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结对考核奖励办法_师徒结对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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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建安中学师徒结对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提升青年教师的专业能力,我校实施了师徒结对活动,为进一步调动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的积极性,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过程考核:
1.指导教师、青年教师每周互相听课一节以上,认真做好听课记录,经教科室定期检查(期中、期末)和不定期检查后,情况优秀,奖励指导教师200元。2.骨干教师(师傅)指导青年教师编写教案并签字,经教科室定期检查(期中、期末)和不定期检查后,情况优秀,奖励指导教师200元。
二、成果考核:
1.青年教师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撰写论文,获奖后对青年教师进行如下奖励:市级评比: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省级评比: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国家级评比: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50元。
2.指导青年教师参加各级讲课比赛,获奖后对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分别进行如下奖励:校级:一等奖,200元、150元;二等奖,150元、100元;三等奖,100元、50元。市级:一等奖,300元、200元;二等奖,200元、150元;三等奖,150元、100元。省级:一等奖500元、500元;二等奖300元、300元;三等奖,200元、200元。国家级:一等奖800元、800元;二等奖500元、500元;三等奖,300元、300元。
《师徒结对考核奖励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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