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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社区网格服务基础知识手册

(2015版)

宜昌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印制

二0一五年六月

在小小的网格内,也可以实现大大的梦想。愿全体网格员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能力,增进服务,为实现全国人民的中国梦、宜昌人民的大城梦和自己的人生梦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宜昌市社区网格管理监管中心

2015年6月8日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服务类

1.平安创建活动是指什么?

答:平安创建活动主要有“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村(社区)”、“平安小区”、“平安道路(铁路)”、“平安边界”、“平安家庭”等形式,包括联防巡逻、各类安全预防措施等。

2.公民如何参与平安创建?

答:公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平安创建”活动:自我防范、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维护公平正义、邻里团结友善、尊老爱幼、家庭和睦,积极参加平安志愿者、治安信息员、义务联防队,积极参与公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测评等。

3.做好自身防范是否也是参与了平安创建? 答:把自身防范(如家庭防火、防盗、防抢、防骗)做好了,或参与邻里、社区、小区内的治安防范就是参与平安创建活动。

4.什么是“长安杯”?

答:“长安杯”全称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长安杯”,是中央综治委从2005年开始设立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最高奖项,它集中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社会管理水平、和谐社会建设成果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获得参评资格的城市,必须连续三届(每4年为一届)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对被评为“长安杯”的城市实行四年一复核。

干部、治调主任、治安中心户、网格员、治安志愿者等对辖区内的社会矛盾进行全面排查化解,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对社会矛盾进行排查调处。村(社区)每周排查一次,乡镇(街道)每半月排查一次。

10.常见的一些自我防范措施有哪些?

答:要防盗防火,家里门窗要牢固,外出、睡觉门要反锁,最好门上安装报警器;邻里彼此要留意可疑人;外出要警惕防扒手,夜间出行要谨慎;大额取款要有人陪同;防止电话和短信诈骗等。

11.网格员有哪些具体职责?

答:网格员由政府统一购买服务、统一综合履职、统一考核管理。每名网格管理员在自己的网格内综合履行信息采集、综合治理、劳动保障、民政服务、计划生育、城市管理、食品安全七项职责。

12.何谓流动人口?流动人口居住多长时间可以申请办居住证?

答: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市行政区域或在本市跨县市(含夷陵区)居住的人员。

《宜昌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流动人口拟在现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村)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进行居住登记,填写《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申领居住证。

13.出租房屋是否要签订租赁合同?

答:凡属执行日常的值班巡逻和处理日常事务,应看成职务行为。公民在他人遭受行凶、杀人、抢劫、强奸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时,不畏强暴,敢于正当防卫,制服或扭送违法犯罪分子,协助公安司法机关破获了重大案件的,应视同见义勇为。

18.宜昌市社会管理创新“一本三化”新体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以人为本,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全程化服务。19.宜昌市提出的社会管理创新“三全”目标是什么? 答:社情全摸清、矛盾全掌握、服务全方位。

公安服务类

更、延期手续的,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

6.取得居住证的人员享有哪些权益和公共服务? 答:流动人员持本市居住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享受下列权益和服务:

(1)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2)参加社会保险;(3)申请办理车辆登记和机动车驾驶证;(4)参与社区组织的有关社会事务的管理;

(5)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职业(执业)资格登记以及有关劳动技能比赛、先进评比;

(6)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7)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项目技术服务;

(8)申请安排子女就学接受义务教育;

(9)传染病防治和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免费享受国家免疫规划保健服务;

(10)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权益或待遇。7.网格员应入户采集流动人口哪些信息?

答:姓名、身份证号、到达时间、暂住事由、服务处所、职业类别、联系电话。

8.出租房应采集哪些信息?

答:房屋地址、房主姓名、身份证号、房主联系电话、采集重点人口活动情况、就业信息、有无反常行为等信息。

司法服务类-11答: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

6.法治创建活动指的是什么?分哪几个类别? 答:法治创建活动,是在深入开展依法治理的基础上进行的法治实践活动。法治创建活动分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活动。

二、人民调解 1.什么是人民调解?

