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与税收期末考试_财政与税收期末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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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促进公共财政制度建设
一、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
财政体制是规范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的制度安排。健全财政体制,既是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体制保障,也是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一是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事权和支出责任清晰是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重要前提。在合理划分政府职能范围和简化政府层级的基础上,遵循受益范围、成本效率、基层优先等原则,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之间事权与支出责任。
二是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转移支付是实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重要保障。要科学设置、合理搭配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发挥好各自的作用,促进地方政府的财力与其事权相匹配。
三是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这是实现省以下各级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客观需要。四是加快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县级政府是落实民生政策、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责任主体。
二、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公共财政体系
公共财政具有稳定经济、配置资源、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职能作用,是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不断改善民生的重要保障。
一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完善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同时按照强化税收、规范收费的原则,优化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保障能力。
二是实施促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财税政策。建立健全主体功能区利益补偿机制,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区域经济社会和生态协调发展格局。
三是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健全科学规范、注重绩效的预算管理制度,是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的重要内容。
三、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
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完善税收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体现正确的利益导向,对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强化税收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在实施和完善消费型增值税的基础上,结合增值税立法,稳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进一步消除重复征税,最终实现货物与劳务税制的统一,促进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增加消费税应税品目,充分发挥消费税促进节能减排和引导理性消费的作用。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鼓励科技创新。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二是充分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统筹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逐步改变目前房地产开发、流转、保有环节各类收费和税收并存的状况。
三是构建地方税体系。结合上述税收制度的改革完善,将财产行为类有关税收作为地方税体系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加地方税收收入,进一步增强地方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安排使用收入的自主性、编制预算的完整性和加强资金管理的积极性。
(二)公共财政制度建设的目标导向
1.改进、完善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体制
2.大力推行预算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民主化、精细化
第一,按照公共财政发展的要求,在政府和财政的基本职能中,需要继续收缩生产建设职能,特别是结合制度建设促进地方政府职能优化转变。
第二,合理掌握财政分配的顺序和轻重缓急。
第三,逐步形成规范的公共选择机制和体制。
第四,政府各个部门特别是财政部门、税收部门,要形成理财系统为公众服务的意识和制度规范。
第五,转变和创新理财的方式,在体现产业政策、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等这些中国的公共财政回避不了事项的处理上,要寻求一系列新的方式。
最后,要形成一个以公共收支预算、国有经营性资本预算、社会保障预算、政府基金预算等复式预算形式(或称为一个预算体系)来协调、配套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
二、对我国十二五时期公共财政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的建议
(一)实行“扁平化”改革,减少财政层级
(二)进一步理清政府事权和职责,由粗到细形成三级支出责任明细单
首先,应在中央政府有限介入为数不多的大型、长周期、跨地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同时,原则上使地方政府从一般竞争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投资领域退出,收缩到公益性公共工程和公共服务的领域内,从而理清多年来中央、地方在投资权上的纠葛,进而由粗到细形成各级政府间的事权分工明细单并逐步将其法规化。
其次,要对现阶段各级政府事权划分标准进行统一。在公共财政框架下,应基本按照公共产品的属性来划分各级政府的事权。全国性公共物品如国防等一般属于中央政府的事务,地方性公共物品属于地方各级政府的事务,某些跨区域的公共产品应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责任。
第三,对各级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交叉或重叠的事权争取尽可能进行明确的细分和形成共担方案。尽量减少交叉和重叠,有利于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尤其需要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尽快明确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和管理权限。
第四,以法律或法规形式明确规范各级政府事权。近期可以考虑以国务院行政法规形式对各级政府的职责进行具体而详细的划分,长远来看,则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或对宪法的条款加以必要的规定,以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分工。
(三)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呼应、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税源总分制度
(五)构建有利于发展方式转变和走创新型国家道路的财税体制
(六)改进和优化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创新机制和提升绩效,并向宪政框架靠进
如何促进民生财政建设
