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专项治理方案_基坑边坡专项施工方案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专项治理方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基坑边坡专项施工方案”。

2008年建筑工地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专项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重点对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施工实行专项治理。突出四个重点时期的监管,即重要会议和节日期间、夏季汛期、“奥运会”期间以及第四季度赶工期间,突出三类重点治理对象,即事故危险较大的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薄弱的工程项目、跨省、跨市建筑企业在我市施工的工程项目,对重大隐患抓好实行督办、跟踪整治,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全市施工企业要做到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有专项方案编制、有审批、有专家论证、有组织实施、有验收的“五有落实”;

2、监理企业要做到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有专项方案审核、有审批、有巡查、有验收的“四有落实”;

3、安全监督机构对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要做到对施工企业“五有落实”、监理企业“四有落实”的监督,做到有专项检查,有整改通知书,有扣分处理记录,有复查,有记录“五有”文字档案。

三、治理重点

1、深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2、高支模: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3、高边坡:6m以上的边坡施工。

4、安全管理薄弱的施工企业和跨省、跨市施工企业在我市施工的工程项目。

四、治理依据

1、《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2008]47号);

2、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管字[2004]112号)。

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4、《建筑施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

5、《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6]59号);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五、治理措施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并对施工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

1、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的;

2、对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

3、施工现场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保证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安全的;

4、总承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作业;或把整体工程或主体工程转包;或将专业工程不依法分包的;

5、未按审查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

6、施工方案实施后未组织验收就投入使用的;

7、施工方案实施验收后,方案审查人未签字认可的;

8、对所承建的建筑工程未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项目部整改并处罚项目经理或专职安全员(含公司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

1、未按规定在现场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

2、未在施工现场公示重大危险源,并落实专人管理的;

3、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的;

4、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5、未落实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

(三)施工企业对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执行的,对该施工企业按《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实施扣分。

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书内容施工企业拒不执行,监理企业没有及时检查、落实汇报的,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未下发停工令的,对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按《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实施扣分。

(四)对发出的扣分通知书,施工企业仍未按时整改或拒不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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