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经费责任书_经费管理员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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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5、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责任书
马渠乡学区2009年度农村中小学 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责任书
马渠乡学区(盖章): 学区主任(签字):
学 校(盖章): 校长(签字): 2009年3月1日
马渠乡学区2009年度农村中小学 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责任书
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规范和加强我乡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提高效益,保证教师待遇、学校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并确保教育平稳发展,乡学区与各中小学校签订本责任书。
1、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包括中央、省、市、县通过财政预算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含人员经费和用于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杂费、信息技术费、提高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及校舍维修改造等资金。
2、各中小学要按照“收支平衡,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编制经费预算,大力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县教育局、财政局下达的预算计划,不得突破预算指标。学校各项收入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校财县管”。严格按县财政局预算、按进度拨付经费。
3、学区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管力度,对挤占、截留、滞留、平调和挪用教育经费、新增债务、乱收费等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4、上级下达的“两免一补”指标各校要认真研究,优先确保孤儿、单亲家庭学生、贫困家庭学生享受,认真按要求填写享受学生花名册,完善好签字手续,由学校盖章后上报乡学区办公室。
5、所有收费必须按照“镇原县2008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幼儿园、学前班收费标准”规定的项目和金额并在作业发放后结算据实收取,学校和教师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6、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及校方责任险等用于教学管理方面的开支。
教师培训费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按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7、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除符合政府:采购条件实行政府采购的外)一律在本校开支。农村中小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文体、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购物价格在200元以上的大件),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并由学校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上报县教育局。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财政局、教育局根据学校申报的采购计划组织政府采购。县教育局将批准的公用经费物品采购计划书面通知到各有关学校;向学校提供物品时,须同时向学校提供物品清单,包括物品的种类、数量、型号、单价、供货单位等内容。
8、各中小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制度,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并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9、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重点用于d级危房),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或挪作他用。
10、各学校要根据县教育局、财政局下达的校舍维修改造项目通知书进行校舍维修改造。学校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扩大改造规模造成新的负债。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集中支付。中央和地方安排的专项资金,都要进入财政专户统一管理,按进度拨付资金。县教育局和学区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组织工程管理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
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实行项目公示、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土建项目的保修,由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出具工程项目保修单,并预留10%的工程费用作保修保证金。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财政局、教育局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全面建立校舍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度和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使用的考评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或挤占、挪用、截留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造成校舍安全责任事故的,将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
11、农村中小学教育发展经费是指保证人员、公用和安全经费以外的,用于确保当地教育优先发展所需的经费。包括当地教育费附加、列入本年度财政预算的专项经费、各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校产依法处置所得资金和接受社会捐赠收入,以及勤工俭学等其他收入。也要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12、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区和学校各执一份。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马渠乡学区(盖章): 学区主任(签字):
学 校(盖章): 校长(签字):
2009年3月1日篇2:百尺河小学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责任书 百 尺 河 小 学 关 于 落 实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责任书 我校共有13个教学班,学生515人,为严格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保证减免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同各班主任签订责任书如下:
1、各班主任将农村义务教育“一免一补”政策相关知识认真传达,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贯彻到每名学生心中去。
2、学生根据家庭状况,以书面形式写出减免申请。由班主任和各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申请筛选出减免学生名单。
3、各班级通过班会形式由全体同学讨论确定需要减免的人员。
4、班级评选后报学校审核,由校委会成员最后确定需减免的人员,并将结果报镇中心学校。
5、减免费用由家长和学生签字领取后备查。
通过与班主任签订责任书,避免各班上报减免学生的随意性,同时也做到收费和减免活动的公开、透明,使学校的收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百尺河镇百尺河小学 校 长: 班主任:
2007年1月19日关于落实2007年春季学生“一免一补”情况的 工 作 汇 报
根据镇中心学校的会议精神,我校对“一免一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现将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
3、充分利用校报和班报登载有关“一免一补”的内容,让学生更进一步地了解有关政策和办法。
4、学校对减免学生及减免数额做到及时公示,并及时将减免费用通知学生本人和家长签名领回,将政府的“一免一补”款落实到急需救助的学生家庭。
5、学校与各班主任签订了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严格履行减免程序,确保“一免一补”工作的贯彻落实。
百尺河镇百尺河小学
校 长:
2007年1月19日篇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书2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落实省、市政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定的要求,解决我区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存在的城乡、区域、校际之间的差异问题,整体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推进襄阳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
各镇人民政府是推进本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各镇要把合理配置镇域内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镇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责任目标
各镇要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积极推进”的原则,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用2年左右的时间(2010—2011),实现镇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努力达到镇域内教育质量一体化、师资配置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
三、责任内容
(一)实施“四大工程”,扎实推进镇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积极实施“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工程”,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实验,转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提高课堂效率;实施教研兴校、科研兴教;注重内涵深化,继续推进中小学“五园”创建活动;不断改进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改革教育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学校、学生、教师、教学四位一体的科学评价体系,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
2、积极实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均衡配置师资力量。制定并落实教师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加强镇域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
3、积极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均衡配置义务教育硬件资源。学校标准化建设按照“标准统一,配备齐全”的原则进行,其工作内容按“因校制宜,先急后缓”的原则合理分解立项,逐年推进。原则上,2010年,添置学校学生课桌凳、图书,完善实验室装备,教学仪器配备及其他教辅设施,建设计算机网络教室;2011年,进一步完善薄弱学校现代化教学手段,基本解决教师住房问题,镇域内学校办学水平整体提升,办学条件优化,学校管理规范,教学质量提高,教学特色形成,义务教育得到均衡发展。
4、积极实施“义务教育关爱工程”,确保每一名少年、儿童受到良好教育,得到健康成长。下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就学保障机制;保障流动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切实做好残疾少年儿童和农村女童教育。
(二)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序推进。
1、各镇要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
2、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专项经费和教育捐赠项目资金,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3、将义务教育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同步实施。
4、各镇要严格执行《襄阳区闲置校产处置办法》(襄政发﹝2009﹞42号文件),处置闲置校产所得资金全额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得挪用。
5、实行帮扶政策,积极倡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帮助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6、各镇政府要负责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宣传造势、扫清障碍,协调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涉及到的学校用地问题以及闲置校产处置所引发的纠纷等,要负责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考核奖惩
区政府对各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每年对各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一次专项督导评估,评估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区政府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奖励;对推进不力、动作迟缓、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