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试题_生产安全事故处理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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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试题
一、多项选择题(漏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 起施行。
A.2007年3月28日 B.2007年5月1日C.2007年6月1日D.2007年6月10日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小时
A、1小时B、2小时C、3小时D、4小时
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 等级:
A.1个 B.2个C.3个 D.4个
4、根据条例,事故具体可分为。
A.一般事故 B.较大事故 C.特别重大事故 D.重大事故
5、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A.3 5000 B.1 5000 C.3 3000 D.1 30006、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 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A.1 市级 B.2 市级C.1 县级 D.2 县级
7、事故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可对事故发生单位处 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 至100%的罚款。
A.100万元 30% B.100万元 60%C.50 万元 30% D.50 万元 60%
8、根据条例,若发生单位对事故负有责任,发生一般事故的处 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 的罚款。
A.10万元 30% B.5万元 30%C.15万元40% D.10万元 40%
9、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B.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C.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D.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10、事故调查组应由 组成。
A.公安机关及工会; B.监察机关C.有关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1、报告事故应当包括
A、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B、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C、事故的简要经过;
D、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1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2年B、3年C、4年 D、5年
13、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B、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C、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D|、借机打击报复的。
14、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A、国家机关B、事业单位C、人民团体D、企业
15、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 指定。
A、人民政府B、安全生产监督部门C、监察部门D、公安部门
16、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日。
A、30 60 B、60 30 C、30 30 D、60 6017、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B、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C、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D、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18、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A、县级B、市级C、省级D、区级
19、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
A.迟报 B.漏报 C.谎报 D.瞒报
20、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 部门决定。
A、安全生产监督 B、工会C、监察D、公安
二、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2、事故调查组应邀请检察院派人参加。
3、事故单位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以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4、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5、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6、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7、事故等级是按照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者经济损失来划分的。
8、根据条例,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事故的级别逐级上报,并且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9、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0、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2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1、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12、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13、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14、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5、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6、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7、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18、事故调查组应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9、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0、本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