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中的或然负债防范_企业并购的风险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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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收购中的或然负债防范
在正常情况下,股权交易(并购/收购)可能产生的或然负债有: 1.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产生的债务;
2.侵权责任等未决诉讼;
3.可能的行政(违法)处罚;
4.税收滞纳金、罚款等;
5.未报销的费用;
6.未正确履行合同/协议,可能的违约责任;
7.应付票据可能产生的负债;
8.应收账款等债权不能收回形成的坏账;
9.其它可能形成的隐性债务。
规避措施 1.尽职调查 通过完成完善/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可以在一定程度内保证信息量充足;
2.股东/第三者担保 在双方的并购/收购合同中需要单独说明/形成对未来的或然负债(交易后形成,但因交易前原因)由前股东/交易对方担保(既由公司承担后,可以由公司向原股东追讨/或由其承担);
分批付款并购款/收购款分批支付,并在合同/协议中合理授权可以直接冲减还未支付的部份,即由未付款作一个可靠担保;
第三者担保由交易双方外的第三者/交易对方的主要控制股东,以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形式/身份在交易协议上签字,形成单独的担保条款;
股票锁定如并购/收购的对价部份以股票作为支付手段,将其股票质押(或者说锁定一定期限不能出售),形成对其担保/责任的承担方式。
3.前期介入 为能弄清楚壳公司的或然负债情况,在成立壳公司时由未来拟交易双方共同参与,其壳公司股东为交易对方持有(刚成立时,交易结束后再按合同/协议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但法定代表人需要由双方都信得过的中介机构临时担任(可以是律师、注册会计师等),可以保证其不会恶意签署(临时担任期间内签署的任何东西需要在结束时书面提供清单);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需由双方共同管理,可以从目前可见的法律/实践保证公司法人行为都在公开/透明状态下运作,减少尽职调查难度。
综上所述,股权交易(并购/收购)产生的或然负债因相对隐蔽,且能发觉时间较长(如保证责任是在主债履行完毕/违约之日起的2年,或者说是双方约定的期限后的2年)。只可能尽量避免,但无法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