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程安全监理案例(一)_高炉工程安全监理案例

2020-02-29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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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程安全监理案例

(一)(一)炼钢工程塔架倒塌安全事故案例

1.背景

某监理公司承担了某钢铁厂炼钢项目的监理任务,该项目的委托监理合同规定了监理公司除了对该项目开展“三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业务外,还必须根据法律、法规开展安全监理工作。在施工中,该项目因工程施工需要,搭设一座40米高的井架,以解决垂直运输。

施工承包商承担井架搭设任务的架子班,接受项目经理的安排,进行井架搭设作业。当天气象报告阵风为7级,当井架搭到27米时,在此风荷载的作风下,井架整体向一侧倾倒,导致3名井架搭设工人坠落和1名地面作业人被压。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的重大安全事故。

不料该井架搭设到27米高时,发生了倒塌,致使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的重大安全事故。由此承担该项目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受到了牵连,视为有责安全监理事故。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了调查、取证,分析了事故的原因。认为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

①严重违反国家行业标准《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a.安装搭设井架时,地梁与基础无任何连接;

b.未按规定数量设置有效、合理的缆风绳。(一是缆风绳按规定直径最小为9.3mm,而它仅为6.5mm;二是缆风绳的设置方向与风向成90度,)未起到有效的抗拉作用。②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a.b.c.既无井架搭设的施工方案,又无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盲目进行搭设 3名作业人员无登高架设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无证作业; 项目经理明知当日大风气候条件,既不通知搭设班组停止作业时,亦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仍坚持要求作业人员继续搭设井架,冒险作业,从而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2.问题

⑴作为安全监理,在井架倒塌事故中,因哪些工作没有做到,由此而承担有责安全监理事故的责任?

⑵针对物料提升机(井架)的搭设工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理应该做好哪些工作,才能称得上现场安全监理到位、现场监管有力,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也可规避承担安全监理责任。

3.分析要点

⑴对监理的事故责任的分析

监理未督促施工单位必须编报井架搭拆专项施工方案,使井架搭设在无任何施工方案的情况下盲目施工。

依据:

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②建质(2003)82号文《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下简称《规定》)第七条规定:“物料提升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

③建质(2004)213号文《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四条也专门规定:“„„施工企业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

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④建设部·建市(2006)248号文《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三条第一款和《条例》第五十七条都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40米高的物料提升机(井架)的本身,高度超过了30米,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遵循上述《条例》、《规定》、《办法》、《意见》和《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2)(以下称“规范”),都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总监审核签字方可实施。而该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方案编制审核不严,根本未对施工单位提出必须编制井架搭拆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未履行监理职责。

⑵安全监理对当天大风情况下,工人进行登高作业未及时发现和制止;也未对搭设人员的特殊工种上岗证进行核查,属监控不严。

依据:①《条例》第二十五条和《规定》第四条都明文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②《意见》中相应条款规定,监理应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③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2.0.7 强制性条文规定:“„„遇有六级以上强风„„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由此可见,现场安全监理存在严重缺位、监控不严,未履行好监理职责。

结论:在物料提升机(井架)倒塌事故中,尽管施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但是作为该项目的某监理单位因安全监理不到位、技术审核失控、现场监控不力,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之一,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受到了牵连,视为有责安全监理事故。由此对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作了相应的处罚。

⑵针对物料提升机(井架)的搭设工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理应该做好哪些工作,才能称得上现场安全监理到位、现场监管有力,预防和避免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也可规避承担安全监理责任。

①审好两个方案。督促施工承包单位编制该井架搭设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审批后交总监审批签字,如有必要须专家认证。

②按法律法规审核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对应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中要求,特别强调的是必须符合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

③审查两证一书。审查井架搭设施工单位是否持有效的“资质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协议书”、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和高空作业健康证及对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等相关资料。

④审查井架的合格证。审查井架是否由正规厂家生产,并必须有合格证。

⑤监督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监督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其中包括围护、监护、警示等一切安全措施。

⑥加强安全巡视。进行安全巡视,必要时可作安全旁站监理,以防止施工单位的违章行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⑦通过验收,方可使用。督促施工单位必须对安装完毕的井架进行正式验收或委托具有相应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正式验收,并核发安全使用证,否则一律不准使用。

⑧督促检查,安全运行。督促施工单位(使用单位)井架经验收使用后,必须加强日常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4.考核要点

⑴监理应熟悉并掌握相应法律、法规等对安全监理工作德规定和要求。

⑵监理应了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内容,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重点是必须符合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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