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柳树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_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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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里坪镇大柳树小学
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根据丹教【2013】47号文件、六里坪镇中心学校骨干教师评选文件精神,为促进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建设一支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鼓励长期从教,坚持岗位优先、向一线教学倾斜,激励教师发扬爱岗敬业、吃苦奉献的精神;坚持绩效优先,激励教师终身学习,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全面提高我镇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教学质量。为激励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整体推动六里坪镇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我校评选方案。
一、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王启波
组员:钱国宏、李鹏程、杨立富、周平、刘邦华
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处理骨干教师评选日常事务。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工作满10年以上(2003年1月1日前参加教育工作),在编在岗担任学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符合条件的一律在本校参评。
三、评选原则
1、鼓励长期从教、一线教学原则:向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教30年以上并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适当倾斜,向边远农村学校倾斜。
2、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评选程序,选拔产生骨干教师,享受补助,同等条件优先竞聘较高等级岗位。
四、评选指标及标准
1、省级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原则上按学校专任教师总数(不
1含新招录的新机制教师)的13%比例产生,每人每月补助600元。
2、县(市)级骨干教师按照学校专任教师总数(不含新招录的新机制教师)的5%比例产生,每人每月补助600元。
3、骨干教师名额由六里坪镇中心学校根据评选原则,按学校地域、教师规模及教师工龄结构分配到校,每周期核定一次(附件1)。
五、评选条件
骨干教师必须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在大柳树小学教学岗位上发挥教学骨干示范引领作用。
(一)基本条件
1、必须是在职在岗教师。
2、具有合格以上学历。
3、近三学年来没有脱离过教学岗位。
4、坚持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辅、后勤工作,没有代课的教职工,不属于一线岗位),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能够充分展现出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师德师风近三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在“比教学、访万家”工作中成绩突出。
6、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能力,熟悉学科课程标准,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显著,在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良,上一年度考绩位居同级别学校前三名。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和指导作用。
7、课改理念先进。在课改中自觉实现角色转变,积极学习借鉴课改新模式,引领推广课改新经验,课堂教学展示课评分在中等以上。
8、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内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达到每周16—20节主课(语文、数学、英语),并较好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任务。
9、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10、未违反计划生育、师德师风、法律法规等“一票否决”事项。
(二)、一票否决
1、出现师德“一票否决”情形、违反法律法规,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2、违反教师管理条例的。
3、骨干教师选拔推荐中,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的,下一周期也不得参加骨干教师的评选。
4、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之间,脱离教学岗位连续时间达到或超过三个月和累计时间达到或超过半年的。
5、近三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或事假15天以上或病假连续半年或病假累计1年以上的。
6、近三年来,每个学年度违纪旷工累积达三天以上的。
六、评选程序
1、拟定方案。根据镇中心学校评选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制定考核量化细则,成立评审小组。学校评选领导小组,根据镇中心学校制定的考核量化细则(附件2),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骨干教师考核量化细则,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成立由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织的评审小组,根据考核量化细则组织评选推荐。
3、教师本人申请。凡具备条件的教师均可提出参加六里坪镇骨干教师评选的申请,并由本人填写《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3)。
4、组织评审。评审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教师,对照量化细则进行评审,考评结果须本人签字认可。要增强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坚持“四公开”,即评选推荐名额公开、评选条件公开、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及工作实绩公开,校内评选结果公开,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要在校内公示二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汇总上报市教育局。
七、骨干教师管理
1、建立骨干教师动态管理制度,健全档案。每届的骨干教师均要重新申报、重新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2、学校要为骨干教师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教师科学合理地发挥带头作用。
3、骨干教师要自觉学习进修钻研,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办法,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发展新动态。
4、骨干教师在课堂教学创新方面要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研任务。骨干教师每学年在学校以上范围评课不少于4节,每学期承担学校组织的骨干教师示范课不少于1节。
5、主动承担科研课题。骨干教师要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或经验总结、并在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论文评选中获奖或在相关教育刊物上发表文章。
6、骨干教师任职期间,每月可享受津贴600元。
7、骨干教师补助对象,每三年遴选一次,可连续入选、连续享受,不能再次入选的,不再享受骨干教师补助。
出现下列情形,停发或取消骨干教师补助:
1.享受骨干教师补助,未满三年达到退休年龄的,其补助发至退休之日止。
2.在享受补助期内不能发挥骨干教师作用,或出现师德“一票否决”情形、违反法律法规,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年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从处分、考核结论之日起停发补助。
3.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选拔推荐中,提供虚假资料,弄虚作假的,从认定之日起停发并追缴骨干教师补助,下一周期不得参加骨干教师补助对象的评选。
4.脱离教学岗位连续时间达到或超过一个学期和累计时间达到或超过一学年的,从认定之日起停发补助。
5.在享受骨干教师补助期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否则,从调离现岗位之日起停发补助。学校自动替补一名教师为新的骨干教师。
6.工作岗位由一线学科教学调整为教辅或后勤等岗位的,从变动之日起停发补助,由学校自动替补一名教师为新的骨干教师。
7.对因病连续住院的,其称号和补助在住院治疗期间可继续保留;对因病休养超过6个月的停发补助;对因事请假超过1个月的,从次月起停发补助;对违纪旷工三天以上的,从离岗当月起停发补助。
8.因上述原因出现空缺六里坪镇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职数的,按照指标不动的原则,依据骨干教师评选的初始成绩依次递补,并按程序报市教育、人社部门审批,其待遇享受至本周期结束止。在下一评选周期开始,所有教师(包括递补教师)需重新参加推荐、评选。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学校校长担任,其他同志为组员。各学校按要求成立相对应的评选专班。
2、建立公示制度。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3、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不折不扣地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教职工。要严格按政策执行、按程序评选,妥善处理评选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我校骨干教师补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六里坪镇大柳树小学
2013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