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有效性的措施和途径_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论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有效性的措施和途径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提高产品质量的措施”。

论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有效性的措施和途径

朱丹丽王学武 丁亚明

胡成群(1.金华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浙江

金华321001; 2.金华市化工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浙江

金华32100101)

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在承担政府行政部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时必须重视的问题,否则将失去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的资格。几年性来我们在在规范抽检分离、组织管理、检测过程控制、质量指数统计及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编制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和大胆探索,不但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确保抽查工作更加严密有效,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省级监督抽查任务,为政府部门决策和质量指数统计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具体措施和途径如下:

1一、进一步深化抽检分离制度是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性的基础

抽检分离制度对从事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人来说并不陌生,省局对实施抽检分离的产品,规定检验机构不得自行抽样,应在计划实施季度前一个月的25日前将抽样方案送达指定抽样单位,对有特殊要求的产品,抽样方案中应详细注明。抽样单位应加强对抽样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督,确保抽样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并在指定抽样月份的20日前将样品及相关材料送至有关检验机构。但省局对检验机构自行抽样的产品却未作详细规定,目前多数抽检检验机构也未将抽检分离工作落到了实处。

为进一步将抽检分离制度落实到实处,2007年初在原有内机设构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了内部机构的调整,组建了检测部、业务部和综合部。其中检测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产品的质量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及检测过程质量控制。检测部的检测人员在省局持证上岗的基础上按照各自的学历、资历、技术水平和能力及年初岗位竟聘的理论和实践考核分别聘任相应的岗位即主任检测工程师、检测工程师、检测员和辅助检测员等。并按所聘任的岗位享受相应待遇和承担相应责任。综合部主要职责是负责抽检计划的编制、样品的收发、检验任务的下达、检验报告的编制和发放、不合格检验报告确认及中心质量体系的运行等。业务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省定期监督样的抽样方案的编写、样品抽取、质量指数统计、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的编写以及与抽检企业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工作,目的是使检测、抽样和检验报告的编制实现相分离。样品流转实现“收支两条线”,即在样品的流转中,只有综合部的接样人员知道样品的全部信息,而检测部拿到样品后得到的信息只有样品编号、检测方法、检测项目和完成时间等,检测人员在归定的期限内完成检测后,其原始记录由检测部的主任检测工程师进行校核无误后交由报告编制人员编制检测报告,检验报告编制完毕后,由业务部负责人对抽样相关信息是否准确进行核对,检测部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结果进行审核无误后,按规定程序对检验报告进行审核、批准和发放,使整个检测过程中,检测人员是不知道样品的来源,抽样人员不知道样品谁检测,避免被抽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寻找关系而产生不公正现象,形成闭环管理,从而保证检测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加强抽样环节中样品有效性的控制保证样品具有代表性和可靠性是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性的前提

根据省局规定:“抽样统一使用省局编制的抽样单,加盖抽样单位公章,承担抽样工作责任。对于现场检验的项目,承检机构应在现场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企业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的,在抽样单【企业意见】栏中签署对现场检验结果无异议的意见,并在相应的检验原始记录上签名。有异议的,应与企业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进行现场处理”。所以抽样有效性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的质量。

首先,对抽样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产品质量标准、检测方法、评价规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熟悉抽样方法、标准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其次,规定抽样人员致少有一人持有所抽检产品检测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以便能及时解决抽样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再次就是抽样之前先制定一个实施计划包括抽样方案、完成时间、抽样人员等内容。,要求抽样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和评价规则的规定进行抽样,按规定填写抽样单后经企业确认,样品运输和保存必须满足标准和评价规则的要求,防止样品损坏和变质,确保所抽品的代表性和可靠性。再次对于有现场检测要求的项目,由抽样人员和检测人员一起在现场按照《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标准和《评价规则》的要求进行现场检测,并在现场由受检企业对检测结果进行确认。若企业对检验结果无异议的,在抽样单中签署无异议的说明和签名。如有异议,立即与企业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进行现场处理。经现场检测后剩余的样品带回检测机构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测,检测人员在现场检测过程中不准在样品上做任何可以识别的记号,而由接样人员按规定编号后下发样品流转单到检测部,再由检测部检测人员领样后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测。

三、对检测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是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性的关键

首先建立规范的监督检查样品管理制度,抽检人员将所抽检的样品带回后,由接样人员按样品接收程序收样,编号登记后根据不同样品的保存要求放在样品室待检。样品室配备必要的设施,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保存备样,确保备样的有效性。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备样应保留至被抽查企业不合格后处理工作结束后方可处置。

