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职工队伍 创建平安广东_广东平安城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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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职工队伍 创建平安广东
(2012年7月12日)
广东省总工会
维护职工队伍稳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创建平安广东的一项重要工作。长期以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在经济建设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保持了劳动关系的总体和谐稳定。在去年底召开的“全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汪洋书记再次强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维护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摆上更加重要的位臵。
一、当前广东劳动关系基本情况
广东是全国第一的经济大省和用工大省。目前,全省各类企业共计约105万户,其中民营企业85万多户,港澳台及外资企业9万多户;
二、三产业就业人员超过4000万人,纳入就业管理的外来务工人员2600多万人。企业数量众多,经济成分多元,用工方式各异,劳工规模巨大,关系复杂多样,是广东劳动关系的显著特点。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方的大力支持下,广东各级工会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全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具体表现在: 一是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9%,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均居全国首位;二是建立完善“政府定底线、行业出标准、企业谈增幅”的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2008年以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了54%;
三是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去年9月,全省签订集体合同总数10.5万份,涵盖单位32.5万个,其中签订工资集体合同6.2万份,涵盖单位20.1万个;
四是涉及劳动关系案件数量逐步下降,去年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和劳动信访事项同比分别下降19.96%和8.2%;因欠薪引发的劳动纠纷呈“三下降”趋势:2011年全省共查处欠薪案件2.04万宗,同比下降10.13%;涉及劳动者69.67万人,同比下降26.96 %;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722宗,同比下降18.42%。
二、影响我省职工队伍稳定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几年来,受欧债危机和美国次债危机的影响,广东经济增速回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不少企业经营困难,而物价水平不断上升,导致企业与职工的经济利益矛盾加大。据工会掌握的情况,2011年我省发生的较大的职工群体性事件共74起,比2010年有所回落。但今年上半年工会统计共发生职工群体性事件83起,同比呈上升趋势。
(一)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导致追讨欠薪及经济补偿金的群体性事件比较集中。受经济环境趋紧的影响,广东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珠三角的很多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发展面临较大压力,部分企业被迫减产、停产或关停。虽然中小企业大规模的倒闭潮并未出现,但“比金融危机时更凶险”的说法几成业界共识,不少中小企业因经营困难而倒闭或濒临倒闭,部分老板欠薪逃匿,由此引发的职工追讨工资或经济补偿金而出现的群体性行为,成为近期职工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类型。不少企业职工通过集体上访、上街堵路等方式,希望引起有关方面关注,获得帮助拿到被拖欠的工资。今年5月份,深圳中星华菱生电子厂资金链断裂突然倒闭,几百名员工被拖欠三个月工资,经劳动局调解只能拿到其中的40%,员工不愿接受集体到区政府请愿。今年上半年因企业搬迁、并购和经济裁员员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共17起,不少企业都存在欠缴社保费、没有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问题,在企业搬迁、并购、裁员时,处理起来问题更加复杂,容易引发矛盾。其中,去年年底发生过规模较大停工事件的深圳海量存储设备有限公司,6月4日有100多名员工聚集停工,要求增加加班,改善管理,落实上一次停工时达成的因企业并购而获得的补偿协议。
(二)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人的冲突容易触发群体性事件。潮州古巷事件和广州新塘事件凸显了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人关系之间存在的问题和冲突,城市人口二元结构问题引发的社会冲突对工会工作带来了更为紧迫的挑战。广东外来务工人员来源地非常集中,在企业、园区聚集程度非常高,当地人与外来人口倒挂的专业镇和专业村比较多,而当地的社会管理往往跟不上,在权益受损的情况下,外来务工人员倾向于抱团取暖,个别事件容易触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潮州古巷事件和广州新塘事件之后,涉及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人之间冲突的事件时有出现,如去年6月份中山佳能工地就因为欠薪事件引发四川籍工人和汕头籍工人之间群殴,这类事件燃点低,暴力性强,对社会治安管理造成巨大压力。
(三)汽车运输行业不稳定事件时有发生。去年3、4月份广东发生多起出租车司机、客货运司机停驶上访事件,其中既有短期个人利益受损的原因,也与长期行内管理、司企利益分配和责任机制弊端有关,同时还存在社会综合因素的叠加影响。油价高企增加了司机运营压力,而不少地区的出租车行业补贴未能及时发放到位,部分企业经营管理不规范导致司机权益难保障。同时,高速公路收费站过多过密导致长途运输成本过高,非法营运及黑恶势力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部分地区新出台的政策规定激化了司机的不满。今年第一季度我省出现了6起与出租车司机、司乘人员有关的罢驶及集体上访事件。广东汽运行业工会组建情况不理想,从2010年底的统计来看,全省出租车企业工会组建率为48.54%,出租车司机入会率为30.96%,客运行业和货运行业很少组建工会,汽运行业一旦发生停运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工会很难介入调处。
