建议。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长将审计组在审计期间执行廉政规定自查小结情况和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建议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填写“审计组执行廉政情况登记表”,交局纪检组存档。
(二)强化跟踪回访检查。工作中,一是实行现场督查。纪检人员经常深入到审计第一线,通过向被审计单位干部、职工走访、座谈了解审计组及审计人员执行廉政规定、遵守审计纪律、张贴廉政纪律公示等情况。三是实行审计回访督查。定期由局领导组织纪检监察人员和有关股室人员成立审计回访专班,有计划、有重点选择不同类型的部分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回访,主动上门征求意见,全方位、多层面地了解审计组依法审计、廉政从审等情况。
(三)强化责任追究。先后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告知和反馈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谈话制度》、《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努力营造审计干部不能违纪、不敢违纪的氛围;对违反审计组廉政规定,发生不廉政行为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干部及审计组组长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2-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