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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教育

服务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2-01-29来源:浏览次数:75文字大小: 大 中 小打印:打 印

各市教育局、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重点产业集群所在园区: 现将《关于推进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关于推进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11]17号)精神,围绕《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积极推进教育服务产业集群,促进教育与工业产业集群的协调、持续、健康发展,努力为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意义

产业集群是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加快产业集群发展,是我省发展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集约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提升我省区域综合竞争力、全面实现老工业基地振兴的重要举措。

依托教育自身资源优势,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科技服务和文化引领等方面支撑工业产业集群的发展和壮大,为工业产业集群提供可靠的人力和智力保障,是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必须肩负的责任与使命。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发展,既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针对性,提升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又有利于教育和工业产业集群的协调、持续、健康发展。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有利于提高产业丰厚度和竞争力,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教育为工业产业集群服务,能够极大地发挥思想库和智囊团的作用,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升企业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各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从改革发展和加快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高度,充分认识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做好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的各项工作,推动该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为己任,牢固树立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理念,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工业产业集群成长规律,整合全省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切实提升教育在紧缺人才培养、科技研发、企业经营咨询及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教育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力,真正形成学校与工业产业集群之间的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和共同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与工业产业集群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为工业产业集群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较高的各类高素质专门人才。围绕工业产业集群建设150个特色重点学科、50个左右特色专业群,提高为工业产业集群培养工程技术人才的水平;基本完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工业产业集群对接合作任务,参与建设200个左右对工业产业集群有显著支撑和引领作用的高水平技术研发基地,面向工业产业集群转化100项以上重大关键核心技术;制定10个典型工程人才培养标准,建成100个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专业和50个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全面提高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质量;面向工业产业集群建设4个职业教育集团、10个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共建的二级职业学院,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的能力。使每个重点园区都有高校对接服务,每个工业产业集群都有职业院校定向培养人才。

三、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面向工业产业集群优化调整专业结构

以工业产业集群发展实际需求为导向,优化本科专业结构,支持面向工业产业集群的专业加快改革、建设与发展;依托“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经教育部批准实施的高校与承担省建设项目的高校要完成对接工业产业集群的特色专业群建设任务。职业教育要围绕沈阳经济区建设,重点发展面向装备制造、原材料、高新技术和农产品加工的专业群;围绕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重点发展面向航运、石化、电子信息、软件、现代物流的专业群;围绕突破辽西北,重点发展面向临港工业和外向型经济的专业群,打造现代运输业、建筑业的技能型人才供给基地。

(二)完善和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加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以理、工、农、医、经、管等学科门类的学位授权点为依托,特别是依托拥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充分发挥其工程领域师资力量、培养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培养、培训高层次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积极探索建立产学研联合培养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新模式,主动为辽宁工业产业集群企业自主创新提供人才支撑。

提高工程技术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工业产业集群对工程技术人才的新要求,积极开展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优秀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加强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工程人才培养标准等项目建设。

重点推进高级技能型人才培养。加强产业、行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人才需求预测;适应工业产业集群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培养目标;针对工业产业集群对于大量生产一线技术工人的需求,重点培养职业院校学生的操作技能和知识应用能力;开展工业产业集群重点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实现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的有效互动和对接。

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为工业产业集群培养国际化人才。适应工业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加大相关学科专业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力度,鼓励引进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优质教育资源,引导学校与世界知名高校或拥有明显优质资源的院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和引导高校与国外知名企业开展科研交流合作,为培养国际化实用型人才搭建平台。

(三)构建高校社会化服务体系

高等学校要积极参与公共研发和公共检测平台建设。整合省内高校同类学科专业的优质资源,充分发挥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技平台人才密集、仪器设备先进、信息灵通等优势,通过平台共建、仪器设备共享、信息共享、选派科技人员等方式,参与直接为产业集群设施服务和生产配套服务的公共研发和公共检测平台建设。

组建高等院校联合专家顾问团队和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针对处于成长阶段和发展阶段的工业产业集群建设需求,提供产业立项、调研、论证、决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针对处于成熟阶段的工业产业集群需求,加强对重点项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的研发力度。

加强大学科技园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加强现有的5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增补符合条件的大学科技园为省级大学科技园,积极支持至少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成功申报国家大学科技园。通过建设专利技术交易平台、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积极吸引民间资本,支持企业孵化、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培育科技园骨干企业成为创业板上市的后备资源,支持成熟大学高科技企业上市。

参与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支持高校重点参与建设企业研发中心,培养输出适应产业发展需求的高质量技术人才。组织高校优质科技资源与我省工业产业集群对接合作,提升领军型企业的产品技术含量,形成优势产业品牌。吸纳和支持研究型大学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工业研究院,开展协高创新试点。

推进校企联合攻关。鼓励高等院校与企业联合申报“863”“97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国家科技项目;高校要整合产业集群在发展过程中的共性技术需求,申请列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并将研究成果就地在产业集群内转化和产业化,解决产业集群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四)建立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长效机制

建立校企合作协同创新基地。鼓励支持高校和企业共同在工业产业集群内设立“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校企合作协同创新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提升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

创建职业教育园区。积极围绕我省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钢铁深加工等产业集群所在城市,建立产学研一体化职教城;以高职院校为龙头,联合若干中职院校,打造特色职教示范园区,开展订单式培养,创新职教园区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企业与

高校合作办学。

建设职业教育集团。根据我省工业产业集群发展新特点,围绕我省支柱产业及新兴战略产业发展要求,重点支持加工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生物制药等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立项建设。

鼓励高校与工业园区联合举办二级学院。实施“区校一体化”建设战略,在工业产业园区建设高校与产业园区联动发展的二级学院或分校,搭建政府、行业、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平台,实现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集群对接、人才培养与企业用工需求对接;完善政校企联动机制、产学研合作机制、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工业产业园区发展能力;搭建区校合作管理平台,完善区校合作制度保障体系,使高等院校改革发展规划纳入工业产业集群总体发展规划之中。

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以职教园区建设为基础,建设专业覆盖面广、设施设备先进、共享程度高、具有示范作用的对接工业产业集群的生产性公共实训基地;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校企合作型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

促进高校与各市县(区)和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战略联盟。以自愿平等、权责对等、互惠共赢为原则,以产业科技攻关、企业技术攻关和技术升级为重点,通过技术入股、股份合作、改制重组、技术外包、委托开发、购买成果等形式,形成权责明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期合作机制。

四、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与保障措施

建立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协调机制。成立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协调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有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定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及总体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具体负责推进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合作项目的落实。明确责任与义务,把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列入对学校及相关教育部门主要领导的考核体系中加以监督考核。

加大对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发展的财政投入。重点支持产学研合作的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公共技术平台和信息服务平台等创新载体建设。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完善政府专项资金绩效评估体系,把用于教育服务工业产业集群的专项资金的投入比重和投入方向作为评价绩效的重要依据。

支持高校高层次人才到工业产业集群兼职、挂职或短期工作。建立有效的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支持地方院校将成果产业化、市场化作为业绩考评、职称评定的重要资格,引导高校高层次人才参与企业研发中心建设,与企业联合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鼓励高校结合工业产业集群发展需要开展科学研究。对于与产业集群有长期合作和提供过服务的高校实验室和研究中心可优先获得立项资助;对于高校整合产业集群的共性技术所申请的科研立项,给予优先重点支持。

做好出国留学工作,为工业产业集群培养高层次人才。继续推进我省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的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在选派方向上,向工业产业集群建设急需的专业和学科领域倾斜,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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