(四)劳务派遣工问题已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隐患。《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劳务派遣工在广东企业职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据不完全统计,东莞市现有784家劳务派遣机构(《劳动合同法》颁布前仅43家),居全省之首,广州687家,中山166家,佛山56家。国有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工占较大比重,超“三性”范围使用劳务派遣工现象突出,劳务派遣呈滥用趋势,部分企业劳务派遣工的使用数量和比例均超过了正式职工,企业存在着正式职工和劳务派遣工两种不同类型的职工群体,出现了新的劳动用工“二元结构”。劳务派遣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与正式职工存在较大差异,同工不同酬现象突出,劳务派遣工普遍感到工资低、压力大,不公平感和不满情绪较强。劳务派遣协议对工作岗位、工资福利等问题的约定一般比较模糊或缺乏可操作性,劳务派遣工权益受损之后也难以根据派遣协议维护自身权益。由于“派遣单位不用工,用工单位无合同”,相当数量的劳务派遣工还没有组织到工会中来,劳务派遣工实现民主政治权利、表达利益诉求存在困难,极有可能以激烈方式对抗企业,产生不稳定因素。去年第三季度以来的 32起较大的职工群体性事件中,涉及劳务派遣工的就有3起。
(五)法律政策环境的变化给劳动关系带来新的冲击。国家相继出台和实施了《社会保险法》、新《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各地也实行了劳动人事和用工制度改革、最低工资调整等措施,这对劳动关系产生了明显影响。一是《社会保险法》去年7月1日实施以来,对用人单位侵权社会保险权益的投诉居高不下,职工的社会保障意识越来越强,在部分群体性事件中,职工除了追讨工资、经济补偿金外,追讨欠缴社保费成为重要诉求。今年4月2日广州番禺恒宝饰物有限公司190多名员工因不满公司迟迟未能办理补缴社保费问题聚集公司大堂,围堵人事部主管达35个小时,2名员工代表被派出所以非法拘禁他人为由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该事件在境内外维权组织中影响较大,纷纷要求公安机关对取保候审做进一步说明。二是因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引发的纠纷增多。广东省从今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较大,但目前仍有相当部分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的基本工资,职工收入主要由最低工资和加班工资构成。一些企业为规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给企业带来的经营压力,采用提高基本工资、降低奖金和其他津贴的做法,使得部分职工的收入并没用提高,甚至有所下降,引发职工以停工、堵路等方式表达不满。
三、广东工会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向企业和职工双方灌输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理念。
多年来,广东工会按照“双维护”的职业要求,不断在如何激发广大职工围绕企业发展建功立业上谋划新思路。一是在重点工程中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推动以“优质、高效、快速、创新、安全、廉洁”为目标的十项工程劳动竞赛深入发展,充分展现了工人阶级的主力军风采,激发了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2011年举办了“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主题竞赛暨港珠澳大桥建设劳动竞赛启动仪式,该竞赛成为我省首个全国重大工程示范性劳动竞赛。二是在地方和产业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不断充实和丰富竞赛内容,采取生动活泼,职工喜闻乐见的竞赛形式,开展大规模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涌现出一大批技术尖子、技术能手,2011年全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领域、行业和职工人数均创出历史新高,省级有38个行业41个工种(项目)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全省有近500万人次的职工参与了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三是在企业深入推进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围绕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推动企业表彰奖励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为建设创新型广东,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二)坚持抓基层工会组建促进职工队伍的团结统一。一是以非公企业为重点,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主要对象,以提高职工入会率为目标,加大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建力度,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截至2011年9月,全省基层工会21.34万家,涵盖单位61.23万家,工会会员2261.43万人,其中农民工会员1209.77万人,四项指标连续10年在全国排第一。二是加强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企业工会民主直选,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入到基层,增强基层工会活力,切实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做好直接服务职工群众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探索和总结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聘用工会工作者的工资由上级工会分级负担的做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企业工会主席民主选举试点工作。
