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二四个服从研讨发言材料(精选8篇)_专题研讨会发言材料

2021-10-03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专题二四个服从研讨发言材料(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专题研讨会发言材料”。

第1篇:四个服从

坚持“四个服从”,以坚毅如铁的信念诠释对党绝对忠诚

研讨材料

对于共产党员来讲,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是最基本的政治素养、最起码的政治品格和最根本的政治要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

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核心、感情上深刻认同核心,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时刻向党的领导核心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

我们之所以能取得今天的成绩,归根结底是靠党的培养。我们要始终保持强烈的党员意识和自觉的政治担当,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方面各环节,以“三严三实”的精神落实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始终保持对党绝对忠诚;才能坚持用远大理想为人生导航,自觉把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结合起来,融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深刻认识到忠诚是党员干部的首德、把忠诚于党的信仰、忠诚于党的事业、忠诚于党的领导核心高度统一起来,心静如水、坚毅如铁、定力如山,始终听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指挥,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

通过教育学习,要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努力克服自己存在的不足,要按照要求来审视自己,规范自己,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平稳扎实地把本职工作干好,增强创新意识。今后要认真主动学习党章党规,学习重要讲话,争做一名合格党员。

第2篇:党员四个服从

党章第十条第一款对“四个服从”作出明确规定,深刻揭示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内在要求。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每个党员都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如果党员个人不服从党的组织,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各行其是,党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丧失战斗力。因此,每个党员都要自觉把个人置于党的组织之中和党的领导之下,坚决服从组织的决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在个人意见与党组织决定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党员可以保留个人意见,并且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服从组织。

(2)少数服从多数。党的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和普通党员一样,只有一票的权利,不能以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代替或否决大多数人的意见。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除必要时可以在下次会议上提出讨论或保留意见外,要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在这个前提下,党组织要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允许少数人保留不同意见,以便由以后的实践来检验它是否正确。

(3)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决议,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其决议也不得与上级组织的决议相抵触。对于上级组织的指示,党的下级组织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如果情况特殊需要变通处理的,事先要得到上级同意;下级组织在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可以边行动边汇报或事后报告,请求批准。

(4)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我们党是由中央、地方、基层各级党组织组成的整体,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它是全党意志的集中代表者,又是率领全党行动的最高司令部。全党服从中央,党才能有效实现统一意志。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都要服从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决定,服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而不能各行其是,不能改变或否定作为全党意志体现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决议。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和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决定或对外发表主张。

“四个服从”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它的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它的基础是少数服从多数。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必须严格执行这几条。否则,形成不了一个战斗的集体,也就没有资格当先锋队。”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只有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才能使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3篇: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四个服从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精品】

2018年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四个服从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2018年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四个服从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

根据本次民主生活会的具体要求,会前本人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规定内容,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听取了领导班子成员和所联系县市办事处、分管科室同志们对我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照合格党员和好干部的标准,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和办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请与会领导和同志们提出批评意见:

一、主要问题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能够主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存在不足:一是对一些理论文章和政策只是泛泛而读,对一些热点问题、焦点问题缺乏深层次互动和思想交流;二是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四个服从”学习不够深入,掌握不够具体,运用不够熟练。

(二)纠正四风不止步方面

一是片面认为自己不接触消极腐朽的东西就行了,对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要求不高,所以对身边的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态度有点飘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二是作为业务分管的领导,到县市办事处指导检查不够深入,时间不够充分;三是有些决策脱离实际,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不够,严格依规操作程序不到位,有时甚至急于求成,操之过急,与群众诉求不相符,特别是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费时不少,效果不好,群众不满意;四是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一些工作重形式轻内容,被动应付多,主动思考少,面对新形式、新情况、新问题,缺乏足够的忧患意识和进取精神。

(三)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方面

总体上能够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交通、用车等方面的规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落实八项规定,重大事项如实报告,但也存在问题:一是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主动性有所弱化,工作时间长了,吃苦耐劳的精神少了,图享受的想法多了,认为现在的条件改善了,吃好一点、穿好一点无所谓,少了自我约束;二是在公务接待上有时有超标的现象。

(四)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说明

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共5个,分别为: 1、因循守旧,开拓创新,主动思考不够; 2、工作在一抓到底上缺乏抓铁有痕的韧劲;

3、道德修养没有达到“无私忘我、天下为公”的境界; 4、在敢于担当上还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思想误区;

5、在政治合格上缺乏亮剑喝止的勇气;

一年来,在因循守旧、开拓创新、主动思考和一抓到底缺乏抓铁有痕的韧劲上做了较有成效的整改,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能够积极思考,主动作为,在道德修养上正在不断加强,在敢于担当上整改的成效不是很明显,顾忌仍然多,在政治合格上我将继续努力整改。

