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中职校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_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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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中等职业学校
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试行草案)
为进一步完善班主任工作评价考核制度,明确班主任老师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调动班主任老师工作积极性,提高班主任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水平,创建良好的班集体,努力改变校风、校貌,现依据我校教师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班级日常行为规范考评办法》,特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原则:以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考核内容:
(一)、班主任出勤考核(20分)
1、班主任会议(满分5分)
按时参加政教处或学校组织的班主任工作会议。凡迟到、早退或无正当理由请假(公假除外)一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
2、早读(或晨训)、升旗仪式、课间操、等集会(满分10分)每天早上按时到本班教室,指导学生上号早读(或晨会),充分利用晨会时间处理本班前一天发生的事情,并安排好本班当日或近期需要做得事情,并督促或检查本班卫生;带领本班学生参加升旗仪式、课间操以及其他集会,并进行班级纪律管理,缺席一次扣1分。班主任要做学生表率。
3、班会课(5分)
每周一次班会课,班主任须认真备好每节班会课(要求有教案,凡学校因集体活动占用用班会课须注明)。班会课缺上每次扣2分,没有备课或记录每次扣1分。每学期至少开两次有针对性的主题班会并有记实材料,缺一次扣3分。
(二)、学生管理考核(80分)
班主任必须加强班级学生的常规管理,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基本内容,集合学校环境、教学事务、实习实训事务、宿管事务等事项严格要求学生,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督促学生学习,建设良好的班集体,力争创建优秀班集体
(1)学生出勤:(10分)(该项数据以教务处查堂记录为准,并参考学生考勤表或教学日志记录),学生旷课扣0.3分/人●节,请假扣0.2分/人●节,(病事假须履行请假手续,有假条),迟到或早退扣0.1分/人●次,学生返校当日晚自习按正式上课计算,因重大疾病或受伤请长假的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不计入考核范围。
(2)课堂纪律:(5分)(该项数据从班级日志反映,结合学校领导或政教处巡查,按实扣分计算)
课堂纪律考核按照班级课堂日志记录为检查依据,并结合政教处巡查记录资料进行考核。学生整体班级出现课堂打闹、严重影响正常上课的,每次扣1分;学生在课堂上和老师顶撞,影响老师正常上课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
(3)升旗仪式、课间操、开学典礼及其他大型集会、校外集体活动班级考核(10分)。
①、各班必须按照学校或政教处、团委安排的活动计划参加集体活动,未参与的每次扣5分,组织活动较差被学校或政教处公开批评的每次扣1-3分。
②、在以班级为单位参加的各种集体活动中,要求按规定时间到会和离场,并要求出勤人数齐,遵守纪律好、注重站队整齐、保持会场环境卫生。在以上活动中,缺勤按照0.3分/人●次的标准扣分,在此活动中被政教处或学校领导点名批评的每一次扣1分。
(4)班级卫生考核:(满分15分)
学校班级卫生由学校政教处牵头,学生会、班级劳动委员参加每天对各班级教室或区域卫生进行检查,并进行成绩统计评比。当日卫生成绩出现不及格分数(70分以下)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每周最后两名依次扣2分、1分。每月总评最后两名扣2分、1分,学校领导临时检查发现卫生情况存在严重问题的每次扣2分。
(5)宿舍卫生评比考核(5分)
宿舍卫生以宿管处提供的检查资料或学校统一检查资料为依据,宿管处以月为单位对各楼层卫生进行检查评比,凡每次排名最后两名的依次扣1分、0.5分;政教处或学校临时抽查被点名批评的每次扣1分。
(6)公物损坏:(5分)(该项数据由政教处、总务处提供)
学生必须爱护公物。出现破坏公物的,除按规定处分、赔偿(有明确对象由损坏者赔偿,无明确对象由相关班级支付赔偿)外,扣分如下:十元以下扣0.5分,十至三十元扣1分,三十至五十元扣2分,五十至一百元扣3分,一百元以上扣4分。(以上公物损坏中自然损坏除外,非恶意损坏的班主任自行解决并及时修复的不计入扣分项目)。
(7)重大违纪考核:(满分20分)(该项数据由政育处根据违纪处理原始记录提供)
①、本班学生出现3人以下打架事件每次扣2分,本班学生打架涉及3人(含3人)以上的每次扣3分(以上事件限于班主任自行处理的);班主任不能自行处理需要政教处处理的每次扣5分,涉及班级之间的打架事件每次扣5分,本班参与人数在2人以上的每次扣7分,有校外人员参与打架事件,主要责任人所在班级每次扣10分;携带管制道济进校园者,每人次扣5分。
② 学生在校内吸烟被巡查到每人次扣1分,喝酒每人次扣2分。
③出现翻爬围墙出校园,每人扣2分。学生在宿舍出现严重违纪事件被宿管老师处理的,每人次扣1分。
④学生在就餐过程中插队、故意拥挤、出现打闹现象扣1分/次。(8)班级文化建设(10分)
①、在开学一周内制定出适合本班的班级管理规章制度,检查没有规章制度的扣3分,制度太简单经政教处确定不认真的扣1-2分。
按政教处要求完成班级文化建设任务(包括办刊、教室文化布置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每次扣5分,完成质量较差的扣(1-3分),(三)、加分项目(最高20分)
1.班级主动承担学校重要工作或临时任务视贡献加1-3分(由安排任务的部门或领导提供书面材料)。
2.班级每月获得文明班级称号或获得流动红旗一次班主任加5分。3.学生有拾金不昧、帮助他人等好人好事,视情节加0.5——2分。4.参加学校或政教处组织的集体活动班级获得1-3名的,分别加分4分、3分、2分,得到组织奖励的加分1.5分。
5.及时发现学生打架苗头并采取恰当措施进行处理,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每次加分1-3分(由政教处或分管领导认定)。6.及时发现学校重大安全隐患,经学校确认必须立即整改的,每次加分3分。
7、制定班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被学校采纳作为推广制度的,加分3-5分。
(四)、其他扣分(最多10分)
1、对班级管理不负责任,被学生投诉经查属实的,扣分3-5分。
2、未经学校许可,涉及乱收费行为的,视情节轻重扣分5-10分。
3、代收学校安排的生活费等费用,未按时全部上交财务部门的(学生自身原因未收到的例外),一次性扣分10分。
三、考核细则说明
1、本考核细则由政教处具体负责,政教主任为项目负责人,按具体内容进行月考核(文明班级评比、卫生评比等项目)和期末统一考核,项目扣分按该项目的总分计算,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公共资料由政教处、团委按照各自职能提供,个人加分资料由班主任自己收集、政教处主任、团委书记或分管领导作为资料佐证人。
2、本考核分值作为年度考核推优或每年优秀班主任评选的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
3、本细则暂作为试用方案,自2014年8月起试行,在试行过程中有不完善的地方在本学期结束后增减相关项目。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