答: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经当事人申请或者同意,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诚实守信、消除纷争,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2.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人民调解是否收费?

答: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依法自主开展调解活动,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3.人民调解受理哪些民间纠纷?

答:人民调解可受理下列纠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婚姻、家庭纠纷;(2)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纠纷;(3)土地承包、生产经营纠纷;(4)

3份。口头调解协议自各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之日起生效。

三、社区矫正 1.什么是社区矫正? 答:社区矫正是将指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社区服刑人员包括哪些?

答:社区服刑人员包括:(1)被判处管制的罪犯;(2)被宣告缓刑的罪犯;(3)被裁定假释的罪犯;(4)被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

3.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参加学习教育时间是多少? 答: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八小时。

4.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是多少? 答: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得少于八小时。

5.社区服刑人员离开居住地请销假有什么规定? 答:社区服刑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区),在七日以内由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局行政机关批准,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答:法律援助是人民政府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依法为经济困难公民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司法鉴定、公证等法律服务的活动。

2.法律援助的对象有哪些?法律援助专线号码是多少?

答:法律援助的对象:(1)经济困难公民,符合条件的军人军属、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2)司法机关通知指定辩护的刑事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

法律援助专线:12348。

3.宜昌市的法律援助接待机构有哪些?

答:(1)在司法局设立的法律援助中心;(2)乡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3)老龄办、工、青、妇、残联等部门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站;(4)社区法务网格。

4.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答:(1)向法律援助接待机构咨询;(2)向法律援助中心或工作站提出申请;(3)提供下列材料:a.填写申请表;b.身份、户籍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c.经济困难证明;d.有关案件材料。

7的农村居民或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无正当理由一年内两次以上介绍就业而拒不就业的;(7)其它经地方人民政府或省级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

5.哪些特殊情况,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答:(1)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2)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土地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3)拒绝配合家庭收入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提供虚假证明的;(4)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5)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或拥有、使用机动车辆、大型农具、农机具(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且未用于客货运营的机动车辆除外)的家庭;(6)一年内购买价值超过农村低保标准5倍以上非生活必需品或家庭月通信费用总额超过当地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30%的;(7)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8)其他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

6.困难群众应该如何办理低保? 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户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乡、镇(街道)经办机构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调查核实后,交村(居)委会进行民主评议、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街道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民主评议审核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市、区)民

9实际情况适当简化审批程序。

11.低保对象如何办理续保申请登记?

答: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对象,每季(月)在领取保障金或限期保障到期后的十日内,必须到乡、镇(街道)低保经办机构或居民委员会(社区)反馈保障金领取情况,申报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并提出续保申请登记。不反馈情况或连续两次不提出续保申请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低保待遇。低保专职工作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享受城市低保对象续保申请登记表》。

12.哪些对象可以享受宜昌城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答:(1)经确认正在领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2)经确认正在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和特困优抚待遇的;(3)经确认的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对象;(4)其他经区人民政府批准给予救助的。

13.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内容有哪些?

答:(1)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对象参加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资助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对城乡贫困群众患病住院的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4)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低收入家庭患慢性病需要长期药物治疗或维持的对象给予定额门诊救助;(5)定点医疗救助单位按当地规定为救助对象提供医疗优惠减免服务。

14.宜昌城区困难群众如何申请事中救助?

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18.宜昌城区哪些困难群众可以申请廉租住房配租? 答:申请廉租住房配租的困难群众需要具有以下条件:(1)取得本市城区城镇户口五年以上;(2)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享受达两年以上(含两年);(3)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和租赁公有住房。自有产权住房包括继承、受赠或购买的私有住房和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公有住房包括政府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

19.宜昌城区困难群众申请廉租住房配租时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下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宜昌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宜昌市社会救助证》、《宜昌市社会救助证》上注明的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现住房证明、市房产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20.如何申请廉租房租金补贴?

