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险支付业务常见问题解答_科技业务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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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险”支付业务常见问题解答
1、参保单位如何为退休职工办理退休人员增加手续?
参保单位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十一)》、《北京市183号令按月领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1)》,并携带《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缴费情况表》,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二份。每月6-20日到四险基金支付岗办理。
2、参保单位如何为农民工办理养老个人帐户清算手续?
参保单位填写《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表(表十六)》、《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十六附表)》,并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到四险基金支付岗办理。
3、什么样的人员退休后可转往街道社会化管理?
职介、人才存档退休人员、外商(合资)企业退休人员、街道失业转退休人员、由市社保中心批准的破产、吊销、撤销企业退休人员、乡镇企业退休人员、超龄补交退休人员。
4、退休人员死亡养老金应从何时停止?
退休人员当月(按自然月)死亡,次月停止发放基本养老金。
5、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存折丢失怎么办?
退休人员存折丢失,本人直接到养老金开户银行(邮局)办理挂失手续。
6、参保单位如何办理退休人员死亡减少、领取丧葬费手续?
参保单位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并携带《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相关证明书,到四险基金支付岗办理领取丧葬费800元手续。
7、离休人员护理费的变更手续?
离休人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由参保单位党委或组织部门审定批准后,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变更表(表二—1)》,附医疗机构出具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证明原件,于每月6-20日到四险基金支付岗办理。
18、未及时办理新增退休人员手续的,基本养老金如何补支?
根据《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中的养老金起始支付年月进行补支(注:补支金额发放到退休人员所在单位)。
9、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时间?
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
10、参保单位如何为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参保单位填写《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汇总表(失表三)》、《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明细表(表
四)》,并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解除合同证明》(注:外埠城镇人员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本人申请),到四险基金支付岗办理。核准后的生活补助费统一拨付至单位,由单位一次性发给本人。
11、工伤人员应如何进行工伤职工登记?
参保单位填写《北京市工伤职工登记表(工表一)》,并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北京市东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证明》原件及《工伤证》原件复印件,到四险基金支付岗办理。
12、工伤职工评定出伤残等级后应如何进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核准申领?
(1)未进行过工伤职工登记的工伤人员,参保单位可在工伤人员登记的同时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到四险基金支付岗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待遇核准。
(2)已进行过工伤职工登记的工伤人员,参保单位需填写《北京市职工工伤信息变更表(工表一—1),并携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工伤证》原件、复印件及《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证明》,到四险基金支付岗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待遇核准。
13、企业为职工申请因工死亡职工待遇如何办理?
参保单位填写《北京市工伤职工登记表(工表一)》,并携带《工伤认定申
请表》、《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证明》原件及《工伤证》原件复印件、《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
若有供养亲属:应当向经办机构提交被供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伤职工资证明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材料:
(1)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2)被供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的,提交公证书。
(3)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14、如何办理工伤人员减少?
参保单位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并携带《工伤证》原件、复印件、《解除合同证明》,有伤残等级的还需提供已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说明,到四险基金支付岗办理。
15、参保单位申报生育津贴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保单位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及《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并携带《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明》、加盖公章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到四险基金支付岗办理。
16、女职工引、流产的生育津贴如何申报?
参保单位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并携带《结婚证》、加盖公章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复印件)到四险基金支付岗办理。
17、不是本市户口,但持北京长期居住证的职工申报生育津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参保单位填写《北京市生育保险申领待遇职工登记表》(生表一)及《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生表二),并携带《结婚证》、《北京市
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明》、加盖公章的《医学诊断证明书》、《长期居住证》、《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复印件)(注:非本市身份证号码的还需提供户籍证明),到四险基金支付岗办理。
18、夫妻二人均参加生育保险,应由哪方申报生育津贴?
应由女方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
19、夫妻二人,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加生育保险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女方未参加生育保险,男方参加生育保险的,不享受生育津贴;但符合晚育备件的可以享受晚育奖励津贴。
20、生育津贴应由哪个单位申报?
生育津贴应由女方婴儿出生、或引、流产时所在单位申报。
21、福利养老金应如何申请办理?
符合享受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年满60周岁之月起6个月内,向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个人申请表》一式二份,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含集体户口)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二份、户口薄复印件一份。社保所受理申请时,将申请人填写的《个人申请表》内容与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身份证及户口薄的原件退还申请人。
22、每月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到福利养老金?
老年保障待遇每月20日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
23、在本市范围内,户籍所在地发变化应如何办理?
领取老年保障待遇的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迁移户籍的,户籍迁出当月,老年保障待遇由迁出地按规定的程序方法;自户籍迁出的次月起,由迁入地按规定的程序发放。
24、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人员应如何办理享受福利养老金待遇?
被判刑、劳动教养的人员,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的程序重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