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应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管理办法_求职群管理办法
复旦大学应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求职群管理办法”。
复旦大学应届毕业生赴西部、基层、重点单位及生源地区就业
求职补贴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当前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09]7号)》文件精神,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赴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国家重点单位和生源地区就业,解决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实际困难,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求职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1、补贴对象:应届全日制高职、本科、硕士及博士学历的统分毕业生,并重点向特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2、毕业生的求职地区或单位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西部地区:西藏、新疆、内蒙古、青海、甘肃、云南、贵州、四川、广西、宁夏、重庆等省、市、自治区。
②基层单位:上海市以外地区的县级及县级以下部门和用人单位
③重点单位:上海市以外的重点学校、国有大中型企业、军工企业、核工业、航空航天、党政机关、科研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等。
④生源地区
3、补贴金额:根据毕业生求职地区和家庭经济状况发放求职费用补贴,对于特困生或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补贴费用如下:
西部地区:500元
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等省:300元
其他地区:400元
对于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求职补贴一般不超过以上相应金额的50%。
4、申请求职补贴程序:
毕业生自行从就业网下载《复旦大学毕业生求职费用补贴申请表》,填写完成相关内容,经院系、学工或研工部审核盖章后交职业发展教育服务中心,并递交以下任一项证明材料: ①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签署的就业协议书及往返交通凭证
②用人单位面试、笔试通知、录用函及往返交通凭证
5、中心接到毕业生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并经确认审核后,于次月月底前统一由财务处将补贴发放到毕业生的农业银行金穗校园卡里。
6、每名毕业生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求职补贴。
7、有违约经历的毕业生不得申请求职补贴。
8、申请截止日期2011年6月9日。
9、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复旦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服务中心
20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