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乳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_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项目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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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问题乳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行动目标

在餐饮服务环节彻底清查问题乳粉,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杜绝餐饮服务食物中毒、食品污染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行动任务

1、彻底清查问题乳粉:对2008年未销毁的问题乳粉、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乳粉进行彻底清查,并坚决销毁2008年问题乳粉。

2、食品安全保障: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狠抓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坚决避免食品安全隐患演变为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食品安全事故。

3、对专项整治行动不落实,未认真彻查隐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三、行动要求:

1、重点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宾馆饭店、咖啡屋、冰淇淋屋、茶吧简餐等餐饮单位。

2、重点场所:以上单位的食品仓库、加工操作间,餐饮单位的面点间、饮料间等。

3、重点食品:供给消费者饮用的液态奶、冲调奶粉、咖啡屋、奶茶屋、冰淇淋屋、面包房的原料乳粉,以上单位使用的乳与乳制品及其加工产品。

4、现已查到的问题奶粉名单: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产品,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问题产品。

5、报表要求:

(1)、由于学校、托幼机构已放假,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把上学期使用的乳与乳制品的情况按附表如实填写。如发现有2008年未销毁的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乳粉,应立即上报至区文教局和区卫生监督所(监督所电话:85867111)。

(2)、各单位应索取所使用的乳与乳制品的索证索票(检验报告、营业执照、许可证和发票等)

(3)、如不使用乳与乳制品及其加工产品,各单位应写自查自纠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上报至区文教局和区卫生监督所备案。

6、自查自纠时间:2010年2月5日--2010年2月7日

7、上报时间:2010年2月8日

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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