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_隐患与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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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和安全事故处理
1.安全隐患和事故处理〈规范〉第9.5.1条规定就项目经理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做了以下规定:
(1)区别通病、顽症、首次出现、不可抗力等类型,修订和完善安全措施。
(2)对查出的隐患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单,由受检单位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3)当场指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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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跟踪检查与记录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
2.按事故处理
(1)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指定预防措施不放过。
(2)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是:抱安全事故;处理安全事故;安全事故调查,编写调查报告并上报。其中“处理事故”指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作好标识,保护好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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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伤亡事故处理建设部对建设过程中的伤亡事故根据伤亡人数、重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多少,分为四个等级。伤亡事故的处理程序是;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组织调查组,现场勘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调查报告,事故的审查和结案,员工伤亡登记和记录。措施不放过。
(2)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是:抱安全事故;处理安全事故;安全事故调查,编写调查报告并上报。其中“处理事故”指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作好标识,保护好现场。
3.伤亡事故处理建设部对建设过程中的伤亡事故根据伤亡人数、重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多少,分为四个等级。伤亡事故的处理程序是;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组织调查组,现场勘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调查报告,事故的审查和结案,员工伤亡登记和记录(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