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小知识_防汛小常识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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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预警图示

蓝色预警

1、本市12小时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

2、本市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并伴有雷电;或已受影响,平均风力已达6-7级,或阵风7-8级并伴有雷电,且可能持续;

3、本市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影响本市,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4、本市24小时内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可能达到或已超过4.55米的警戒线。

蓝色预警响应标准(Ⅳ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蓝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1、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

3、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蓝色预警信号后;

4、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10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000亩以下;房屋倒塌5 间以下;因汛死亡2人以下等)。

蓝色预警响应行动(Ⅳ级响应)

1、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办组织会商,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市应急联动中心;

2、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视情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县应急联动中心;

3、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市防汛办的要求,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各项防汛抢险应急处置工作。蓝色预警防御提示

1、各级防汛部门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和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2、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4、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5、沿海、沿江、沿河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6、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排空;

7、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必要时加固或拆除户外装置;

8、电力、通信等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9、绿化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及易倒伏的行道树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0、城镇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及时进岗到位,确保排水畅通;

11、市政部门检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落实隧道、下立交等重点部位的防积水和紧急排水措施;

12、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准备状态,组织巡检,一旦受灾,应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3、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黄色预警

1、本市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1小时降雨量将达20毫米以上;

2、本市6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已受影响,平均风力已达8-9级,或阵风9-10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

3、本市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影响本市,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4、本市24小时内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可能达到或超过4.91米的5年一遇的潮位标准。

黄色预警响应标准(Ⅲ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办视情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黄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1、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

3、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黄色预警信号后;

4、防汛墙或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5、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100户以上、30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000亩以上、1万亩以下;房屋倒塌5间以上、50间以下;因汛死亡3至5人等)。

黄色预警响应行动(Ⅲ级响应)

1、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组织会商,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提出专项工作要求。有关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通报市应急联动中心;

2、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Ⅲ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区县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监测,掌握汛情变化,做好人员撤离的准备,必要时组织撤离,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县应急联动中心;

3、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5、驻沪部队、武警上海总队做好参加防汛抢险准备;

6、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防汛防台知识宣传。

黄色预警防御提示

1、各区县、各部门启动相关预案,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

2、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4、加固户外装置,拆除不安全装置;对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暂停作业;

5、暂停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做好危棚简屋、工地临房、海塘外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撤离准备;

6、预降内河水位,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

7、城镇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协助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排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疏排水工作;

8、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紧急排水准备;

9、绿化、房地、市政等管理部门加强巡查,对风口、路口、新建绿地以及易倒伏的高大树木等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0、水运、航空等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航班调整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值班状态,及时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2、蓝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橙色预警

1、本市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1小时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

2、本市2小时内可能受雷雨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已受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伴有强雷电,且可能持续;还可能出现冰雹;

3、本市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热带气旋已经影响本市, 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4、本市24小时内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可能达到或超过5.10米的10年一遇标准。

橙色预警响应标准(Ⅱ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指挥部视情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橙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报告:

1、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后;

3、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橙色预警信号后;

4、防汛墙或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5、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300户以上、100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万亩以上、5万亩以下;房屋倒塌50间以上、150间以下;因汛死亡6至9人等)。

橙色预警响应行动(Ⅱ级响应)

1、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作出防汛防台应急部署;

2、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区县防汛责任人(区县政府分管领导,以下同)和区县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指挥岗位,加强汛情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通报区县应急联动中心;

3、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相关预案和职责分工,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并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协助有关区县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5、驻沪部队、武警上海总队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

6、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橙色预警防御提示

1、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

3、提醒市民尽可能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注意收听收看媒体发布的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防台提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4、建设工地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暂停施工,并落实相关措施,尤其对塔吊、脚手架等建设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

5、一线海塘外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6、所有在航船舶按规定进入防(抗)台风状态;

7、消防官兵全部上岗待命;

8、城镇排水系统量放水人员坚守岗位,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上岗;

9、绿化、房地、市政等管理部门及时处置对市民人身和交通安全等具有较大危害的树木;

10、水运、公路、铁路、航空等管理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卫生部门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设备;

12、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处置状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13、黄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红色预警

1、本市6小时内可能或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陆地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阵风达14级以上并 可能持续;

2、本市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或者1小时降雨量将达60毫 米以上,或已达6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

3、本市12小时内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可能达到或超过5.29米的20年一遇标准;

4、民居进水1000户以上;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5万亩以上;房屋倒塌150间以上;因汛死亡10人 以上;地铁部分区段严重积水等。

红色预警响应标准(Ⅰ级响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向防汛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布防汛防台红色预警信号,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

