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须知哲学知识_公务员面试须知及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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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哲学知识
“哲学”一词源于古希腊文,有“爱”、“智慧”之意。在汉语中,“哲”有“智慧”、“聪明”之意,在古代有“智人则哲”之说,因此,哲学又称“智慧之学”。学好哲学可以给人智慧,让人聪明。人们常说:“世界是由政治家管理的,思想家指挥政治家,而哲学是思想家进行思想的基础。”从应对面试的角度考虑,学好哲学,可以打开我们答题的思路,可以提高答题的深度。本章主要介绍哲学的基本问题、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以及六个基本范畴。
第一节质量互变规律
一、基本理论
事物的发展总是经历由量变到质变然后又开始新的量变的过程。量变即量的变化,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性的、不显著的变化,是在事物度的范围内的延续和渐进。质变是事物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转变,它表现为根本性的、显著的变化,是事物连续性的中断,质变又称为飞跃、突变。从量变到质变,然后又开始新的量变、新的质变的过程,就叫做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的变化,就不可能有质的变化;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当量的积累达到一定程度时,必然会引起质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这一原理告诉我们,对事物的发展要有坚定的信念,相信只要方向正确,任何细小的努力都不会白费。要想做成一件事,必须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从一点一滴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另一方面,任何质的变化都是从量的变化开始的,坏的质变也有一个量的积累过程,这就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质量互变规律在我们的实践中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从量变开始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重视事物量的变化和积累,不能因为事物尚处于量的细小的变化时期,就忽视它,要从事物量的变化中看到事物的变化趋势,推动事物向好的方面发展,避免事物向不好的方面发展。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告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把远大目标和埋头苦干的精神结合起来,注意日常脚踏实地的工作,通过量的积累达到远大目标。既要反对因循守旧,又要反对急躁冒进而陷入空想,既不要满足于微小的进步,又不要做不务实际的狂想家。
第二节对立统一规律
一、基本原理
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它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辩证法强调宇宙间的一切
事物都是“自己”在运动。事物的内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的内因,事物的外部矛盾就是事物发展的外因。对于具体事物来说,无论哪一个事物的发展,内因和外因都是不可缺少的,都是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
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决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方向;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对事物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是我们党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方针和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哲学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主要依靠我们自己的力量,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同时,我们也要争取好的国际环境,实行对外开放,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在公务员的实际工作中、在人的成长道路上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第三节否定之否定规律
一、基本原理
任何事物都存在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一是维持事物自身存在的方面,叫肯定方面,二是促使事物灭亡的方面,叫否定方面。辩证唯物主义的否定观和形而上学否定观有何根本分歧?辩证唯物主义的否定观认为,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自我发展,形而上学否定观则把否定看作是外在的否定,主观任意的否定;辩证的否定观认为,否定是“扬弃”,是既克服又保留,形而上学否定观则认为否定就是一笔勾销,全盘抛弃。
否定之否定规律告诉我们,事物发展总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但事物发展的具体道路又是曲折的、迂回的。这一基本原理要求我们必须坚信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当前的改革,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要充分估计可能遇到的困难,不要幻想一帆风顺,要居安思危,乐不忘忧;困难时,也不要一蹶不振,要看到光明的前途。直线式和悲观论都是错误的。
第四节因果关系
一、基本原理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世界普遍联系中事物前后相继、彼此制约关系的一对范畴。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是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
前因后果是因果联系的特点之一,但并不是所有的先后关系都是因果关系,如白天过后是黑夜,就不能认为白天是黑夜的原因。因果联系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和现象的产生、发展和灭亡都有原因,而一切事物的运动变化必然形成一定的结果。因果联系又具有客观性,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因果联系具有复杂性,包括:一因多果、一果多因、同果异因、多因多果等。
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好事物的因果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当我们开展一项工作时,要预见可能产生的种种结果,提高工作的预见性、超前性。从而努力创造条件,力争取得最佳效果,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做到未雨绸缪,避免不好的结果发生。成功了要总结成功的原因,失败了要总结失败的原因或教训。
第五节现象与本质
一、基本理论
现象和本质这对范畴揭示的是事物外在表现和内在实质之间的关系。现象是指事物的表面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外部联系;本质是指事物的各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是事物内部基本矛盾所规定的事物的根本性质。
现象与本质的联系表现在:第一,现象不能脱离本质,任何本质都要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出来。本质是现象的根据,现象总是反映本质。第二,本质也不能脱离现象,本质总是现象的本质,现象总是从不同的侧面表现事物的本质。
第六节共性与个性
一、基本理论
对立统一是自然界、社会和人类思维中的普遍现象,不同事物的矛盾千差万别,世界万事万物的矛盾既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即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的区别在于,任何一般(共性)只是大致包括特殊(个性),只是包括了个别的某个部分属性、某一方面特征或共同本质;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被包括在一般之中。它们的联系在于,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都是一般,都具有一般的本质或属性。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普遍和特殊的区分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辩证关系原理,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它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又是科学的认识方法。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际上是分析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全面的把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不仅是理解和解决具体矛盾的出发点,而且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论基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
第七节物质与意识
一、基本理论
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是: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反映。同时,意识又具有能动作用,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错误反映
客观事物的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发展具有阻碍作用。
第八节必然性与偶然性
一、基本理论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合乎规律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必然性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决定的本质联系。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的外部矛盾所决定的非本质的联系。
必然性和偶然性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第九节可能性与现实性
一、基本理论
可能性和现实性揭示的是事物联系和发展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辩证关系。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现实性是指现在实际存在的一切具有存在和发展必然性的事物、现象和过程的总和。现实与现存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现实的一定是现存的。但是,现存的东西如果已经丧失存在和发展的必然性,就是被消灭,成为不现实的东西。
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