(三)坚持在维权的基础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一是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共决机制。大力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和世界500强在粤企业建制工作,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办法,有针对性地确定协商方式和协商重点,不断扩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覆盖面,截至2011年9月,全省签订工资集体合同6.2万份,涵盖单位20.1万个,全省已组建工会的大中型企业70.5%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二是着力提高工会法律服务质量,发挥工会千人律师团作用。根据汪洋书记的指示精神,以加强法律服务为突破口,广东在2009年成立了广东省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和21个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分团。建立了律师团定期会商机制和特约律师接待日制度,参与调处重大劳动纠纷,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截至2011年9月,全省工会共投入法律服务经费2100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44宗,涉及职工7192人,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6亿元。三是加大劳动争议预防和调处工作力度,着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指导或协调)组织建设,着重调解企业内部化解不了的劳动争议,以及跨区域、跨行业的劳动争议,指导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截至2011年9月,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共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总计6.3万个,2011年1-9月成功调解劳动争议2.2万件;全省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477个,2011年1-9月成功调解劳动争议2.1万件。四是推进两员建设,夯实依法协商、协调基础。下发了《省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县(区)总工会选聘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不断提高工会干部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水平。截至去年9月,全省工会共聘请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8367人。制定了《关于加强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工作的意见》,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建设。
(四)坚持通过协商谈判化解职工群体性事件。自2010年我省进入职工群体性事件的高发期后,省总工会通过抓住三个主要环节建立了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的长效机制,妥善处臵了所有的职工群体性事件,化解了重大劳资纠纷。一是建立畅通的紧急信息报告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在企业设臵信息联络员,承担劳资关系信息监测与报告的责任,第一时间了解职工诉求,代表职工向企业反映意见要求,及时向党政部门与上级工会报告,从而争取了工作的主动。工会信息专报工作多次得到全总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二是制定应急处臵预案,做到有效控制。各级工会分别成立了处臵企业停工事件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工会应对职工群体性事件协调处臵工作规范》分三阶段情况进行处臵:经济诉求阶段,要依法协商;停工诉求阶段,要依法谈判;矛盾激化阶段,要依法教育和惩处,避免事态恶化。三是集体协商化解矛盾,做到妥善处理。工会协助职工代表与企业开展协商谈判,引导职工理性合法维权,帮助职工积极争取合理要求。对职工提出的过高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要求,工会耐心细致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避免矛盾激化。
(五)坚持“接触、引导、利用、改造”的新思路防范抵御境外敌对势力渗透。
针对去年上半年我省部分地区货车、客车、出租车司机发生多起停工上访事件,省总及时召开会议,对进一步做好职工队伍稳定和防范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工作进行全面具体的部署。认真贯彻汪洋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省总领导带队到珠三角各市开展调研,加强与民间“维权”组织和“维权”人士的正面接触,摸清核实民间“维权”组织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将背景清白的民间“维权”组织纳入到党政领导的维权体系中为我所用,发挥工会在探索建立社会组织枢纽式服务管理模式中的作用。
(六)坚持通过困难帮扶、改善民生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多年来,全省各级工会结合实际,创新帮扶工作方式方法,构建帮扶工作长效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社会各方参与的社会化帮扶格局,提出叫响做实“职工(农民工)有困难找工会”活动,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做了大量的实事好事,得到各级党政的充分肯定和广大职工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去年,全省工会帮扶中心为156450名农民工提供各种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发动450万职工参与“安康杯”竞赛活动;为20万名女职工提供免费健康检查;元旦春节期间,筹集慰问款物1.13亿元,走访慰问了困难企业6186家,慰问困难职工、农民工和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一线职工214016人;筹集资金4124万元,资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30970人;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为11.86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及待遇2.5亿元。实践表明,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进一步密切了党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力地协调了劳动关系,促进了职工队伍和社会稳定。
四、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推动地方劳动立法。
一是推动省人大尽快制定当前急需的地方性法规,特别是《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以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法规条文细化工资集体协商的主体、程序、内容、后果等等。二是推动省政府尽快出台《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规定》和《广东省实施若干规定》,进一步理顺劳务派遣用工过程中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的权责,并制定劳动争议发生后的处理办法及程序,推动落实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民主管理、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增强法律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劳资关系,适应我省实际情况,满足社会的法律需求。
