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业务办理流程_融资融券业务开户流程
融资融券业务办理流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融资融券业务开户流程”。
一、投资者教育
1、您须亲临营业部参加融资融券业务知识培训,领取融资融券投资者教育光盘、手册等资料,听取融资融券法律法规、业务风险、业务规则、业务合同等内容的讲解;
2、您须参加融资融券业务知识测试,如测试通过,须填写《投资者教育签字页》,抄写划线内容并签名;如测试不通过,将须重新学习融资融券投资者教育课程;
3、在投资者教育过程中,我部将进行书面和影像留痕。
注:融资融券业务不接受个人客户的任何形式的授权代理,您办理融资融券业务须您本人亲自临柜办理;机构客户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亲自临柜办理。
二、征信及合同签署申请
1、您须亲临营业部提交开户材料和符合要求的征信材料,并如实填写或签署《融资融券合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融资融券征信表》、《融资融券开户申请表》、《融资融券交易开户文件》等资料;
2、营业部受理材料后,为您开立信用客户号,开通您申请的委托方式,并对您拍照留痕;
3、营业部申报材料(电子或纸质)到公司总部审批;
4、如您的申请被通过,营业部将会通知您临柜办理合同签收手续;如审批不通过,营业部告知您原因,相关资料不予退回。
三、开立信用证券账户
1、接到营业部通知后,您须亲临营业部签收《融资融券合同》;
2、个人客户办理:须临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自然人信用证券账户开户申请表》,存留影像资料;
机构客户办理: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临柜填写《机构信用证券账户开户申请表》,存留影像资料;
3、营业部将为您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卡,收取开卡费用,并为您打印信用证券账户卡;
4、您须办理上海市场的指定交易,上海市场的信用证券账户必须先在信用席位上做指定交易之后才能正常交易。
注1:每个市场只能为客户开立一个信用证券账户,且当前在其他券商处不存在信用证券账户。注2:客户信用证券账户遗失、账户注册资料变更时由开立信用证券账户的证券公司负责办理。
四、存管银行开户
1、个人客户办理:您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银行卡(一步式开户)临柜办理。须到银行办理的,按照银行规定办理。
2、机构客户办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有效代理人持有效证件、授权委托书、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协议书(须要盖公章和法人签章),临柜办理。到银行端后按照银行规定办理。
注:和普通三方存管类似,机构客户的存管银行开销户、转账等,都必须由银行端发起。
五、担保品划转
1、您可以通过本公司提供的委托方式或银行端委托方式(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发起由相应存管银行账户划转至信用资金账户(机构户只能从银行端发起);
2、您须亲临营业部将普通证券账户下的股票划转至信用证券账户。
注:您提交的担保证券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3、当您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可以将信用账户内资金和证券划转到存管银行账户和普通证券账户,但转出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转出担保品的方式和转入的方式一致。
4、如果您没有负债,可以将信用账户全部资金和证券划转到存管银行账户和普通证券账户。
注:融券卖出资金不可转出。
六、授信
1、担保品提交后,您须携带有效证件和其他相应资料到营业部临柜填写《融资融券授信额度申请表》,办理授信申请;
2、营业部受理后,上报总部,等待公司总部审批;
3、如申请被通过,营业部会通知您临柜签字确认,在《融资融券授信额度确认表》签字确认后,授信额度才能生效;如审批不通过,营业部告知您审批结果。
注:您最终获批的授信额度可能比您申请的授信额度要小。
七、融资融券交易
在您的授信额度生效后,您的信用账户才可以进行信用交易操作。
1、在信用系统中,您只能买入担保证券,卖出证券没有限制;
2、您可融资买入融资标的证券;
3、您可融券卖出融券标的证券;
4、您可通过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方式偿还融资负债;
5、您可通过买券还券或还券划转方式偿还融券负债;
6、您可以通过余券划转将多还的证券返还回信用证券账户。
注1:融券卖出的委托价格不得低于最新成交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最新撮合成交价);当天没有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注2:融券卖出所得的现金只能用于买券还券。
八、业务调整
1、客户资料修改
客户关键资料修改:
如果您的关键资料发生变更,应由您本人及时带齐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资料变更有关证明文件,到开户营业部申请修改关键资料,临柜填写《客户关键资料修改申请表》;同时,您还须签订《融资融券合同补充条款》,并在合同中对客户关键资料变更做明确说明,明确承继原有债权债务,确保融资融券合同与投资者账户关键资料一致。