在新的形势下,民生问题日益凸显备受关注。税务部门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充分发挥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扩大就业,以及支持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处理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不断深化税制改革,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结构,落实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改革措施,进一步构建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税收制度。
在国内外经济形势已经发生实质性变化的背景下,2012年的宏观经济政策虽然继续保持“积
极加稳健”相搭配的格局,但相对于以往,其实际内容也应当且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就积极财政政策而言,这种调整主要包括:预算赤字规模,宜在去年的基础上略有增加;减税而非增支,将成为主要载体;结构性减税的操作,应锁定流转税并以增值税为主;增加支出的操作,宜将重点放在改善民生上。
加快民生财政建设坚持的原则
(1)坚持促进发展与改善民生的统一
(2)坚持全面发展与重点推进的统一
(3)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的统一
(4)坚持增加投入与深入改革的统一
对策与措施
(1)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为民生保障奠定坚实的财力基础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的支出比重
(3)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积极构建民生保障多方投入机制
(4)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确保民生保障资金充分发挥效应。
(5)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为民生保障提供完善的体制保障
进一步推进民生财政建设,切实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将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推动跨越发展,争取更大支持。妥善安排当前民生之需与财政长远保障的关系,努力为民生之需提供源源不断的财力保障。二是调整支出结构,持续改善民生。要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快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继续加大财政对教育、文化、卫生、社保、就业、保障性住房等重点民生事业的投入力度,同时更加注重向基层、农村和苏区、老区、困难地区倾斜。三是突出雪中送炭,坚持分级负担。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要多做雪中送炭的事,重点保障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群众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民生事项。要坚持分级负担的原则,构建一个更规范的各级政府分工合作加大投入的保障机制。四是坚持监督管理,确保好事办好。在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的同时,要强化预算执行,加快资金下达,加强资金监管,深入开展对民生方面重大财税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加快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县级政府是落实民生政策、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责任主体。要把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为目标,在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支持力度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和完善奖补机制,全面建立起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并随着经济财政发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县乡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为何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充分发挥逆周期调节和推动结构调整的作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把钱用在刀刃上。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注意把握好度,适当扩大社会融资总规模,切实降低实体经济发展的融资成本。要继续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动摇
这是“稳增长”和“调结构”的需要。为了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税负激发经济发展的活力保障
和改善民生,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当继续坚持下去。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税收工作之本。”税收与民生息息相关。无论是通过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还是运用税收手段调控经济调节分配,其本质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稳健之中有微调
货币信贷在保持合理增长的同时,投放结构进一步优化,流入了小微企业“三农”等经济薄弱环节。
同2011年相比,今年货币政策同为“稳健”,体现了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但是,今年“稳健”的具体内容有所不同,这是因为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不断发展变化,货币政策需要适时适度预调微调。
从国际上看,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交替上升,导致全球经济复苏不确定性增加,各主要发达经济体央行保持极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主要新兴经济体同时面临经济放缓和通胀压力,金融市场波动较大,资本流动方向多变,全球流动性不断扩张,国际经济复苏总体疲弱。
从国内来看,当前总需求比较稳定,货币条件回归常态,粮食生产形势较好,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但也要看到,劳动力土地资源环境等要素成本上升压力仍然较大,国际市场流动性过剩依然突出,输入性通胀压力也较大。因此,总的来看,未来物价上涨的压力仍然存在,需要宏观政策继续把握好力度和节奏。
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企业发展和引导居民消费。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努力扩大消费需求。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为了减轻企业和居民的税负激发经济发展的活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当继续坚持下去。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税收工作之本.要不断深化税制改革,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和税率结构,落实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改革措施,进一步构建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税收制度。未来物价上涨的压力仍然存在,需要宏观政策继续把握好力度和节奏。
货币政策或将呈现“相对宽松”态势,并不意味着宏观调控转向。
货币政策仍将继续以“稳健”为主基调。
在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等方面的调整将更有针对性和灵活性,信贷政策将更好地与产业政策结合,实体经济将获得更多的金融支持。
一方面,在当前外需仍然难以全面恢复的情况下,继续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对消费的逆周期调节作用更加重要。事实上,积极财政政策通过逆周期调节作用对消费的推动作用十分可观。2013年的稳健的货币政策理应更加注重“稳健”,可以比较从容地发挥稳健货币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
积极的财政政策通过结构性减税的逆周期调节保持企业的经营活力,维持经济探底企稳并开始向上攀升的态势,而稳健的货币政策可通过逆周期调节防止政策过度松动下的经济过热、甚至产能过剩及过剩产业继续过剩,转型升级中的企业重操旧业,影响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此,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可以达到在当前形势下宏观经济政策最大力度的有机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