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干部管理规定_学生会干部管理条例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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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干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干部是经济管理学院开展学生工作的得力助手,党团组织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管理与考核机制,不断培养一批批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干部队伍,使之成为我院学生工作的坚实依靠力量。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干部的管理,明确学生干部的职责,指明学生干部的努力方向,使对学生干部的选拔、教育、考核、奖惩有章可循,发挥他们的骨干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经济管理学院分团委学生委员、院学生会、团支部、班委会、学生社团等各级学生干部。

第二章 学生干部总体要求、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学习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所在学生组织的各项制度,敢于同错误思想和不良现象做斗争。

第四条 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坚持为广大同学服务,为学校、学院的发展服务,自觉维护学校和集体利益,维护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五条 密切联系同学,关心广大同学的思想和生活,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利益,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要求,做到及时反馈信息,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禁止任何学生干部脱离学生或凌驾于学生之上。

第六条 发挥自身的特长,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根据上级党、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全面推进我院学生的素质教育。

第七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服从组织安排,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讲求工作效率、注重工作方法、团结配合,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八条 群众基础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加强班子团结和班级建设,有全局观念、和民主作风。

第九条 学生干部的权利

第一款 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通过学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学生的意见;

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

第三款 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四款 对本级或上级团组织或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其改进工作;

第五款 有被推荐或自荐到更高一级组织如校团委、校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青年志愿者协会任职的权利;

第六款 学院将有计划地按党员标准把工作出色、表现优异的学生干部优先推荐到学生党校学习;

第七款 在每学年进行“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五四优秀团员”等评优评先时,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优先推荐;

第八款 在每学年的奖学金评定及综合测评中,学生干部按有关规定给予加分。

第十条 学生干部的义务

第一款 学生干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所作一切活动均以集体为念,不得以权谋私;

第二款 做好本职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造性地进行工作;

第三款 学生干部要有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

第四款 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领导感染力和社交能力;

第五款 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第三章 学生干部的具体职位及其要求

第十一条 分团委学生副书记职责

1、协调和指导有关工作,保证分团委工作的正常进行,书记在时,副书记是书记和教师委员的参谋和助手;书记不在时,要代替书记抓全面工作,保证分团委工作的正常进行。分团委学生副书记应是党的重点培养对象。

2、参与分团委学期工作计划地制定,重大活动的组织、决策、总结工作;听取各支部工作汇报,统筹、监督、指导各支部工作,负责向分团委书记请示及汇报工作。

3、针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实际,配合分团委书记做好各团支部思想政治学习的组织工作,具体负责各支部学习情况的检查、监督,并可以适当开展思想政治学习活动的评比、观摩等活动。

4、配合分团委书记做好分团委相关文件、制度、资料的管理和及时保存工作。

5、负责团费的收缴、转存,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6、完成分团委交代的其他任务。

第十二条 学生会干部

第一款 学生会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学生群众性组织。由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款 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和管理事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促进学校学生工作和后勤工作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第二款 学生会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增强学院的凝聚力为目标,她代表机电工程学院全体学生的利益,是联系领导、教师和学生的重要的桥梁。

高效的原则。

第四款 学生会的任务:以学习为中心,以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组织自我管理,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建议和要求,发挥好连接同学与同学之间、同学和老师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五款 学生会干部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成绩优良、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各部门负责人应具备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素质。

第六款 学生会的组织

1、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三名。

2、学生会常设的部门有秘书处、新闻部、学术科研部、体育部、文艺部、女生部、宣传部、外联部。各部设部长一名。各部作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好相互协作。

3、学生会各部干事由各部部长负责招纳、管理。

4、主席职责:主席是院学生会内部的最高领导人和决策者,主要是对学生会的发展方向和组织上的决策;主席对各部日常工作的直接领导与监

1)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学习成绩优秀。

2)具有较强的组织原则性,对考勤工作认真负责,无欺骗和弄虚作假行为。

第五款 文艺体育委员职能及任职条件

1、负责班级内部一切文艺、体育活动的组织、策划,负责组织班级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文艺体育活动。组织安排同学上好体育课,带领同学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积极配合院学生会文艺部和体育部的工作。

