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发文3号_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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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农工组发„2011‟3号
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蔬菜产业发展 实施方案》和《2011年哈尔滨市蔬菜产业
发展扶持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现将《2011年全市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和《2011年哈尔滨市蔬菜产业发展扶持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11年4月8日
主题词:农业 蔬菜产业 方案 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4月8日印发 共印20份
2开发。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支持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蔬菜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经济组织、农民自筹自投,逐步构建多部门、多层次、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制定出台蔬菜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市水务局将粮改菜基地建设项目纳入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排灌规划和节水灌溉设施配套;农业开发办应将蔬菜产业发展列入重点扶持项目,安排一定资金,向扶持蔬菜生产倾斜;电业局要在蔬菜基地建设报批电力配套设施项目上,简化程序,创造宽松环境,对蔬菜生产用电价格、增容,给予优惠的政策;交通局要把蔬菜基地道路设施建设,纳入通村路建设工程之中,给予一定匹配资金;市农委把蔬菜生产用小型农机具列入农机补贴范围;市科技局应将蔬菜产业发展研发项目给与重点支持。
(四)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种苗繁育、生产资料保障供应体系,建立市、区县(市)、乡(镇)、村四级蔬菜技术服务网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要专门成立蔬菜推广站,增加专业技术人员,乡(镇)、村要有专门负责蔬菜生产指导技术员。充分发挥各级农业推广部门科技人员对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和生产的指导作用。区、乡(镇)的技术员可以到基地村任特派员。同时各级农业推广部门,为标准化蔬菜基地和设施蔬菜标准园培养2-3名农民技术员,做到新建基地村每村至少有1个蔬菜生产的明白人。围绕基地生产,开展省市科技共建,鼓励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参与标准化蔬菜基地的建设,创办科研生产联合体,示范、实验基地。大力推广蔬菜生产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多功能防雾滴棚膜、膜下暗灌(滴灌)、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防虫网阻隔和黄(蓝)板诱杀防虫、连作障碍防治、机械化作业、采后商品化处理等技术,使其集成配套,最大限度的提高蔬菜基地的生产能力。
(五)加大土地流转力度。要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建立产权交易平台,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采取租赁、承包、对调、入股等形式,使农民土地合理流转,为结构调整和规模发展设施蔬菜创造有利条件。2011年全市菜地流转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力争15万亩。
(六)加大产销服务力度。结合本地市场实际,明确蔬菜基地建设布局、种植结构和主导品种,突出区域特色,引导农民找准产品目标销售市场。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销专业户、经纪人等中介组织开发市场的作用。鼓励农民与超市、大专院校等大伙食单位直接对接,签订购销协议,减少中间环节,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支持设施蔬菜标准园区和种植大户参加各种果蔬展销会和博览会,鼓励发展品牌产品。
6外粮改菜面积不重复计算。
3、窖储基地。新建菜窖200㎡以上,每平方米补助50元,新建蔬菜恒温贮藏库单位面积2000㎡以上,每平方米补助200元。
4、育苗中心。纳入到全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当年建设并符合条件的工厂化育苗中心,参照棚室基地建设补助标准给予补助,对当年建成育苗能力1000万株以上,现代化高标准工厂化育苗中心“以奖代投”100万元。
5、批发市场。新建产地批发市场50000㎡以上,基础设施达到标准(有遮阳罩棚、地量衡、检测室、硬化交易场地),市补助50万元。
6、省市资金捆绑使用。已列为省扶持的基地项目,省市资金共同计算,补贴标准按本意见执行。
7、以奖代补。按照目标考核责任状,市将对完成任务好的区县(市)进行适当奖励。
三、基地建设立项程序
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在2011年3月15日前,基地建设项目论证书上报到所在区县农业部门,经区、县农业部门考察论证,符合条件的项目,经区县农业部门,上报到市农委蔬菜处,经审定复核后,按照项目书计划组织建设。
四、验收及资金拨付、使用
(一)验收条件。新建标准化蔬菜基地设立标志牌(6m×3m,底边距地面2m),有无公害蔬菜操作规程;井、电齐全,基地节水灌溉设施达到100%;田间道路要实现硬化、并有给排水设施;道路两侧要绿化;要设置固定的生产投入品存放场所,植株残体处理场所,环境整洁卫生;规模1000亩以上设施蔬菜基地要建立农资服务中心、产品展示区、蔬菜育苗中心、蔬菜检测室、蔬菜配送中心、蔬菜保鲜冷藏库、产地蔬菜批发市场。
(二)验收时间。2011年10月下旬,市农委会同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标准一次性拨付项目资金。
(三)资金使用。蔬菜基地建设扶持资金要用于棚室、节水灌溉、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用于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的示范推广,农民生产技术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