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考作文评分细则_高考作文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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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安徽高考作文评分细则
一、分四类评分,分数段如下:
一类文60--50;
二类文49--42;
三类文41--36;
四类文35---0。
二、各类评标准。
一类卷:立意新颖,情感健康;语言流畅,扣题说话;结构思路清晰,叙议合理。
二类:语言结构略有欠缺或语言较好但内容较空(内容上只举古人事例)。三类:叙议不分,所举事例侧重点偏离题意,论据不能支撑观点。语言不够通顺。
四类:偏离题意,更换话题,表达不清,套作。
三、具体补充:
1.残篇:500字-700字,35-25分。
499字-300字,24-15分,299字以下,0-14分。
2.题目更换的,如果抓住“珍惜时间”,语言表达较好,三类至二类打分,不能打一类卷。
3.如果行文过程中,把“时间在流逝”表述成“时光在流逝”、“时间的流逝”、“流逝的时间”则定为二类中至二类下。
4.错别字每字扣一分,比往年稍紧,特别是首尾段。引用不当,每处扣一分。
5.鼓励打高分和底分,要有明显区分度。
6.零分卷:攻击党和政府,辱骂尊长、老师,有明显政治问题的。
7.事例要涉及古今,鼓励关注现实。内容上只举古人事例,不能超过45分。
8.标点符号三处扣一分。“的、地、得”不分,不扣分,一逗到底扣两分。
9.不跨类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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