其次,按照产品标准评价规则及抽样信息和抽样计划填写样品流传单,样品流传单上有样品编号和名称、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依据、样品贮存方式、样品数量和检测完成时间,由综合室向检测部下达检测任务并发放流传单,检测部凭流传单到样品室领取与流传单上同编号的样品,并核对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信息,在此过程中检测人员绝不接触与样品相关的客户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检验依据必须为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以及产品明示的质量指标,如果是企业标准,必须是经过备案的且现行有效的。判定依据为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省局批准发布的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评价规则。这就要求抽样人员和接样人员必须对每一个产品的适用标准、评价规则和检验判定依据等进行确认,检测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检测依据和判定规则。若有疑问则由抽样人员与被抽企业进行重新确认。

再次,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由主任检测工程师负责全过程监督,明确由主任检测工程师对检测结果负主责,主任检测工程师对检测方法和作业指导书进行确认,对相关的检测设备、环境条件、试剂及标样进行定期检查,检测结束后由主任检测工程师对检测原始进行校核,校对无误后,交给综合室编制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制完毕后,交检测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并签名,业务部负责人对抽样相关信息是否准确进行核对,再按规定程序对检验报告进行审核、授权签字人签发批准,由综合室按规定程序负责检验报告的发放及不合格检验报告的确认。

四、重视质量信息调查和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的编制是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抽样人员开展产品抽样的同时,要求对被抽查企业的相关质量信息进行调查,并按规定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省质量监督检查产品企业信息调查表》。信息调查表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质量指数的统计结果的真实可靠,因此我们要求抽样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对企业可疑数据应认真核对,若由于抽样人员未进行认真核实或随意填报,一旦发现将按经济责责任任制严格考核,情节严重者将取消抽样资格。在质量指数统计时做到严谨仔细,切忌粗心大意而造成统计结果错误,如2006年度我中心承但省级建筑胶水产品监督抽查工作中,质量指数统计环节中误将一个企业的不合格品统计成合格品,而被省局监督稽查处核查发现后被通报批评,我们对此事引起高度重视,除对相关责任人和领导进行经济处罚外。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自我剖析,要求全体人员引以为戒端正工作指导思想,切实按《产品质量监督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和《产品质量监督企业抽查情况汇总表》要求录入监督抽查样品的检测结果及所调查的企业信息。由于在数据录入的过程中易发生漏录漏报的问题,对工作方式进行了改革,规定由业务部专人负责产品质量指数的汇总统计工作,做到一人录入,一人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部录入完成后打印成册,由主管领导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确保质量指数统计结果准确无误。

在检测完成之后,根据省局的要求应编写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涉及到产品的技术装备和产品行业的发展趋势,产品在本行政区域的质量状况,以及消费警示。由于编写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既需要与产品有关的质量检测、生产工艺知识,同时还要了解承检产品及行业目前的发展趋势等,由于检测人员对所检测的产品性能、存在质量缺陷能透彻分析,而抽样人员直接接触生产企业对本地区本行业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及行业整体发展趋势比较了解。因此,编写人员不仅具备与产品有关的质量检测、生产工艺知识,而且应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才能编写出高屋见瓴的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因此我们规定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由业务部和检测部共同编写,再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后上报。

五、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为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性提供保障

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标准和《评价规则》《检测报告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检测报告质量进行抽查,并按抽查结果将检测报告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并按检测报告缺陷类型按其严重程度分为:严重缺陷、一般缺陷、轻缺陷三类,对检测报告存在的缺陷将按《质量经济责任考核规则》进行考核。如《质量经济责任考核规则》规定:若被省局通报批评并确认为严重违规则扣除当事人当月30%比例岗位工资、职务津贴、岗位工资降一级、年终考核奖系数降一级。分管领导(室主任、审核人员)扣除当月20%比例岗位工资、职务津贴,其它质量差错则扣除当事人200元/次;抽样通知单一项填写不详,扣5元/项,抽样时故意刁难或强行索物及因工作原因造成企业意见较大,经调查属实扣当月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和年终奖金,并视具体情况作相应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给予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伪造数据一次扣除当事人300元及当月度效益工资和年终考核奖,并作相应的行政处理;若用户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经上级质检机构或本中心复验其结果确认有误,并造成社会影响,扣当事人或主要负责人200元和月度效益工资;若随意泄露用户的信息资料并经查实每发现一次扣700元。

六、结束语

总之,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是政府行政部门赋予检测机构的一项重要职责,必须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自身的行为,严格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标准和《评价规则》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并对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才能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同时促进检测机构的知名度和信誉度不断提升。

联系方法: 浙江省金华市后城里街321号 邮政编码:321001 电话:0579-3207006 3207028传真0579-320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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