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棚改和谐曲_让课堂奏响和谐之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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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棚改和谐曲 —— 下溪街道推进“党建+河溪棚户区改造”工作记略
发布时间:2016.12.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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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前,下溪街道河溪地块因地处城市核心控制区,严禁村民建设新房及拆旧翻新。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这里逐渐成为一个典型的城中村,道路狭窄泥泞、房屋破旧杂乱,各种管线杂乱无章,排水排污不畅,垃圾成灾。村外像“欧洲”,村内像“非洲”,便是这里的真实写照。
18年后,区委、区政府果断决策重启河溪项目改造,并以“政府引导、自主改造、分期实施、自求平衡”作为改造理念,下溪街道探索成立村民“理事会”+“党支部”进行自主改造,仅用3天时间,一期28户全部完成拆迁,项目顺利进入实施阶段。
村民理事会成员:
街道的“好红娘”,群众的“贴心人”
下溪街道地处新城区,是未来广丰城市建设的主战场,而辖区内的王洋居河溪棚户区却与靓丽的新城形象显得格格不入,地势低洼、汛期河水倒灌,房屋破旧、脏乱差现象突出,就如同新城区中的一块“伤疤”。
怎样才能治好这块城市的“伤疤”,让民众生活得更好,让城市变得更美,成了下溪街道在建设新城区中不可回避的难题。经过前期摸底走访,充分了解了群众盼棚改又怕棚改的矛盾心理,盼是盼望过上城里人一样的生活,怕是怕在改造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而矛盾的心理也往往让他们利益诉求特别高。
怎么突破?怎样改造?才能让群众满意,才能让改造工作迅速启动。下溪街道决定以“党建+项目建设”为统领,群众的事交给群众自己办,探索从群众中选举德高望重的党员和村民代表,成立“河溪改造理事会”和“河溪改造理事会党支部”,以此来激发村民共同参与棚改工作的热情。
一石激起千层浪,村民理事会的代表真由群众自己选吗?在群众的置疑中,由街道、居委会组织的代表会议如期召开,每户派出1到2名人员参加,在街办驻村干部的见证下,公开、民主地推选出9名理事,正式成立“河溪改造理事会”,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要村民选出自己的代表参与棚改,还是头一回这么做,选出的理事会代表既是群众的‘贴心人’,又是政府的‘红娘’,干部与群众就有了沟通的桥梁。”村民理事会理事长叶恭荣对记者介绍说。理事会的成员全部从河溪棚户区内的党员小组长、户代表、致富能人中选出,这些人当地群众信得过,在群众中有威望。
理事会成为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解决了“政府管不了、社会无人管”的问题。群众党员全程参与棚改成为了现实,改造方式也真正实现了“政府指定型”向“群众自主型”的转变。
党支部建在项目上:
党员带头干,群众服了,党员乐了
如何在改造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下溪街道在河溪棚改的推进过程中,坚持把党支部建在项目上,在理事会的基础上成立了“河溪改造理事会党支部”。坚持党员引领,在发挥模范作用中凝聚民力。
让党支部的领导与群众当家作主相结合,通过加强对理事会的领导,做好正确宣传引导工作,帮助群众克服姓氏、宗族等因素的干扰。通过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监督督查,并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把关,积极参与项目改造工作中的各项重大事项决策,及时督查项目建设进度。
榜样就是力量,要想村民理事会有动力、有干劲,党员是关键。据此,“河溪改造理事会党支部”决定在河溪自然村的22名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党员家庭小组”活动,既由每名党员联系15到20户拆迁户,党员们除了要带头主动拆除自己的房屋,还要随时关心和了解所联系的迁户情况,并经常到拆迁户家,带群众一起干、耐心帮着群众干。
党员们高兴地说,通过这次改造,觉得肩上的担子重了,像一名真正的共产党员了,与群众的联系也更密切了。群众也很有感触地说,党员们每天都往家里跑,不懂的政策也慢慢了解了,而且他们自己都带头拆了,我们没理由不支持。通过改造,不但自己的日子过得更好,而且村级集体经济也更壮大了,根据规划,整个项目完成后,在完成拆迁户安置和基础建设资金平衡的基础上,将为王洋居委会留下8直临街店面,价值约400万元,这可是河溪人共有的一笔财富。
村民理事会: 能理事、巧理事、理好事
村民理事会要贴近群众、了解群众,怎样发挥这一特性,让其要理事、巧理事、理好事至关重要。要想工作好,就要学会换位思考,理事会根据村民白天工作不便打扰的特点,便经常利用早、中、晚空闲时间入户做工作。
通过走访把河溪改造的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同时还全面掌握到每户的住房、家庭、思想等实际情况。是什么力量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把18年未解的心结打开?村民理事会的成员笑称,在工作上他们有绝招,而所谓的绝招就是“情、理、法”三条。
“情”就是摸清情况,以情动人。在制定棚改方案时尽量满足大多数人的心愿,充分考虑群众的现实需要与将来发展;同时还安排专人对所有拆迁房逐户逐栋进行摄像,既保存了老村庄的历史资料,又给广大群众留下了一份想念。
“理”就是讲透道理,以理服人。入户做工作不直接谈拆迁,而是和风细雨般谈河溪改造后的未来,重点谈改造后居住环境的提升、对居民就业创业的影响、对子女婚姻的影响等,并用周边看得见的改造例子去感化人,帮群众算一笔改造后的“升值帐”、“收入帐”和“环境帐”。
“法”就是要严格依法,以法管人。这次改造,村民理事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法规政策程序开展面积认定、补偿标准等工作,既要让群众知晓实施棚改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又要让部分群众明白漫天要价、无理取闹、恶意阻拦将不为广大群众所接受与认可。
阳光下运作:
“官意”变“民愿”,棚改聚民心
村民理事会作为河溪棚改的主体,自成立以来先后建立了理事会章程、议事规则、财务管理等制度。按章理事、公平公正的形象已经深入民心。
“有事就找理事会”成为河溪群众的口头禅。河溪群众从当初的冷眼旁观、似信非信,到如今的心悦诚服、大力支持,理事会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主要表现在“3个说了算、2个确保和1个杜绝”。
“3个说了算”即:面积认定说了算、费用计算说了算、安置面积说了算,面积通过邀请区房管局测绘公司技术人员,逐户丈量打出测绘图,安置面积和补偿费用按统一标准计量,有争议的情况经过理事会会议研究确定。
“2个确保”即:在征迁面积认定上确保无异议,一是1999年前的房屋(含正屋和附属建筑物)占地面积,按原丈量数据并经现场复核无误后为准;二是1999年后房屋的占地面积以相关证件为准。但最终的面积由河溪改造理事会负责认定并公示;在征迁补偿标准上确保无异议并自搬迁通知之日起计算。
“1个杜绝”即:在改造户面积认定上,理事会通过一把尺子量到底,对本次改造项目中的9700㎡违章建筑不予认定,对所有拆迁户面积进行了公示,杜绝了暗箱操作,为棚户区改造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健康推进树立了好榜样。
通过政府引导,理事会主导,河溪棚实现了由“官意”为“民愿”,由“压服”为“心服”的转变,拆了房子却聚了民心,通过棚改党员与群众更亲了,干部与干群关系更和谐了。
当前,河溪居民长达18年的棚改夙愿即将成为现实,一场轰轰烈烈的村民理事会自主的阳光棚改大戏已经拉开了惟幕。改造后河溪村内,规划建有休闲小广场、书画一条街、宽阔的道路、美丽绿化,一个崭新的河溪正由蓝图逐渐变成实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