1、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上海市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后;

2、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

3、上海市防汛信息中心发布黄浦江苏州河口潮位红色预警信号后;

4、沿长江口、杭州湾主海塘决口或市区重要地段防汛墙决口;

5、造成特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民居进水1000户以上;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5万亩以上;房屋倒塌150间以上;因汛死亡10人以上;地铁部分区段严重积水等)。

红色预警响应行动(Ⅰ级响应)

1、市防汛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防汛防台紧急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市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广播讲话,动员全市军民全力抗灾抢险;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各区县防汛指挥部进入Ⅰ级应急响应状态。各区县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进入防汛防台抢险指挥岗位,迅速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抢险措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进入指挥岗位,组织指挥本系统、本行业全力投入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4、全市各级抢险队伍进入应急抢险状态;各应急物资保障单位为防汛防台工作提供全力保障;

5、驻沪部队、武警上海总队根据市防汛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6、各媒体和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管理单位等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各电信运营商协助做好上述相关信息的短信发布工作。

红色预警防御提示

1、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防汛防台提示和紧急通知等;

2、市民根据防汛防台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3、中小学校(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幼托园所和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的决定,实施停课或其它措施;

4、除政府机关和直接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视情决定是否停产、停工、停业;

5、各专业抢险队伍进入应急作战状态,全力组织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6、橙色预警防御提示的相关事项,以及有关部门、专家要求和提示的其他应急措施。

本规范所称响应行动,由各级防汛部门和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和实施;防御提示作为组织防汛防台准备时考虑的要素,供各相关单位和公众掌握,具体按照相关预案和防汛指挥机构、相关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本规范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规范由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蓝色预警 Ⅳ级响应 响应行动 黄色预警 响应行动 橙色预警 响应行动 红色预警 响应行动

蓝色预警 响应标准 防御提示 响应标准 防御提示 响应标准 防御提示 响应标准 防御提示

黄色预警 Ⅲ级响应

橙色预警 Ⅱ级响应

红色预警 Ⅰ级响应

三、暴雨的防护措施

1、平时不要将垃圾、杂物等丢入下水道,以防堵塞及暴雨时积水成灾。

2、底层居民家中的电器插座、开关等应移装在离地1米以上的安全地方,一旦室外积水漫进屋内,应及时切断电源,防止积水带电触电伤人。

3、地势低洼的居民住宅区,因地制宜采取“小包围”措施,如砌围墙,大门口放置挡水板,配置小型抽水泵等。

4、暴雨期间尽量不要外出,尽可能绕过积水严重地段,在积水中行走要注意观察,防止跌入窨井及坑、洞。

5、河道是城市重要排水通道,不要随意倾倒垃圾及废弃物,以防河道淤塞。

防汛小知识

(一)1、水位:河流或其他水体的自由面,距离某一基准面零点以上的高程。柳州市水位高程一律采用黄海基面,黄基=珠基+0.67米。

2、径流:由于降水而从流域内地面与地下汇集到河沟,并沿河槽下泄的水流的统称。可分地面径流、地下径流两种。

3、柳江发源:柳江发源于贵州省独山县更顶山,自西北流向东南,至广西三江县老堡口后折向南流,经融安、融水、柳城等县进入柳州市。

4、柳江位置:依历史习惯,老堡口以上河段称都柳江,老堡口至柳城县凤山与支流龙江汇合口之间一段称为融江,以下称为柳江。

5、影响柳江洪水的主要河流:柳江洪水主要受上游的融江和龙江影响。在柳州洪水组合中,多数情况下融江来水量占2/3,龙江占1/3。

6、流速:指单位时间内水体移动的距离,单位为米/秒。

7、流量:指单位时间内通过某一过水断面的水量,单位为立方米/秒。

8、降雨量:指从大气中降落到地面的雨、雪、雹等以及由水汽凝结成的露、霜等总水量,其单位为毫米。

9、降雨强度:单位时间内的降水量称为降水强度。常用的单位是毫米/天,一般规定: 小雨,小于10毫米;中雨,10-24.9毫米;大雨,25.0-49.9毫米;暴雨,50.0-99.9毫米;大暴雨,100.0-199.9毫米;特大暴雨,大于200毫米。

