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_反洗钱工作现状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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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自2012年起,互联网金融进入蓬勃发展阶段,由此衍生出的产品和交易方式等内容可谓颠覆以往人们对金融业的概念。本文拟就互联网金融领域洗钱犯罪的有关问题作初步探讨,以期对有效打击此类犯罪提供参考。
一、互联网金融概述
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
理论上任何涉及到了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为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模式。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历了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个人贷款、企业融资等多阶段,并且越来越在融通资金、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等方面深入传统金融业务的核心。
二、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比较
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
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
三、互联网金融洗钱风险凸现
互联网支付中立、便捷、经济、安全的资金划拨方式不仅减少了交易成本和风险,还较好地突破了电子商务的支付瓶颈,但是也存在隐蔽转移资金、便利任意性套现、潜在跨境支付风险、隐匿现金形式的“黑钱”处置及多功能资金等洗钱风险。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缺失,现有金融监管体系尚无法完全覆盖,存在一定的监管缺位,相关业务无明确监管部门;二是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并且对于互联网融资平台,在资金监管、借贷双方信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业务范围等方面均无明确规定;三是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有待加强,比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对用户和交易的审查不够严格,有可能为洗钱交易提供渠道。而且,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无法确认各方合法身份,会造成虚假金融产品销售,给消费者造成财产和精神损失。
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建议国家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推动传统金融业和互联网行业的融合,搭建合作平台,让互联网金融迸发出更多生机活力,提升全社会金融服务效率。同时,也需要加强互联网金融规范管理。
一是明确监管主体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系。包括理顺各类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业务范围,并在此基础上明确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体、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等。
二是从法律法规层面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力度,建议明确互联网金融交易主体的责权利、行业准入门槛、交易行为规范,修订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配套法律体系,补充制定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行业法规等。
三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金融监测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按照“特定非”的反洗钱监管要求,将互联网金融纳入反洗钱监管。
四是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完善相关立法,明确机构职责,强化信息披露,建立司法保护机制,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
我国应在《反洗钱法》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基础上,对非金融机构互联网支付进一步健全反洗钱的惩罚和激励机制、改进内部控制制度及加强反洗钱的国际合作。
反洗钱是当今世界经济领域的一个热点和难点。简单地说,洗钱就是将从事非法活动或
犯罪所得的脏款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中转或采取其它特殊方式掩盖其非法的性质和来源,使
之合法化,从而获得巨额利润。
传统的洗钱方法主要是通过货币走私、利用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洗钱。
洗钱的过程
主要由处置、离析和融合三个阶段组成。在处置阶段,来自犯罪活动的收入改变成便于控制
而且不易被怀疑的形式;
离析阶段中,犯罪分子通过复杂的金融交易,隐瞒或掩饰犯罪收益的真实来源和真实的所有权关系,模糊犯罪收益的非法特征;融合阶段指的是将犯罪收益与合 法资金结合在一起混入经济、金融体系中去,让非法所得以合法面目出现的过程。
网络洗钱是指借助网上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网络金融服务,以及利用电子付款系
统、开环型电子货币等电子支付工具进行洗钱的行为。
网络洗钱最初主要是通过银行间电子
资金划拨系统如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等专用网络来进行。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洗钱犯罪行为已发展到更高层次的互联网洗钱。互联网洗 钱的主要形式包括
:
网络银行、网络赌博、电子货币
(包括智能卡)
等。除了上述三种主要方
式以外,还有在互联网上开展的与电子商贸服务等结合在一起,利用网络作为资金运作通道的洗钱方式,如网络“空壳公司”和网络“前台公司”等。
央行近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13》中指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活动经常突破现有的监管边界,进入法律上的灰色地带,甚至可能触及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底线”。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小组的决定,中国人民银行牵头相关部委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监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研究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