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典型案例_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广东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典型案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广东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典型案例

一、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一)年内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形成的制度机制及相应的执行情况

2014年,广东省水利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粤水建管„2014‟69号)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试点)县绩效评价办法‣(粤水建管„2014‟80号)。2015年,广东省有改革任务的地级以上市和21个省级、市级试点县均制定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了改革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将改革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完善了监督考核机制。

(二)调查摸底情况

通过进一步的调查摸底,广东省纳入改革的小型水利工程共104078宗,其中小型水库6713宗,中小河流及其堤防3916宗,小型水闸11559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55263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8264宗,小型水电站8363宗。

(三)小型水库改革的进展情况

广东省纳入改革的小型水库共6713宗。其中,6202宗水库明晰了工程产权,包括国家所有1761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3743宗、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376宗、受益户共同所有287宗、社会投资者或个人所有35宗;4682宗水库建立了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主体的4605宗,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的4620宗;建立了财政补助经费奖补机制的2151宗;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管理的小型水库共3250宗。

(四)省级试点开展及取得的进展情况

广东省共有乳源县、海丰县、高州市、怀集县、罗定市等5个省级试点县(市)。为顺利推进全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广东省水利厅于2015年4月在蕉岭县召开全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现场会,于2015年9月在广州召开5个省级试点县改革工作座谈会。截至2015年底,广东省5个省级试点县已全部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并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通过改革,明晰了工程产权,落实了工程管护主体责任,落实了工程管护经费,并对管理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

(五)工程产权明晰及管护主体落实情况

广东省共有72345宗工程明晰了产权,包括国家所有11313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50301宗、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3937宗、受益户共同所有1561宗、社会投资者或个人所有5243宗。

广东省共有56502宗工程落实了管护主体,明确了管护主体责任。在涉及公共安全的34494宗工程中,有30667宗建立了安全管理责任制,31159宗明确了安全管理主体,30773宗落实了安全管理责任。

(六)年度经费和人员落实情况

广东省共有13963宗工程建立了财政补助经费奖补机制。2015年共落实管护经费4.56亿元,占应落实7.57亿元的60%。从资金来源看,政府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其他水利规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资金、产权所有者筹集分别为2.63亿元、0.2亿元、0.1亿元、0.05亿元、1.57亿元,占比为57.7%、4.5%、2.3%、1.1%、34.5%。

(七)管护模式探索情况

实行集约化、专业化管理的小型水库共32317宗,包括基层水利服务机构集中管理的25730宗、专门管理单位集中管理的6313宗、委托大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专业管理单位管理的274宗;实行社会化管理的1438宗,包括承包、租赁、拍卖等管理方式1260宗和股份合作管理方式176宗。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顶层设计。厅党组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统筹协调推进,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把改革工作列入厅年度深化水利改革重点工作,并将其作为破解水利“重建轻管”难题的重要抓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顶层设计。为了解广东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现状,找准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症结,历经反复调研、研讨、审议及修改,广东省水利厅联合省财政厅于2014年印发了•广东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除全面落实水利部、财政部的部署和要求外,还结合广东省实际,进一步突出重点,细化实化改革的各项措施。

二是按照“可复制、易推广”的原则,认真总结试点县的做法经验。自2014年广东省全面启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以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尤其是各个试点县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勇于探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按照“可复制、易推广”的原则,广东省水利厅于2015年4月在蕉岭县召开全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现场会,学习总结了两个全国改革示范县好的经验做法;2015年9月,在广州组织召开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试点县工作座谈会,要求5个省级试点县在完成改革任务后,提炼出可复制、易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是狠抓节点、科学评价,全面推进改革。广东省注重对基层改革工作的监督指导,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任务,狠抓节点,分阶段稳步推进改革工作,力求改革取得实效。为全面检验和巩固改革成效,科学规范评价改革各项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并作为省级改革工作考核验收的重要手段,2014年广东省水利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试点)县绩效评价办法‣。按照要求,广东省蕉岭县、南海区等2个国家级示范县改革工作已于2014年底前完成,并顺利通过了广东省水利厅和省财政厅联合组织的绩效考核验收;乳源县、海丰县、高州市、怀集县、罗定市等5个省级试点县(市)也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将于2016年3月底前对改革成果进行绩效评价和考核验收。

