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金塔县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_民政局十二五发展规划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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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金塔县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了促进“十二五”期间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金塔县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情况回顾

“十一五”期间,全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的支持帮助下,全面落实民政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城乡社会救助有了长足的发展。“十一五”期间,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救助的政策要求,积极规范和开展了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完成了连续三年10%的低保提标扩面任务,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3568.5万元,解决了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对象和五保对象的生活、就医等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救助灾民3.87万人次,为全县政治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了很大进步。城市四个社区均达到了市级和谐社区标准;在10个乡镇20个行政村积极开展了农村社区全覆盖试点工作;顺利完成了89个行政村第六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任务。制订和完善了村规民约,规范了村民议事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开展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程,先后投入500多万元建成18个村级活动场所。

---双拥优抚安置体系进一步健全。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实现优抚政策落实率100%,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高标准发放率100%,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优抚对象纳入率100%,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参保率100%,城镇退伍军人安置率100%等5个100%。大力开展航天航空后勤保障基地建设工程,先后与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空军试验训练基地签订了《农副产品供应保障协议》和《教育共建协议》,开展“双十工程”和军民共建新农村活动,军地全力互办实事,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和空军实验训练基地先后投资170万元援建了我县解放路小学、鼎新蓝天幼儿园、鼎新卫生院等一批双拥共建项目。同时在航额公路修建立项、酒航铁路、酒航公路改扩建、酒航高速公路等项目的论证、申报、立项和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福利事业建设有了新的突破。积极争取福利项目资金,新建了一所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提供养护、托管、康复服务的社会福利院。制定出台了我县老年人优待服务的《意见》,建立了高龄、病残、特困老人补助制度,年发放生活补贴15余万元。全县城市、农村残疾老人、困难老人、高龄老人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范围,在全县城乡开展了“孝亲敬老”万家行活动,并先后两次表彰奖励了100多名老有所为和孝亲敬老先进单位和个人。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积极开展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培育发展,“十一五”期间,全县共登记社会组织105个。成立了金塔县慈善协会,募集捐款100多万元,并开展了慈善助医、助学、助困活动。加强了对流浪乞讨对象实行属地化救助管理。开展城镇街、路、巷、居民小区门牌号和县、乡政府驻地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实现了婚姻登记合格率、领证规范率两个100%。投资400多万元,完成了县公益性墓区道路和金塔陵园绿化滴灌工程,不断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县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1.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还不够完善、保障能力较弱。城乡低保已全面实施,但仍是低层次维持其基本生活,一些大病患者,因病、因学、因突发事件致贫者,无法做到全面救助。

2.社会福利投入较少,福利事业发展缓慢;养老服务设施缺乏,养老服务滞后,已远远不能适应老龄化发展趋势。特别是养老服务、孤残儿童养育、社区服务等方面的供养服务能力严重不足。

3.基层民政力量薄弱,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低,与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不相适应。随着关注民生和加强社会建设工作的发展,乡镇民政工作范围进一步拓展,仅社会救助工作量比“十一五”前增加了几十倍,由于受机构编制影响,无法做到按职能需求定编补充人员,且人员兼职较多流动性较大。与此同时,人们对民政公共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而民政公共服务管理人员专业培训滞后,从业人员职业化程度低,制约了民政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三、“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我县民政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政各项方针政策,以维护民利、保障民主、落实民权为总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工作理念,强化民政工作基层基础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民政工作的务实、开放、透明和社会化,全力打造强势民政,推动全县民政事业稳步、协调和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力争“十二五”期间,民政基础设施服务体系、社会救助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体系、拥军优抚安置体系、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体系等六大体系基本健全完善,困难群体生活、就医保障面达100%,农村示范社区达到80%以上,双拥模范县创建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有新提高,村级和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成率达到80%。

(三)主要任务

1.加大基础设施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依靠项目促发展的拉动能力。围绕国家民政项目投向政策,本着“突出养老服务、延伸社区服务、强化减灾服务、抓好事务服务”思路,积极谋划、争取和建设,实现民政项目的新突,计划在“十二五”期间,投资1.29亿元,组织实施好六大类项目。

一是城乡社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类项目。投入资金2600万元,在城市街道新建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个,社区服务站4个;规划新建农村乡镇社区服务中心10个,其中鼎新、东坝、中东、金塔镇四片区各新建农村综合社区服务中心1个;新建89个村级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城乡社区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城市街道和乡镇村、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网络系统。

二是基本养老服务基础建设类项目。争取投入2800万元,开展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新建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个,新建老年公寓1所;完成新建鼎新镇、中东镇2个中心片区敬老院和乡村50个五保家园建设,建设复退军人慢性病医院,在县老年综合社会福利机构中设立光荣院。

三是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类项目。投入资金2900万元,新建11个乡镇(街道)慈善捐助站和11个慈善超市,新建殡仪馆1个,新建殡仪服务中心1个、火葬场1所,改扩建城区公益性公墓1处;新建乡(镇)村公益性公墓30处,新建救助管理站1个,新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处,新建婚姻登记服务大厅(处)1个;建设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10个乡镇地名设标工程,实施界线管护工程。

四是民政公共服务保障类项目。投资1500万元,建设县级民政综合公共服务中心,新建或改扩建11个乡镇(街道)民政工作站,建设县老年活动中心,新建11个乡镇(街道)老年人活动中心,新建93个村(社区)及老年人活动站。