2、文艺体育委员任职条件

1)热爱文艺体育活动,具备一定的文艺体育特长。

2)工作具有责任心,有亲和力,有威信。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各种文体活动。

第四章 学生干部的考核与奖励

第十五条 每学期,管理考核部门对学生干部进行一次考核测评(具体考核细则另行颁布)。

第十六条 学校有关部门要把学生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其选拔任职、评优、推优、入党、综合测评、就业推荐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考核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学生干部在综合测评的相应项目内加适当的分(按《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称职的学生干部在该学期的综合测评内不予加分,并取消其参加一切学生干部评优的资格。

第十八条 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自由散漫者、拉帮结派、闹不团结、消极抵触阻挠正常工作者、以职权谋取私利、失职渎职、生活作风不严谨、对组织造成不良影响者、无故或随意借故不参加所在组织的各种活动和会议累计达3次、无故或随意借故不完成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累计达2次者、一学期无故或随意借故旷课、旷操和不参加晨读累计达3次者、一学期有2门考试科目补考者、连续2次干部考核不称职者,均作免职处理。

撤职(免职)的程序如下:

1)基层团支部干部、班级学生干部根据考核提交的书面材料提请学院党委审核后提交所在班级班主任,进行改选;

2)学生会部长(含部长)对第十八条表述行为进行查证,形成书面材料,提请所在学生组织的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审议,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同意或经全体常委会成员的过2/3同意,通过撤职决定,报分团委和分党委审批,发文公布撤职(免职)决定。

由所在组织的班级或委员会讨论通过其辞职申请,发文公布。

第二十条 学生会干部每学年填写一次《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记入本人档案。自动辞职或被免职、撤职的学生干部,亦需填写此表,各管理考核部门在备注栏中注明其辞职或被免职、撤职原因。任期满后考核结果合格以上的学生干部,由分团委发给《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干部聘书》,作为任职凭证。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规定于2009年3月开始试行,未尽事宜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议定。第三款 学生会在工作中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为经济管理学院全体同学服务;淡化职位、明确责任、兢兢业业、团结共进,坚持务实、动活泼的学习、文体、生活卫生、社会实践、科研创新等各类活动,引导同学不断提高政治觉悟道德素质水平,维护同学的正当利益,反映同学的意见、第十九条 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由于个人或其它原因不愿或不能再继续担任职务者,作自动辞职处理。程序如下:由本人向其所在组织提出辞职报告,附录2: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干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旨在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干部正确的认识自己,发扬优点,弥补不足,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二、考核组人员

由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组成考核组;

分团委书记为组长,分团委副书记、秘书处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统计工作。

三、考核对象

学生会全体成员

四、考核时间

每学期考核一次,在每学期末进行

五、考核等级

优秀(85—100),良好(70—84),合格(60—69),不合格(60以下)

六、考核内容

思想道德、学习水平、纪律考勤、责任心及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绩

七、考核权限:

1、主席团考核:系部老师评价+学生会主席团互评

2、部长考核:主席团评价+各部长互评

3、干事考核:各部部长评价+本部部员互评

其中:上一级考核及下一级互评成绩各占50%

八、考核内容的分值及打分标准:

1、思想道德(15分)

(1)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分)

(2)尊重他人,乐于助人(5分)

(3)具备基本的文明礼貌(5分)

2、学习成绩(10分)

(1)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努力,勤奋刻苦(5分)

(2)学习成绩优良(5分)

3、纪律考勤(15分)

(1)无故不参加学生会干部召开的会议一次扣3分,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事先请假每次扣1分(除公事外),病假不扣分(事先请假)。

(2)无故不参加学生会集体活动的每次扣3分

4、工作责任心及态度(20分)

(1)责任心强,态度好,热情高(10分);

(2)服从组织安排,工作积极主动(有不服从安排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10分);

5、工作能力(20分)

(1)具有很强的组织、协调、应变和创新能力(5分)

(2)对所做的每项工作有计划,安排周密,方法妥当(5分)。

(3)有权衡利弊、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5分)。

(4)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的能力(5分)

6、工作业绩(20分)

(1)能很好地完成任务,做好本职工作(10分)

(2)工作效率高,效果突出(10分)

九、干部考核的奖惩

1、学生干部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其选拔任职、评优、推优、入党、综合测评、就业推荐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2、凡考核为优秀的学生会成员,年度表彰将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3、凡考核为不合格的学生会成员将予以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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