10、柳州市的最强降雨:2005年6月20日,市区日降雨184 毫米,是自柳州市有气象降雨记录以来,降雨强度最大的一次。

11、枯水期:又叫枯季。指流域内地表水流枯竭,主要依*地下水补给水源的时期。枯水期的历时随自然地理及气象条件而定。

12、丰水期:指江河水流主要依*降雨或融雪补给的时期。一般是在雨季或春季气温持续升高的时期,这时河中水量丰富,延续时间长。

13、汛期:江河洪水在一年中集中出现明显的时期,进入汛期后,防汛工作人员就要开始24小时值班。柳江河的汛期是4月至9月,而主汛期是5月至8月。

14、洪水:是指暴雨或迅速的融冰化雪和水库溃坝等引起江河水量迅猛增加及水位急剧上涨的自然现象。

15、洪水特征:包括洪水起涨、洪峰水位和流量、洪水过程线和洪水总量,这3个特征基本可以反映洪水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

16、洪水分类:洪水按成因分类可分为暴雨洪水、融雪洪水、冰川洪水、冰凌洪水、雨雪混合洪水以及溃坝洪水等集中类型。柳州市的洪水属于暴雨洪水。

17、洪峰流量、洪峰水位:随着流域远处的地表径流陆续流入河道使流量和水位继续增涨,大部分高强度的地表径流汇集到出口断面时,河水流量增至最大值,称为洪峰流量。其最高水位,称为洪峰水位。

18、洪水预报:根据洪水形成和运动的规律,利用过去和实时水文气象资料,对未来一定时段内的洪水情况的预测,称洪水预报。这是水文预报中最重要的内容。

19、洪水预报的内容:包括河道洪水预报、流域洪水预报、水库洪水预报等。主要预报项目有最高洪峰水位(或流量)、洪峰出现时间、洪水涨落过程、洪水总量等。

20、百年一遇洪水:指大于或等于这样的洪水在很长时期内平均每百年出现一次,不能理解为恰好每隔百年出现一次。对于具体的100年来说,超过这种洪水可能不止一次,也可能一次都不出现,这只是说明长时期内平均每年出现的可能性为1%。

21、洪水等级划分:柳州市百年一遇的洪水水位为92.69米,50年一遇洪水水位为91.24米,20年一遇洪水水位为89.05米,10年一遇洪水水位为87.28米,5年一遇洪水水位为85.36米。

22、建国以来,柳州市遭遇过的超百年一遇洪水有:1996年的“7.19”洪水(水位93.10米)。共计1次。

23、建国以来,柳州市遭遇过的超50年一遇洪水有:1996年的“7.19”洪水(水位93.10米)。共计1次。

24、建国以来,柳州市遭遇过的超20年一遇洪水有:1996年的“7.19”洪水(水位93.10米)、1994年的“6.17”洪水(水位89.92米)、1988年的“8.31”洪水(水位89.71米)、1970年的“7.15”洪水(水位89.21米)。共计4次。

25、建国以来,柳州市遭遇过的超10年一遇洪水有:2004年的“7.21”洪水(水位88.64米)、2000年的“6.12”洪水(水位88.23米)、1996年的“7.19”洪水(水位93.10米)、1994年的“6.17”洪水(水位89.92米)、1988年的“8.31”洪水(水位89.71米)、1976年的“7.10”洪水(水位87.47米)、1970年的“7.15”洪水(水位89.21米)、1962年的“6.28”洪水(水位87.88米)。共计8次。

26、建国以来,柳州市遭遇过的超5年一遇洪水有:2004年的“7.21”洪水(水位88.64米)、2000年的“6.12”洪水(水位88.23米)、1998年的“6.25”洪水(水位86.03米)、1996年的“7.19”洪水(水位93.10米)、1994年的“6.17”洪水(水位89.92米)、1993年的“7.06”洪水(水位86.66米)、1988年的“8.31”洪水(水位89.71米)、1983年的“6.23”洪水(水位87.05米)、1978年的“5.18”洪水(水位86.36米)、1976年的“7.10”洪水(水位87.47米)、1970年的“7.15”洪水(水位89.21米)、1962年的“6.28”洪水(水位87.88米)、1954年的“6.29”洪水(水位85.54米)。共计13次。

27、警戒水位:当水位持续上涨达到某一水位,防洪堤防随时可能出险,此时应严加防守,随时准备投入抢险,这一水位定为警戒水位。柳州市的警戒水位为82.5米。

28、保证水位:又称最高防洪水位或危害水位。指堤防设计水位或历史上防御过的最高水位。柳州市防洪堤设计保证水位为50年一遇洪水91.24米。

29、河道行洪能力:河道在保证水位时宣泄的最大流量。

一、雨量等级划分

小 雨:日(本日8时至次日8时)降雨量小于10毫米。中 雨:日降雨量10~25毫米。大 雨:日降雨量25~50毫米。

暴 雨:日降雨量50~100毫米。特大暴雨: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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