非关键资料修改:
您须本人带齐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资料变动证明材料,到营业部临柜填写《融资融券客户资料变更申请表》,提出客户资料修改申请;如您修改的资料涉及客户联系方式的,只允许添加新的联系方式,原联系方式仍保留。
注:关键资料是指个人客户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机构客户名称、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等)、组织机构代码。
2、调整信用级别
1)您须带齐有关证件、征信补充材料(如有),本人临柜提交《信用级别调整申请表》;
2)营业部受理后,上报总部,等待公司总部审批;
3)营业部将总部审批结果告知您,审批通过的,信用级别做相应调整;审批不通过,原有级别不做变动。
3、调整信用上限
1)您须带齐有关证件、征信补充材料(含全部资产和金融资产证明文件),本人临柜提交《授信上限调整申请表》;
2)营业部受理后,上报总部,等待公司总部审批;
3)营业部会将总部审批结果告知您,审批通过的,营业部柜员会将您的信用上限做相应调整;审批不通过的,原有信用上限不做变动。
4、调整授信额度
1)您须带齐有关证件、有关材料,本人临柜提交《融资融券授信额度调整申请表》。
2)营业部受理后,上报总部,等待公司总部审批;
3)营业部会将总部审批结果告知您。审批通过的,营业部会通知您到营业部,临柜在《融资融券授信额度确认表》上签字,您签字确认后,新的授信额度才能生效;如审批未获通过,原有的授信额度不会发生变化。
九、预警平仓
1、您必须关注维持担保比例变化情况,在维持担保比例下降到一定程度后,会收到预警或平仓通知,如您不按照通知要求做相应的处置,将被强制平仓;
2、您还须关注您的合同期限,融资期限、融券期限,在临近到期前,也会收到预警或平仓通知,如您不按照通知要求做相应的处置,也将被强制平仓;
3、按照合同约定,您还须特别关注须提前了结融资融券负债的情形。情形发生后,您将会收到预警或平仓通知,您也必须根据预警平仓通知要求做相应的处置,否则,将被强制平仓。您还须关注合同约定的其它平仓情形;
4、在强制平仓期间,我公司可能将对您信用账户的操作权限作出必要的限制;
5、您被强制平仓后,平仓情况将被依规向证券业协会和交易所报告,并可能作为信用交易强制平仓名单被发送到会员券商,会对您的信用产生影响。
十、查询对账
1、我们为您提供了如下信用账户查询方式:
1)自助查询:您可以直接在信用交易客户端查询您信用交易账户情况。
2)电话查询:您可致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查询。查询前,须对您身份进行验证。查询号码为95525或4008-888-788。
3)柜台查询:您可以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营业部柜台查询。
4)存管的银行查询:您可通过信用资金存管银行,查询信用资金账户情况。
2、我们可以按照您的要求提供电子或书面定期对账服务:
1)您可通过热键、网上交易等方式进行信用交易对账;
2)您可以选择用邮件接收信用账户的对账单,进行对账;
3)您还可以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营业部柜台打印对账单、交割单,进行对账。
3、我们提供的对账单主要包括如下主要内容:客户授信额度情况、客户信用账户资产负债情况、保证金可用余额计算项、证券资产明细、融资资产明细、融券资产明细、利息费用明细、仓单明细、保证金明细、信用负债明细等。
十一、投诉
1、如您认为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开户营业部进行现场投诉。
2、如您认为开户营业部没有妥善解决您投诉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总部投诉:
1)拨客户服务中心热线95525或4008-888-788转人工坐席;
2)发送投诉信息至投诉邮箱:4008888788@ebscn.com;
3)发送传真,传真电话:021-50464636;
4)书面信函通讯地址: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富特中路299号47号楼3层光大证券客户服务中心, 邮编:200131。
3、如您认为总部也没有解决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还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监局投诉:
1)中国证监会投诉电话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的方式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投诉电话
按照上海证监局公告的方式
十二、合同终止及销户
1、您全部偿还融资负债和融券负债后,带齐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材料,本人临柜提交《融资融券结转利息费用申请表》,《融资融券合同终止申请表》;
2、营业部受理申请后,报公司总部审批;
3、总部审批通过,营业部会通知您临柜办理后续手续;审批不通过的,营业部告知原因,指导您该如何处理;
4、如您准备销信用账户,须将信用资金账户中的全部资金转至存管银行账户,信用证券账户内全部证券划转至普通证券账户,然后才能销三方存管户、销信用证券户、销信用客户号等。
5、如您准备注销信用证券账户,营业部将回收您持有的信用证券账户卡,作销户处理;
注1:在您提交合同终止申请后,您的信用账户将被限制操作。
注2:合同终止或销户后,您可以重新申请办理融资融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