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知识_关于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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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知识
1、哪些情形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一般纳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货方凭购买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对于销货方提出申请的,可由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直接根据纳税人填报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销货方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一对应。
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比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办法。
时限:(关键词:半年、次月)
请注意:只有每个月抄税后,才能过来申请开具红字通知书。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自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例如,10月份开具的发票,如尚未交付给对方,则必须在11月30日内前道税务机关开具红字通知书。如果已交付对方,则在开具日期起180天容: 内可到税务机关开具通知书,但是这种情况需要对方出具加盖公章的拒收证明。
3、带以下材料来我办公室找我开具通知书(以下材料都要加盖公章):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2)对应蓝字发票复印件 ——原件也要带过来我审核
(3)(此项重要,常常有企业忘记)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说明;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对方的公章要盖,原件)、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4)(此项重要,常常有企业忘记)U盘,或者通过本税企邮箱,给我发来申请单文件。
——以上材料(1)、(4)不懂得操作的,请咨询海天或者海峡的工作人员。
4、销售方和购物方哪一方来开具红字发票?
哪一方认证了发票,就哪一方去开具红字发票,如果没认证,就有销售方开具。购物方拒收发票的,写拒收证明给销售方,让销售方开具。
5、如果已经认证了对方的发票,然后对方又在系统上作废了,请本月申报纳税的时候,做进项转出。复印好发票原件,以及申报表。次月管理员会根据系统跳出的核查信息联系你们报备材料。
6、海天的咨询电话:53959625080796 508079
1——关于税控系统设备怎么操作(比如怎么开具红字申请书、到处申请书文件之类的),或者出现什么故障,不要打电话问我,我也不懂,问海天才能解决问题。
出现税控设备损坏,丢失,请找申报大厅办理,需要找我签字再来找我。不然都能在申报大厅办理完毕。
7、开完红字,怎么操作?
《通知单》一式三份:第一份由我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给购买方留存,一份由销售方留存。
取得的发票如已认证,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根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