二、原因分析

(一)虽然能够意识到加强思想建设和理论学习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之所以做得不到位,还是错误的认为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只要知道就行了,不需要花过多的心思去了解和研究,特别是身处业务部门,存在“只埋头拉车,不抬头看路”的现象,缺乏“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的精神和韧劲,以借口工作忙事情多为由,没有抽出时间静下心来学习思考,致使思维层次比较低,需要理论指导实践时感觉到力不从心,即便是学习也存在实用主义倾向,用得上的就去学,暂时用不上的不愿主动学,使自身的知识结构缺乏系统性、全面性,这也是自己不能很好应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的主要原因。

(二)简单认为自己的党性修养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素养,因而对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重视不够,认为中央的大政方针是管全面、管全局的,落实中只要不违反大的原则就行,因此,在考虑问题时习惯本位主义,站在全局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方面做得不好,在业务处理上还有不合理、不合规的现象,缺乏斗争精神,拉不下情面,这是对党忠诚老实和对组织讲实话讲真话做得不够的重要原因。

(三)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树得不牢固,导致自己在分管领域所作的决策与群众的诉求有脱节,缺乏等不起的紧迫性、慢不得的责任感、坐不住的危机感,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压力,淡化了理想信念、公仆情怀和群众观点,干事创业的热情不高,丢掉了共产党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优良传统,这也是主动解决好涉及群众利益做得不彻底的关键原因。

第4篇:四个服从交流材料

坚持四个服从,践行对党忠诚

按照党支部《关于开展“维护核心、铸就忠诚、担当作为、抓实支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现在结合自身学习的情况和个人工作,谈一下如何坚持“四个服从”,践行对党的绝对忠诚。

“四个服从”是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它规范了党员个人和党的组织、党的组织内部、党的各个组织之间、以及全体组织和党中央之间的组织关系。“四个服从”既反映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是党内组织生活的规矩和总概况,是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四个服从”的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全党服从中央是党的最高利益所在,只有坚持“四个服从”,才能保证政令畅通,才能保证党的伟大事业实现,对我们企业而言,才能保证国企“姓党”。

“四个服从”和“四个意识”是一脉相承的,只有坚持好“四个服从”,才能真正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才能认识到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结合人事的工作,我认为,坚持四个服从,以坚毅如铁的信念诠释对党忠诚,应从以下方面做起。

一是提高个人政治素养,做到政治合格。人事工作者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通过不断学习党的理论、方针和方法,提高自身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并与工作实践相结合,从党的政策方针中找方法、找策略。时刻铭记党员身份、党员责任,将忠诚理念铭记于心,激发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事创业精神。

二是遵规守纪,做到守纪合格。纪律是行为的尺度,各项工作必须有标准、有规矩、有纪律。人事工作者,尤其是党员,首先是遵守党的纪律,有红线,有底线,有高压线,在遵守纪律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在学习和思考的过程中,我也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真学深学实学上用力不够,除了参加党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外,自己主动学的积极性不够,并且在学习中没有设定目标,缺少明晰的计划,没有切实夯实学习成效。

二是实用主义思想作祟,重业务轻党建情况仍然存在,日常学习中注重业务知识、专业知识,政治理论学习高度不够,深度不够,止步于学,缺少对政治理论深刻的理解和灵活的运用。

下一阶段工作,我将深入开展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争取做一名合格党员。

第5篇:四个服从思想汇报

思想汇报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基础是少数服从多数。一是要忠诚于党的纲领。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课、主课、必修课;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深学透、入脑入心,打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二是要忠诚于党的核心。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思想上虔诚认同核心、政治上坚决捍卫核心、行动上始终紧跟核心。三是要忠诚于党的纪律。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坚决尊崇和维护党中央的绝对权威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时刻铭记“生命线”、分清“是非线”、不踩“高压线”,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不动摇、不迷失、不糊涂、不犯错,让“绝对”充满力度,把“忠诚”落到实处。四是要忠诚于党的事业。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遵循,以落实国家发展战略为己任,以更高站位谋划发展,以创新举措推动发展,以从严治党保证发展,不断提升新水平、开创新局面。

忠诚于党的纲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代中国共产党人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实践新局面新境界,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所有这一切集中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充分彰显出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格、实践品格与时代品格,是中国共产党的理论新飞跃、行动新指南、斗争新武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化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发展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开辟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规划了在新的起点上强党、强国、强军的一整套重大战略部署,形成了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以宽广的视野洞察党情、国情、世情的发展变化,科学分析我国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深刻回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根本性问题,成为指导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

忠诚于党的核心: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提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是党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历史的选择,是党心所向、军心所向、民心所向。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党的核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在思想上拥戴核心,在政治上信赖核心,在组织上忠诚核心,在行动上捍卫核心,做到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贴在一起,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严守党的纪律,对党忠诚,是入党宣誓时的庄严承诺,是对党员党性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应有的政治品质。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做到忠诚于党、忠诚于事业、忠诚于企业。