五是防灾减灾类项目。争取投入资金2100万元,新建金塔县自然灾害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中心1个,县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2座,乡镇(街道)救灾物资仓库11座,完成4个城市社区减灾救灾应急服务站,10个乡镇应急救灾服务站的建设,结合《城市规划法》新建2个中型、10个小型应急避难场所,新建1个自然灾害科普教育基地,新建93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六是双拥优抚安置类项目。投资1000万元,建设复退军人或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基地1处,新建1处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军供站1个(处),建设残疾军人康复中心1处,配合做好东风烈士陵园维修改造项目建设工作。

2.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在“十二五”期间,在国家低保政策稳定的前提下,相应增加低保覆盖面,及时做到应保尽保,城乡低保标准在2010年的基础上平均提高15%。认真做好城乡低保与城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就业政策、失地农民保险、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及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增加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等特困低保家庭的生活补助。建立传统方法与跨部门信息比对相结合的城乡居民收入核算机制。医疗救助工作。把城乡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医疗保险有机结合起来,全额资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参保参合”个人缴费部分,坚持以住院救助为主,兼顾门诊救助,努力推行“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五保供养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逐步提高供养费标准,集中供养的老人由现在年人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分散供养的由现在2000元提高到2500元。继续实施“霞光计划”,抓好中心敬老院和五保家园建设,到“十二五”末全县建成片区中心敬老院4所,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对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老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行定人定点定时服务,在全县形成一所“没有围墙”的敬老院。临时救助工作。妥善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搞好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形成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各有侧重、互联互补的机制。建成高标准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低收入抚养、临时救助等内容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体系,实现对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的网上审批和管理,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3.完善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和应急救助体系建设,努力提升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建立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县、乡、村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损失情况核查评估能力和紧急救助能力,确保灾害发生12小时内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救助。争取国家和省上投资,扩建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筑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以上,10个乡镇建立救灾物资储备站,每站物资储备仓库100平方米以上,形成满足救灾需求的储备库网络。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应急避难场所。

4.强化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体系,努力提升基层民主自治能力。完善党政领导、部门参与、民政协调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建立起城乡社区一体化建设实验区,建立实施“城乡示范社区创建计划”,至十二五末,城市“和谐社区”建成率达到100%,农村80%以上的社区达到和谐社区建设标准。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网络,推进“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全覆盖,到十二五末,使城市社区服务站建成率达到100%,社区服务和活动设施达到300平方米以上。乡镇全部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立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推进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发展。深入推进村居自治建设。依法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开展城市居委会直接选举试点,2015年前城市居委会全部实现直接选举。村级组织的管理服务功能大幅度的提高,村民自治模范村达到总数的80%以上。建设城乡社区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城市街道和乡(镇)村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网络系统。到2015年,社区志愿者人数达到本社区居民总数的10%以上。

5.推进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努力提升军地融合式发展的能力。巩固和扩大双拥模范县成果,协调军地开展具有时代特色的军民共建活动,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按省上规定的优抚对象和生活补助标准每年按15%比例增长,继续巩固优抚安置政策落实5个100%的成果,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医疗难、住房难等问题。加快光荣院和优抚医院建设步伐,完善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城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率达到80%以上。

6.加强社会福利和专项事务管理体系,努力提升民政社会事务管理能力。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事业。逐步完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县乡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在农村做好散居五保老人和空巢、独身老人的供养服务。认真开展好“孝亲敬老、关爱父母”系列活动,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改革,继续实施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力争将70岁以上老人纳入高龄补贴范围。加快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重点培育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科教文卫环境类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数量年均增长10%左右,社会组织党组织建立数达到总数的10%以上,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认真抓好行政区划和地名公共服务。落实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机制,积极开展平安和谐边界创建活动。以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推动地名规范、地名规划、地名设标和数字地名4项专项任务,全面开展乡镇、村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继续推进地名信息化进程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启动开展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加强婚姻登记等专项事务管理。提升婚姻登记标准化服务示范窗口建设;积极推行“一站式”殡葬服务体系建设,以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建设标准化的“两墓一馆一中心”,建立贫困对象丧葬惠民制度,以及推行“火化”补助制度。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建立国家供养、个人收养、家庭寄养等多样化收养机制,收养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争取立项新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1处。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形成政府倡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社会慈善发展氛围,推动慈善活动的项目化、动态化、社会化,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慈善捐助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努力将民政事业重大项目建设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将各项民政事业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探索建立稳定的民政事业资金投入机制和自然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上级民政资金转移支付,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我县民政事业,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和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强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社会支持机制。

(二)建立完善民政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在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城乡社会救助等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基础上,抓紧相关制度的建立,积极协调、落实社区服务、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强化管理,强化督促检查,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建立民政工作现代化运行机制。建设以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统、社区信息管理系统为主体,通过实施与重点业务相结合的“数字民政”工程,建成覆盖全县的民政电子政务系统,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和水平。

(四)建立民政队伍和民政工作有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机构建设,争取乡镇和相关部门支持,配齐、配强乡镇、社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以“为民、务实、清廉、高效”为主要内容,不断强化对各类民政工作人员及社区、村委会干部民政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不断壮大民政工作力量,逐步形成以社区、乡(镇)民政办为基础的县乡(镇)民政工作有效管理机制,推动和保障全县民政事业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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