四是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广东省各地尤其是各试点县通过加大对小型公益性(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财政补助力度,从地方水利基金、水利规费收入、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了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南海区各类水利工程目标管理经费投入每年超过七千万元,保障了水利工程的日常运营及保养维护;蕉岭县充分发挥现有水管单位的职能延伸,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同时,积极拓展综合经营,提高水管单位的自身造血功能,筹集落实管理养护的经费,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的充分发挥;罗定市财政每年给予镇级协会补助3000元、村级协会1500元,另外对镇街、村所属各宗小型水库管理人员按照小(1)型每宗每年3600元、小(2)型每宗每年2400元进行补助。此外,为充分调动各地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性,广东省从2016年中央财政县级以下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补助资金中安排4128万元中央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深化小型水管体制改革试点县的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其中小(1)型水库每宗2万元、小(2)型水库1万元、试点县其他小型水利工程150万元。五是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省水利厅各有关处室注重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改革相关政策措施,分片联系,深入一线,帮助协调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分类指导各地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开展。各地级市水务局也加强对县市工作的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县市坚决落实省、市的部署,认真研究,精心组织,与财政、国土、农业等职能部门形成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落到实处,群众长期受益。省厅以省级试点县为重点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同时探索将改革完成情况作为申报奖项、文明评比以及安排工程项目和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少数地方政府和水利部门对这项改革的认识和重视仍然不够,个别试点县还存在着畏难情绪,工作主动性不强。

二是部分地方对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精神领会不深,存在模糊认识,改革的办法和手段还不多。

三是对试点县和试点乡镇的资金支持和项目倾斜上做得不够,助推改革的力度不大。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力争在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完善小型水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拟于近期制定出台小型水库绩效评价办法、小型水库管护经费定额标准等文件,推动小型水库管理实现“六化”,即“建设规范化、管理集中化、经费定额化、管护物业化、巡查智能化、资金补助绩效化”。

二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改革工作。省水利厅将严格按照广东省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推进改革工作。其中,16个市级试点县最迟于2016年年底完成改革任务并通过各地水利和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考核验收,省水利厅将联合省财政厅开展抽查验收;2017年全面推开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并力争于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广东省改革任务和验收考核。

三是继续加强对省、市级示范县的督促指导工作,分类指导各地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同时,督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有改革任务地区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对改革工作进展较好的地区,将安排部分资金以奖代补;对改革政策不落实,进展缓慢、不按时完成改革任务的,将采取约谈、通报、减少或暂停安排省级财政资金等制约措施,严肃责任追究。

四是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民智、顺应民心、体现民意,确保改革期间的社会稳定。

广东省南海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典型案例

一、改革概述

(一)基本情况

南海区坚持水利设施“建管并重”的原则。仅2010~2013年,就累计投入24.5亿元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现已形成较为完备的水利防洪排涝系统。在水利工程管养方面,我区较早创新探索,推出目标管理制,通过落实岗位责任、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走出一条符合区情新路子,我们暂且称之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南海模式”。截至目前,全区纳入目标管理的堤围共计339.4公里,泵站130座、小型水库30座、水闸165座、内河涌2004公里,其中主干内河涌384.6公里,支干内河涌245.4公里,支涌1374.2公里。另外,省一级堤防北江大堤、省二级堤防樵桑联围和佛山大堤等重点水利项目也被纳入目标管理。这些水利工程科学、高效的运行,使我区防洪排涝抗灾的综合能力显著提高,也推动了城市更新的步伐。

(二)体制改革概述

1、政府重视改革,加强组织领导

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创新和探索最早开始于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发展至今已经历了南海几次区划调整。但不管是过去的南海县、南海市还是如今的南海区,历届政府在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方面都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尤其是管理方面,历届主管领导在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人员配臵、制度保障和资金安排等方面进行了周全部署。近几年,在国家及省、市水利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南海区委、区政府紧抓落实,区水务局、编委、财政局等部门齐心协力,全面理顺了编制、经费、制度等问题,建立起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管理体制,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水安全、水环境基础。