忠诚于党的纪律。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对于党员干部而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时时处处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思想上坚定。对党忠诚从哪里来?来自理想信念。只有加强理论武装,提高理论素养,对党忠诚才能有牢靠的思想基础。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对于党员干部而言,筑牢思想之基;对于当代青年大学生则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领会内涵实质、增强“三个自信”,把握精髓要义、提神醒脑增智,进一步坚定对未来发展的信心。行动上坚决。遵规守纪、对党忠诚,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对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对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切实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忠诚于党的事业。必须时刻守住干净清廉的底线。要始终把党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定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坚持党的事业为重,坚持人民利益至上,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诚心诚意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要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名节和操守,身体力行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必须严格执行这几条。否则,形成不了一个战斗的集体,也就没有资格当先锋队。”不仅仅作为预备党员,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只有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才能使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6篇:四个服从心得体会

党员如何认识“四个服从”

“四个服从”,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它的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它的基础是少数服从多数。邓小平曾经指出:“必须严格执行这几条。否则,形成不了一个战斗的集体,也就没有资格当先锋队。”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只有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才能使全党产生无比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是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党的组织。这是因为,每个党员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如果党员个人不服从党的组织,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各行其是,党的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没有战斗力。一般来说,党组织的决定反映和集中了大多数党员的要求和意见,是正确的和比较正确的。服从组织的决定,就是服从大多数党员的意见。在某些时候,也会发生党员个人意见和党组织的意见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员个人的意见可以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是,个人在行动上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二是少数必须服从多数。党的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由于每个成员了解的情况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大家的意见可能不完全一致,这是正常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及时作出决定,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但必须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在作出决定的过程中,党组织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的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三是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之间,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党的下级组织对于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必须坚决地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对上级指示搞实用主义,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不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上级提出意见,但必须在上级组织同意后才能加以调整或改变。在紧急情况下,下级组织来不及请示上级组织而又必须马上作出决定时,可以边行动边报告,或事后报告,请求批准。

四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我们党是由中央到地方到基层的各级党组织组成的整体,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它是全党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代表者,又是率领全党行动的最高司令部。全党服从中央,党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整体的利益。因此,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紧密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重大意义

第7篇:领导围绕四个服从发言稿

开展坚持“四个服从”以坚毅如铁的信念

诠释对党绝对忠诚专题学习发言稿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对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其中“四个服从”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纪律要求。

一是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党的组织。如果个人意见和党组织的意见不一致,个人的意见可以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是,个人在行动上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二是少数必须服从多数。党的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由于每个成员了解的情况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大家的意见可能不完全一致,这是正常的。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但必须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三是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党的下级组织对于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必须坚决地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不适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上级提出意见,但必须在上级组织同意后才能加以调整或改变。

四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紧密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就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要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真正把自己视为党的整个肌体的一个小细胞,时刻把个人置于党的组织之中,自觉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用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切实维护组织的权威,自觉保持对党绝对忠诚。

二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觉做到少数服从多数。在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上,注意防止和克服由于民主不够所导致的个人专断,或者由于集中不够所导致的极端民主化。

三要正确处理好自由与纪律的关系,自觉做到下级服从上级。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分8小时内外,时刻保持遵守纪律的高度自觉。坚决克服和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等不良现象,严格按纪律规定办事,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

四要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自觉做到全党服从中央。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要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个人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等利益关系,自觉做到顾全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决不允许各行其是、各自为政。

作为班子成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忠诚是党员干部的首德、大德,把忠诚于党的信仰、忠诚于党的事业与忠诚于党的领导核心高度统一起来,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深刻认识忠诚于党中央、忠诚于总书记的心必须是绝对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深刻认识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要以身许党、牺牲奉献。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必须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件利器,认真自查自省自纠,以黄兴国案为警为戒,坚决不做“两面人”,时刻牢记“四个服从”。结合自身工作,牢记为民宗旨,坚持以居民对街道工作的认同感为落脚点,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权为民用、利为民谋,坚持以党建为核心,大力推进街道建设和管理的进程,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徐官屯街道各项事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第8篇:党员四个服从的要求

党员四个服从的要求

“四个服从”是指党章中规定的:“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小编分享党员四个服从的要求和具体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党员四个服从的要求

什么是党的“四个服从”纪律要求?