答:先到房管部门申请核定家庭住房面积,然后向所在地街办申请家庭收入认定,由区级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负责审核认定收入,住房和收入均符合保障条件的,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对象。

21.宜昌城区低保家庭污水处理费如何计算? 答:实行先交后返。宜昌城区由市民政局低保科将各区发放低保金的开户银行、帐号、低保对象花名册等情况汇总

3服务;对60周岁以上且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低保独居老人,以及对70周岁以上且无子女的低保独居老人,每人每月提供150元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1.5倍且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60周岁以上贫困老人,每人每月提供80元标准的居家养老服务。符合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人员,经社区初审并公示后,报所在区和市民政部门审查确认。

25.哪些老人可以在我市城区申请高龄津贴?享受的标准是多少?

答:具有我市城区(不含夷陵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

26.申请高龄津贴需要哪些资料?

答:老人需要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及及本人户籍所在区开户银行卡(注:各区确定的开户银行;西陵区—工商银行、伍家岗区—中国银行、点军区—农商银行、猇亭区—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高新区—湖北银行、葛洲坝集团—工商银行、峡口风景区—建设银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类

54.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所需资料是如何规定的?

答:(1)户口薄(原件);(2)身份证(原件);(3)登记照2张;(4)终止劳动合同书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书;(5)就业与失业登记证;(6)工商银行卡。

5.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申请一次性领取余下期限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待遇调标政策、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其医疗保险费、大额医保费政策。因此,申请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时请慎重选择!

6.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家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需要哪些材料?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嘱可以申请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但失业人员参与违法活动致死的,不得申领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所需材料:(1)填写《湖北省失业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待遇审批表》;(2)死亡失业人员生前就业与失业登记证;(3)失业人员死亡证明;(4)亲属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5)所在地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补助标准:(1)丧葬补助金:上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2)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上年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根据《宜

7答:失业登记工作实行市区两级职能划分,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登记,不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在户口所在区劳动就业管理局登记。

11.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手续如何办理? 答:退休人员可在符合退休条件当月的25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

若退休人员是单位职工,可于达到退休条件的当月,向退休人员单位的劳资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再由其为退休人员代办退休手续,退休人员只须于退休手续办理完的次月进行资格认证,领取养老金银行卡。

若退休人员是灵活就业人员,有人事代理的,只须向档案托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其为退休人员代办退休手续;无人事代理的,则需本人持个人账户年账单(在环城北路40号人社服务大楼二楼征稽处14号窗口打印),一寸免冠近照一张、湖北省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一式三份(在沿江大道43号人社局204室养老科领取并填写)、养老保险手册在人社局204室养老科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再到环城北路40号人社服务大楼二楼市社保征稽局办理养老保险报减和在职转退休手续,到社会保险管理局(以下称社保局)核算退休待遇、进行退休后档案托管,并在次月进行资格认证,领取退休金银行卡。

若退休人员是被征地农民,则须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委会代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在手续完成后,须本人于次月进行资格认证、领取退休金银行卡。

9居民到户籍地村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登记表》。(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并留指纹确认)

16.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何缴费? 答: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纳,实行集中征收和常年征收相结合的收缴方式。不能预缴或趸缴。农村居民将养老保险费交给乡镇财政所专管员或村协办员,领取财政所开具的《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收费收据》;城镇居民将养老保险费交给社区协办员,领取地税部门开具的《宜昌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单》。

17、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什么时候开始领取养老金?待遇是如何计算的?

答:(1)参保人员符合相关规定,不分男女性别,年满60周岁次月起即可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2)城乡居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宜昌城区现为6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其中139是国家规定的计发系数,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

1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的手续怎么办? 答:养老金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领取人应于年满60周岁前一个月携带户口簿、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村(居)委会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从年满60周岁的下月起领取养老金。

1单亲家庭、两人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家庭子女;(5)零就业家庭子女;(6)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子女;(7)高校毕业生;(8)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9)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劳动教养人员;(10)其他人员。

23.宜昌市城区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对象是什么?