2、出台实施意见,制订改革政策

我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始终以水利安全、高效运行,服务南海发展战略为目标,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先行先试。早在1988年,当时的南海县便启动了水利工程范围用地的划定和定权发证工作;在体制改革方面,我区先后成立镇街水利管理所和水利排灌养护站,推动水利工程“管养分离”;在工程管理方面,我区以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办法‣和省、市相关制度为基础,结合地方实际,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文件、实施意见、配套政策及考核标准,推动水利工程管理跨入精细时代。

1999年,我们开始制定•南海区堤围目标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和•南海区堤围目标管理考核标准‣,2001年正式推广实施;2009年,出台了•南海区水利排灌泵站工程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和•南海区内河涌目标管理考评实施细则(试行)‣;2010年,出台•南海区水库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2013年,又出台了•南海区水闸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及实施细则(试行)‣。借助政策支持,我区逐步将堤围、泵站、内河涌、水库、水闸等小型水利工程全部纳入目标管理制。通过明确管理范围、基本原则、责任主体、目标任务、人员配臵,落实目标管理标准和运行管理费用,实现了各类水利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改革前后情况对比

在实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之前,我区水利工程缺乏强有力的管理体制和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没有清晰的岗位责任和目标考核,也没有专项资金和专业的养护队伍。各类水利工程配套和日常管理较为薄弱,堤围的防鼠灭蚁,河道的绿化养护等常规工作都无法切实落实。水利部门整体防灾抗灾水平较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无法保障。

经过10余年的实践和完善,我区水利工程建设规模大幅提升,形成区、镇两级水务管理架构,各项管理制度日趋成熟,资金和专业人员不断充实,水利工程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全面覆盖,工程综合效益得到充分发挥。镇街水务所、排灌养护站定位清晰,创新积极性高涨,优化、提升目标管理制实施标准,并与其他相关部门积极协作,推动辖区水利工程及周边片区的协调发展,使得水利工程在抵御大洪暴潮、台风暴雨的袭击以及改善水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

二、改革举措 2013年,水利部将我区列为全国55个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市、区)之一,这是一个新的历史机遇。我们以此为开端,启动了新一轮的水利改革。经过精心筹划,2014年5月5日,我区以区政府名义下发文件,正式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区农林渔业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区财政局、区编委办以及7个镇街为成员单位的南海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高标准配臵的领导小组为我区水利改革全面展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2013年至今,我区按照“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总体要求,大胆尝试,紧抓落实,从六个方面进一步推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走向深入。

(一)确定权属,明晰职责

我区水利工程的“确权”工作始于1988年,当时的南海县出台了•关于划定水利工程范围用地和定权发证的意见‣,把水利工程范围用地分为水利工程用地和水利工程防护地两类确定权属,详细规定了各类水利工程的用地范围、管理规定和违规处理办法。具体由县国土局、水电局会同镇街及有关单位组织对水利工程用地进行测量、绘图、划线、树立界桩、入册登记,向部分符合条件的工程所有权人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到1989年基本完成了水利工程的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工作,为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明晰水利工程产权,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2013年,我区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重新启动“确权”工作,拟对经各镇街界定工程管理权的小型水利工程重新颁发使用管理权证书,具体由区政府授权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颁发水利工程管理权证书。