(二)进一步加大“两个普遍”工作推进力度。一是要加大工会组建工作力度,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着重抓好非公企业组建工会,异地务工人员和劳务派遣工的入会工作。进一步落实我省工会组建三年规划,力争实现今年企业工会组建率达到92%以上、企业工会会员净增177万人以上、企业职工入会率达到77%以上的目标。进一步推进道路运输企业组建力度,争取到2012年底,全省道路货运企业工会组建率达到80%以上,全省所有货运企业职工(包括司机)入会率达到80%。同时,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深圳理光公司工会工作经验,切实推动企业工会建设,结合实际推进企业民主选举工会主席工作,把那些群众基础好、能为职工说话办事、素质高、能力强的人选配到工会主席岗位上。
二是加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力度,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我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重点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和集团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高我省工资集体协商的覆盖面和协商质量,努力做到真谈、实谈。重点在饮食业、中介服务业、建筑业等第三产业推进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快推进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使其覆盖众多小型非公企业,争取到2012年底,全省已组建工会的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比例达到70%,世界500强在粤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三)进一步深化工会法律服务工作。
要把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作为工会为职工服务的品牌做实叫响。一是要加强律师团队伍建设,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工作的意见》,推动各市解决律师团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工作机制、工作实效等问题。二是进一步推动律师团工作纵深发展,发挥律师团在参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法律监督中的作用,扩大工会法律服务制度效能和影响,不断促进基层工会真正成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维护人。加强职工定向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异地协作和基层工会法律顾问等制度建设。
(四)进一步做好职工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化解工作。要继续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工作和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工会信息报送工作,对可能引发职工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凡发生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和敌情舆情动态、大规模职工集体上访以及其他重大紧急情况,各级工会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上级工会报送信息。各级工会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上门,摸清中小企业经营状态,深入困难企业了解情况,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发现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减少欠薪逃匿事件的发生。
(五)进一步加快构建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步伐。按照省委的要求,省总工会牵头筹建了广东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以此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团结联系更多的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生产、生活等领域的各类服务。今后要不断完善广东省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联合会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将其作为团结、联系、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重要平台,积极承接政府转移或委托的与职工相关的社会公共服务,为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提供孵化培育、业务指导、协调沟通、自治自律、项目统筹等综合性服务,充分发挥联合会政治上的桥梁纽带作用、业务上的龙头引领作用、日常管理和服务中的平台作用。各级工会要以服务职工群众为出发点,以培育发展、规范引导职工服务类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为着力点,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立足工会组织特点和优势,坚持凝聚职工群众与引导社会组织并重,生产企业与生活场所并重,经济诉求与社会诉求并重,户籍职工与异地务工人员并重,充分发挥工会在联系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对职工队伍的渗透工作。
要继续深化“接触、引导、利用、改造”的工作方针,完善地方工会与国安、公安、外事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建立由各级党委领导的防范抵御工作协调机制,健全预防预警、信息报送、应急处臵和舆论引导等维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各自优势,形成防范抵御合力工作大格局,共同遏制敌对势力的渗透活动,切实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团结。
(七)进一步提升职工综合素质。
一是要加大精神文化活动开展。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精神生活需求较高的特点,主动加大对职工地精神生活关怀,创新文化活动载体,不断提高自身文化、技术、处理人际关系等方面的能力。二是要加大职业和思想教育。依托工会“大学校”平台,加大职工职业培训帮扶力度,将思想教育与文体活动、职业教育相结合,在提高职工就业能力的同时,提高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沟通交流能力、情绪调节能力,同时,要帮助其坚定学法守法的观念,引导其理性合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