答: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国家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而制定的一项长效就业援助政策。目前,对城区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城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就业失业登记证》中“就业援助卡”认定的就业援助对象;二是实现了灵活就业;三是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四是参加了社会保险;五是个人向所在社区提出申请。“就业困难人员”和“就业援助对象”是《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城区〈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发[2011]60号)中所规定的相关人员。除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员外,下列几类人员不得享受社保补贴:一是劳务派遣单位的被派遣劳动者;二是正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三是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四是享受期满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24.申请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需提供

3银行将补贴资金划到补贴对象的存折中。七是区就业机构在缴费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湖北省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内同时注明已享受补贴的险种、期限等,加盖公章后将缴费凭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返还给本人。

26.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对象是谁? 答:资格认证对象为在我市城区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退职人员、被征地农民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和享受遗属待遇人员。

27.宜昌市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助情况是什么?

答:事项名称:宜昌市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助 办理地点: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二楼大厅52号窗口 办理部门: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医疗审核科 办理时间:每年的1月1号——2月28号期间的工作日

承诺时限:每年5月底前支付到位 收费金额:不收费

联系电话:0717—6739021 法律依据:《宜昌市城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助办法》

受理条件: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因病住院治疗或严重慢性疾病门诊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对个人负担部分总额累计超过上年度城区职工平均工资50%的部分实行二次补助。

5(1)申报人已故的,本人无开户存折的,可提供直系亲属本地存折账户。直系亲属经办所需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薄、银行存折),还需写情况说明社区盖章、火化证明复印件。

(2)无发票原件不能参加申请二次补助。(外地住院和慢性病的发票原件已交到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医疗审核科,可以由审核人员出具结算明细单并加盖医审科和财务科的章印)。

(3)超过申报时限的不能享受二次补助。

28.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凡是在我市城镇居住的居民,除国家规定必须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外,均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9.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答:城填居民需持户口簿(或暂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到居住地所在社区统一申报缴费。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申报缴费。低保对象、重残人员、困难老人须同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0.城镇居民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续保手续?

答:在校学生于每年9-10月,社区居民于每年11-12月,持《宜昌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卡》,分别到所在学校及社区统一办理下一年度续保缴费手续。

31、随子女居住的异地户口老人、进城务工的农民工

7保人员、重残人员个人不缴费。

36.特殊人员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1)低保人员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2)重残人员需提供由残联认定为重度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3)困难老人需提供《困难老人申请书》,社区予以公示;(4)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时需提供《居住证明》。

37.新生儿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答:需携带新生儿户口簿(必须有身份证号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监护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到居住地所属社区办理相关手续。

38.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医保卡遗失,应怎样补办? 答:需凭身份证或户口本、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

19、20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经办窗口申请补办。

39.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能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答: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40.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何进行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答:在我市城区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应首先办理社

城市管理服务类

1.数字城管的工作流程是将信息收集、案件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置、处置反馈、核查结案、综合评价等环节关联成一个闭环的工作流程,其中,网格员在信息收集和核查结案两个环节承担重要的职责。

2.网格员履行城市管理职责,巡查上报的内容包括:部件问题上报、事件问题上报、核查上报和“门前三包”日考核上报。

3.网格员部件问题上报是指:网格范围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的市政工程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出现丢失、损坏、移位、倾斜、脏污等。

4.网格员事件问题上报是指:因人为或自然因素导致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受到影响或破坏。比如:游商占道经营、暴露垃圾、污水外溢、违法建设等。

5.网格员核查上报是指:对城管专业部门的处置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采集现场图片上报。