(二)改革机构,管养分离

围绕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水利工程管理目标,我区以水利管理体制改革为抓手,不断优化调整基层水利机构性质和组织体制,大力推进水利工程“建管分离”、“管养分离”。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南海将基层松散的“水利会”规范为水利所,确定为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从依靠堤围防护费和经营盈利支出改为收支两条线,由区财政统一解决;到2002年,基层水利所站共24个,包括水利局与镇(街道)双管的水利管理所和局属工程管理单位两类,性质均为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全部由区财政支付;2005年,进一步对原有基层水利部门进行了整合,重新划分了水利管理所、水利排灌养护站两类单位,并严格定性定编定岗定责,包括13个管理所(包括区排灌管理总站)和9个水利排灌养护站。水利管理所为区水利局的派出机构,纳入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性质定性为纯公益性水管事业单位。镇街水利排灌养护站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2013年,我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管养分离”,进一步厘清水利管理所和排灌养护站的权责,督促两者各司其职,实抓目标管理制度的落实,加强监管责任。明确由水利管理所负责行使水利工程规划、行政管理、监督、水资源管理、三防工作等职责。水利排灌养护站负责镇(街道)水利、排灌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的日常工作。区水利排灌工程养护站归属区水利局管理,负责区属工程管理单位的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的日常工作。目前,水利管理所人员编制共153名,水利排灌养护站的编制共191名。另外,2013年,区水投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负责经区政府批准的水利工程实施计划,实现水利工程“建管分离”。

(三)蓄养人才,提升技术

在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过程中,我区注重防范人才流失。通过竞争上岗,将原水利基层所站的优秀人才选录到水利管理所,其余人员作为水利排灌养护站的工作人员,无出现下岗、分流的情况,形成了由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构成的基层水利管养核心团队。

近几年,我区以事业编制及薪金等为激励措施,继续吸引优秀水利人才,补充新鲜血液,并通过以下三方面措施打造优秀的一线水利工程养护团队。一是在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及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水库、泵站、水闸等各类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最低要求数量。各镇街按工程实际进行了合理配套,有些镇街采用市场化运作,向社会购买专业服务。

二是通过岗位技术培训、技术练兵等方式提高基层管养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2013年以来,区水务部门从实际需求出发,相继举办了河道运行工、泵站运行工、水闸、水库管理工、白蚁防治、安全生产等多期专题培训班,大部分学员都获得了专业部门颁发的技能鉴定证书,持证上岗。

三是普遍提高基层管养人员的工资待遇。2013年,区政府、区财局发文规定了水利工程管理养护人员年薪不低于3.6万。实际操作上,一些技术岗位的薪酬更高,有些年薪甚至达到8万。

通过以上措施,我区水利工程管养队伍得到壮大和稳定,水利机电设备使用、维护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四)分级投入,经费到位

改革前,我区水利管养人员经费主要依靠堤围防护费支出及通过多种经营盈利补足,每年只有几百万元。随着体制改革的推进,逐步实行收支两条线,由区财政统一解决。我区水利工程目标管理制及相关考评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水利管理所、水利排灌养护站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的标准和拨付方式,使水利系统基层所站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工程管养经费都得到了保障。区政府还多次下发文件,对管养经费的补贴标准进行细化和完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高。按照最新的文件规定,水利工程管养经费由区财政、镇街、工程所有权人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分担,其中区、镇两级按5∶5配套,不足部分由镇街统筹解决。

近几年,随着南海城市升级的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及周边水环境的管养标准进一步提高,区镇的实际投入又有所增加。目前,各类水利工程目标管理经费投入每年超过七千万元,保障了水利工程的日常运营及保养维护。

(五)强化监督,齐抓共管

我区先已建立起完善的水利工程管理养护监督体系。基层水利工程专职管养人员实行24小时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镇街水务管理所、养护站每天安排在辖区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报区局备案;由区水务局、区排灌管理总站、镇水利工程管理部门组成的督查组不定期进行飞行检查,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各相关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水政执法部门对河道进行日常巡查执法,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责令其改正。另外,区、镇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也对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管和业务指导,通过日常巡查,掌握一线工程管理新情况,提供工作指引。

2013年以来,区水务局为提升监管效能,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并开通了网上信息互动平台。各镇街每月定期将水利工程管理出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后期跟进情况等以规范的格式进行上报。同时,相关工作动态、计划,检查验收以及发现问题、处理措施也及时在线公示,区水务局可随时访问,监督落实。这样就形成了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考核验收,奖罚分明

我区根据堤围、泵站、水库、水闸、内河涌等各类水利工程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实行多层次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罚,取得了很好的激励效果。镇街水务管理所、养护站每月对辖区所有水利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突出的工程进行表扬;区水务局组织考核验收小组每年汛前、汛后组织两次验收,根据考核标准进行现场打分,对验收合格的工程颁发合格证、进行通报,并向区财局申请拨付款项,对存在问题的工程通报批评。每年年终进行总评,对选出的先进单位和示范工程进行总结推广,颁发牌匾并加以表彰。