“四个服从”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党的纪律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在六届六中全会上首先提出来的。它的具体内容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四个服从既反映了民主,又体现了集中,是党内生活秩序的总概括,是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其实质是少数服从多数,其核心是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七大以后的历届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中,都强调了这一组织纪律原则,并不断加以补充、发展和完善。

党员四个服从的内容是什么

“四个服从”的基本内容:

一是党员个人必须服从党的组织。这是因为,每个党员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如果党员个人不服从党的组织,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各行其是,党的组织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没有战斗力。一般来说,党组织的决定反映和集中了大多数党员的要求和意见,是正确的和比较正确的。服从组织的决定,就是服从大多数党员的意见。在某些时候,也会发生党员个人意见和党组织的意见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员个人的意见可以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是,个人在行动上必须服从组织决定。

二是少数必须服从多数。党的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由于每个成员了解的情况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大家的意见可能不完全一致,这是正常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及时作出决定,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但必须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在作出决定的过程中,党组织要认真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的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三是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之间,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党的下级组织对于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必须坚决地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对上级指示搞实用主义,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不适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向上级提出意见,但必须在上级组织同意后才能加以调整或改变。在紧急情况下,下级组织来不及请示上级组织而又必须马上作出决定时,可以边行动边报告,或事后报告,请求批准。

四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我们党是由中央到地方到基层的各级党组织组成的整体,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它是全党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代表者,又是率领全党行动的最高司令部。全党服从中央,党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整体的利益。因此,全体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紧密团结在党中央的周围,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一致。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正确把握党内“四个服从”要求

自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以来,按照院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安排,我认真学习了《党章》中的总纲、党员、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等,并围绕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地思考,通过对《党章》的学习,加深了对《党章》的理解和掌握,进一步增强了党章意识和党性观念。下面,我就围绕如何正确把握党内“四个服从”的要求,谈谈自己一点肤浅的理解和认识。

“四个服从”是指党章中规定的:“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四个服从”既是党最基本的组织原则,也是对我们党内生活秩序的一个总概括,既是我们党最基本的组织纪律,也是我们党正确处理党内各种关系的基本准则,是我们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组织原则。

一是要求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这是处理党员个人和党的组织之间相互关系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把个人置于党的组织之中和领导之下,党员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的决定,贯彻执行党的决定,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绝不能合乎自己心意的就执行,不合乎自己心意的就不执行,在执行这一组织原则上随意搞变通、做选题。更不能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绝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或拒绝党组织监督的特殊党员。

二是要求少数服从多数。这一原则要求,党内一切问题的决定,都要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比如,党组织在讨论决定问题时,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和普通党员一样,也只有一票的权利,而不能以个人或少数人的意见代替或否决大多数人的意见。少数人在自已的意见被否决之后,除必要时可以在下次会议上提出讨论或保留意见外,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在这个前提下,要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允许少数人保留不同意见,以便以后的实践再检验它是否正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重大意义就在于党组织就某一些问题要作出决定而大家的意见又不完全一致时,就能及时作出决定,统一大家的行动,以形成一种有组织的力量。

三是要求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这是处理党的下级组织和党的上级组织之间相互关系的原则。作为党的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的决议,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其决议也不得与上级组织的决议相抵触。对于上级组织的指示,党的下级组织应结合实际情况坚决贯彻执行。如果情况特殊需要变通处理的,事先要得到上级组织的同意,对于在紧急情况下需要下级立即作出决定的,事后也要及时向上级报告,请求批准。

四是要求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这是处理全党各个组织和党中央之间相互关系的原则,是保证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高度一致,成为一个统一的战斗整体的首要条件。这里,全党服从中央,是指服从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而不是服从某个人。这就是指:全体党员、全党各个组织(包括党最高领导人、党的中央组织)都要服从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决定,服从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在保持高度一致,而不能各行其是,绝不能修改或否定作为全党意志体现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决议。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四个服从”,我理解还必须在思想上、行动上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强化“四个意识”:

一要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强化组织意识,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真正把自己视为党的整个肌体的一个小细胞,时刻把个人置于党的组织之中,自觉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用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切实维护组织的权威,自觉保持对党绝对忠诚。

二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强化民主集中制意识,自觉做到少数服从多数。在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上,注意防止和克服由于民主不够所导致的个人专断,或者由于集中不够所导致的极端民主化。

三要正确处理好自由与纪律的关系,强化组织纪律意识,自觉做到下级服从上级。切实把各项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分8小时内外,时刻保持遵守纪律的高度自觉。坚决克服和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等不良现象,严格按纪律规定办事,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模范遵守党的各项纪律。

四要正确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强化全局意识,自觉做到全党服从中央。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特别要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个人与整体、眼前与长远等利益关系,自觉做到顾全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我们每个党员不管身处何部门、任何职位、从事什么工作,都必须服从上级组织乃至中央的领导和决定,而不得各行其是、各自为政。

总之,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有机整体。它的核心是全党服从中央,它的基础是少数服从多数。党的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只有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才能使党形成巨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才能使我们党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专题二四个服从研讨发言材料(精选8篇).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专题二四个服从研讨发言材料(精选8篇)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专题研讨会发言材料 专题讨论会发言材料 专题研讨会发言材料 专题讨论会发言材料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