6.网格员在执行“一日两巡”制度时,按照先主次干道、后其他区域的顺序,每天上午、下午必须进行城管巡查。

7.网格员城管上报要求为:各类上报信息必须附带事(部)件发生的相关照片(近景、远景各一张,便于判别问题发生地),以及地图定位位置准确;准确描述问题的基本属性,一般包括 “街道名称”、“路段”、“主要参照物”及其“方

1圾、污水外溢、道路及设施破损等城管类重点事项与数字平台统计网格员报送的同类事项进行比对,按漏报率进行考核,漏报率低于20%(含20%)不扣分,每高1%扣0.5分。

15.网格员在“一日双巡”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时,应重点关注的事项(比对事项)包括:(1)私搭乱建;(2)暴露生活垃圾;(3)积存建筑渣土;(4)主次干道堆放废弃家具设备;(5)道路破损;(6)道路遗撒;(7)占用、损坏城市道路;(8)施工管理问题;(9)主管网自来水管破裂;(10)主次干道、居民区排水不畅、污水粪水外溢;(11)主干道临街成片成规模严重影响通行的无照经营游商;(12)城市部件破损、缺失、有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

16.网格员应重点关注的私搭乱建,是指新增违建,包括发现正在备料有私搭乱建的苗头、违法建设正在进行的情况。

17.网格员应重点关注的暴露生活垃圾,包括面积超过1平方米以上的积存生活垃圾及居民区卫生死角、临街收运不及时形成成堆垃圾、垃圾收集点垃圾满溢、周边不洁、随意倾倒、抛撒或堆放生活垃圾、焚烧垃圾。

18.网格员应重点关注的积存建筑渣土,包括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道路及两侧、公共区域、居民区成堆建筑渣土。

19.网格员应重点关注的道路破损,包括主次干道塌陷、1平方米以上路面坑槽、1米以上侧缘石缺失、破损、3后报小广告等市容问题;(2)先报需要市直、区直部门、市场作业主体解决的问题,后报社区自行处理和网格员自行的问题;(3)先报主次干道、后报背街小巷、再报居民区的问题。

26.网格员在“门前三包”巡检打分时,出店经营标准是以门店的门线为界。

27.网格员“门前三包”巡检评分标准中,测评项目包括: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市容秩序。

28.网格员“门前三包”巡检评分标准中,环境卫生测评包括卫生整洁、垃圾袋装。发现成堆暴露垃圾、乱堆乱放、牵绳挂物等本项不得分。

29.网格员“门前三包”巡检评分标准中,绿化美化测评包括绿化完好和立面美观。在绿化完好子项里,发现绿地内乱堆乱放、牵绳挂物本项不得分;在立面美观子项里,发现乱贴乱画、招牌(灯箱、霓虹灯)占道、破损,雨篷破损本项不得分。

30.网格员“门前三包”巡检评分标准中,市容秩序测评包括秩序良好、文明经营。在秩序良好子项里,发现乱搭乱建、出店、占道经营本项不得分;在文明经营子项里,发现高音喇叭等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发现占道打麻将、躺卧等不文明行为,本项不得分。

31.网格员“门前三包”巡检评分,门店分为四个等次: 96分以上为优秀,85-95分为达标,75-84分为基本达标,75分以下为不达标。

房产管理服务类

一、选择题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城区家庭,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ABCD)

A、具有城区常住户口;

B、在城区无拥有所有权的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政策性住房;

C、在城区无拥有所有权的非住房。D、未婚者单独申请须年满35周岁

2.具有城区常住户口的35周岁以下未婚者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满足下列哪些条件:(ABCD)

A、在城区无拥有所有权的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政策性住房

B、在城区无拥有所有权的非住房 C、父母无城区常住户口

D、父母在城区无所有权住房、非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政策性住房

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认定为有住房:(ABC)A、在城区拥有所有权住房、非住房的 B、承租公有住房或政策性住房的C、自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城区转移所有权房屋的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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