这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使我区的水利工程管理达到一个新水平。

广东省蕉岭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典型案例

一、基本情况

蕉岭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闽粤赣三省边陲,韩江上游,与福建省武平、上杭两县毗邻。辖8个镇、97个村委会和10个居委会。全县总人口23万人,总面积960平方公里,是世界长寿乡、原中央苏区县、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2013年11月,蕉岭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2014年8月,被列为全国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

(一)我县水利设施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水利部门的重视支持下,蕉岭县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水利建设投入的重大机遇,大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31亿元,先后完成了水库、堤防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塘整治、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灌区改造、电站代燃料改造等10大重点水利项目的建设任务,有效改善提升了全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我县水利工作情况 在全省第一个全面实施县城防洪堤除险加固、大规模实施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在全省第一个成立县级水务局和组建村级水利管理协会;在全省第一个实行河道采砂招投标和水资源开发权有偿转让。先后被授予全国农田水利建设先进县、全国水管体制改革先进县、广东省水资源管理先进单位、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三)我县水利工程管理短板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我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主要存在三方面不足:一是管护主体难落实。由于管用分离,难以调动广大群众对工程管护的积极性,影响了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成果的巩固与发展;二是管护经费难落实。群众和集体无力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维护修缮,导致工程效益日趋衰减,甚至丧失工效;三是管护责任难落实。特别是权责模糊、管护主体缺位、老化失修等问题尤为突出,工程安全得不到保障,工程效益难以充分发挥,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不相适应。

二、主要做法

(一)上下一心,共建惠民水利。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水务、财政等12个县直部门和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兼任,并抽调专门人员负责改革的日常工作;各镇和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也相应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同时,县水务局组建了5个工作小组,对全县改革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为深化改革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积极营造氛围。为确保改革有效进行,我县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氛围,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方式对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群众会、广播、电视、工作简报、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改革工作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认识,引导全民支持和参与改革,有效提高改革效率,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精心组织实施。为扎实推进改革工作,县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县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县委、县政府和县水务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出台了•蕉岭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蕉岭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改革的基本原则、步骤、内容和总体目标;并与各镇签订了•蕉岭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责任书‣等。各镇也迅速制定细化本镇工作方案,及时做好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的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和张榜公示等相关工作。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业务操作水平,我县还组织县水务局工作人员和各镇水利所所长,前往江西省新干县学习先进经验,助推改革发展。

(二)点面结合,全力推进改革。

我县将改革工作分为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公开实施、颁发证书和总结评估、查缺补漏三个阶段进行,采取各镇整村推进的模式全面铺开。

一是试点先行。我县根据全县实际情况,选取了一个较有代表性的镇和三个村级水利协会进行试点。首先,选择工程类别齐全、群众关注度高、村级水利管理协会工作开展较好的蓝坊镇,作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镇级试点,进行改革探索和实践。通过有效的创新实践,蓝坊镇的小型水利工程从过去无人管到有人管,从无序使用到有序使用,从用时再管理转为常态化管理,初步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调度灵活、水旱从人”的目标,对其它镇的改革工作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其次,选取农田灌溉干旱严重的三圳镇顺岭村、村民饮水困难的新铺镇油坑村、正进行古村落修复的南磜镇石寨村等11个村级水利协会作为完善项目建设方式的试点,进一步拓宽社会资本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的渠道,探索“村级水利协会会员集资 + 项目建设相结合”、“村级水利协会筹集 + 行业部门协助立项、审批、设计、施工等建设把关相结合”、“村级水利协会集资 + 项目优化相结合”等建管一体化模式,以894万元的项目资金,带动县、镇、村各方投入水利建管资金1000多万元,达到了较好的效果。二是明晰产权。在改革中,我县坚持阳光操作,理顺各自权、责、利,算好“明白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合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求,明确水利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等问题。国家投资的重点水利工程,其所有权、使用权均为国家所有,由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使用;小二型以上水库、小流域堤围工程所有权划归各镇人民政府;电排站、电灌站(含水轮泵站)按属地管理原则划归各镇人民政府;山塘、陂头、渠道等按所在地的归属划归各村级水利管理协会或村民小组;小水电站划分给各自的投资者;农村饮水工程根据各镇、村的实际情况,分别划分给镇、村或个人;并颁发统一的•蕉岭县小型水利工程权证‣。全县2617宗小型水利工程已全部完成确权颁证。其中,小(1)型水库7宗、小(2)型水库36宗、山塘132宗、小水电站168宗、电排(泵)站29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31宗、节水灌溉工程5宗、陂头(谷坊)512宗、渠道1544条、堤围53段。

三是落实责任。明确县水务局为小型水利工程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进行督查和监管;各镇人民政府为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负责本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各行政村具体承担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责任,对村域范围内的水利设施进行管护。同时,为建立水清、河畅、岸绿的优美自然环境,根据河湖管护体制改革的要求,制订了•关于加强全县河道管理实行“河长制”工作的意见(草案)‣、•蕉岭县河道“河长制”管理分工表‣等相关的管理制度。目前,我县选取溪峰河为“河长制”试点,已制定溪峰河“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溪峰河管理机构,落实管护经费和各项制度。

(三)强化保障,实现长效管理。

一是健全管护制度。建立完善工程巡查安全隐患处臵制度、工程维修养护投资投劳“一事一议”制度、水环境整治制度、水事纠纷协调处臵制度、防汛抗旱职责制度,以及监管和技术指导制度等制度体系,强化各镇水利所对工程所有者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的督查,确保了工程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在县财政并不宽裕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解决经费投入问题,并建立了稳定的管护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明确工程管护经费原则上由工程产权所有者负责筹集,县财政适当给予补助;落实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和维护经费补助政策,在财政性资金中设立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和维护专项补助资金;将本级财政承担的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的“两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

三是激活协会动力。在完成全县97个村级水利管理协会的社团合法化登记注册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年拨出300万元专项资金,由县水务局组织对水利协会进行考评,对发挥作用好、效果显著的,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3000~5000元奖励,促进村级水利管理协会“农户 + 协会”的管理模式进一步发挥实效。四是为水利改革工作打下基础。2014年10月,经省、市水利部门的大力推荐,我县先后被列入全国100个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和全国100个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之一,由于我县在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中对全县的水利工程摸清了家底,确权颁证和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等方面的工作已基本完成,在开展本项工作时少走了弯路,把工作重点放到探索建管一体化、“河长制”建立等新的改革内容上,为新一轮的改革创造了良好的氛围。目前,我县2014~2015年度的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已经完成,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也在有序进行,2015年12月,经市水务局推荐,我县被继续列入省级2016年度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

三、改革成效

通过努力,我县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工作顺利完成,在全国率先通过考核,经省专家组考核为优秀等次,深化小水改工作初现成效,有效破解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无主体、投资无回报、耗费无补偿、维护无资金”的发展瓶颈,“小水改”催生了大效益。一是结束了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没有“身份证”的历史,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主体得到有效落实,工程运营管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县初步实现了建、管、用相协调,责、权、利相统一的工作局面。二是破解了水利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权等问题,改变了过去完全依赖政府包办的现象,实现了从“千把锄头截水”到“一把锄头管水”,打通了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水利建设的热情。三是较好地发挥了水利工程设施的效益,有效解决了水资源使用效益低下等问题,保障了小型水利工程长期持续发挥效益,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有力促进了我县新农村建设,给群众带来更加美好完善的生产生活环境。四是有利于小型水利工程的后续发展,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后,可以通过产权流转交易平台以租赁、入股、转让等形式进行流转,同时还可用产权证进行担保融资,为水利工程后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目前,我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今后,我县将在省、市水利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后续工作的开展,力争在较短时间内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为探索全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作出应有的努力。

《广东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典型案例.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广东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典型案例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水利工程 典型案例 广东省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水利工程 典型案例 广东省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