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树职改方案1010_评先树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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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树镇2015年度中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改进评价手段,完善体现业绩和能力的人才评价机制,努力为教育质量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以《方城县教体局2015年度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指导意见》(方教文【2015】130号)为指导,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择优推荐的原则。
3、坚持量化考核、民主评议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申报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和省、市、县有关职称政策的规定,申报对象为我镇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在独树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具体申报条件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师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校(园)长专业标准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符合有关规定。
(5)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并经审验合格;中小学校(园)长须取得相应层次的校(园)长合格证书。
(6)学历、任职年限须符合相关规定。
(9)参与组织上访或越级上访,造成极坏影响的,当年不得申报。(10)2014-2015学年度,无故累计脱岗10天以上或一年内请假累计满30天以上的。
(11)2014-2015学年度教学质量评估成绩:1,初中教师所在年级学科组总评成绩在全县综合平均分以下的。2,小学教师所教班级学科成绩在全镇平均分以下的。农村大龄教师考核认定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不受此条款限制,但必须为教学第一线教师,教学工作量符合规定并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
(12)2013年以来,填报虚假材料的,提供假数据、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论著、假获奖证明的,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的。
三、推荐程序
(一)占岗申报人员的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将符合申报条件,符合任职能力和经历要求,符合工作业绩要求的材料交单位审查,并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2、量化考核。中心学校评委会对申请人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量化考核权重占综合评定的90%。
3、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的,按中心学校评委会制订的评议办法,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予以公示。民主评议权重占综合评定的10%。
4、综合评定。根据量化考核与民主评议的结果等进行综合评定,并将综合评定结果排序(见附表)。按核定的空岗数额确定推荐人选,并予以公示。
5、推荐上报。
(二)农村大龄教师考核认定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推荐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2、学校组织推荐。对申请人的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年度考核及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3、对推荐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4、教学效果(依据近三年的质量评估成绩)权重30分。①以2012年秋至2015春三年以来的抽考成绩为依据。2012-2013学年、2013-2014学年、2014-2015学年质量评估成绩权重各占10分。②依据公式T=Y/N和X=Y-T(B-1)计算(X为个人每学期实际得分,Y为每学期权重分数,N为所教学科班级总数,T为明次差系数,B为个人实际名次)。③每个同志的最后得分为三年质量评估成绩之和。④校长及中层领导任教有抽测成绩学科的加1分,任教无抽测成绩学科的加0.5分,加分之后的得分不能超过同类参评一线教师的最高分。⑤其他一线任课教师而无抽测成绩的参评人员取同级参评人员成绩的平均分的80%。⑥成绩的计算分数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有效数字。
5、学生管理(包括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实践活动负责人、校(园)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团委书记等),权重5分。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实践活动负责人、校(园)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团委书记等学生管理工作2分,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市级表彰一次3分,县级表彰一次2分,镇级表彰一次1分(以获奖证书为准)。
6、教育教学工作量,权重10分。完成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教育教学工作量须提供至少近三年来的分工表、课程安排表及学校有关证明。听课、评课附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的听课、评课记录等证明材料。
7、出勤,权重5分。2013-2014学年度,无故累计脱岗10天以上或请假累计满30天以上的,不予认定,所在学校评审,评审标准:满勤5分,一年累计请假一天扣0.2分,扣到限报条件为止。
8、教学经历,权重5分。系统承担过1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授课教学效果良好;幼儿园教师完成过循环带班工作。申报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任现职以来的工作经历证明。
9、教龄与任职年限,权重10分。(1)、教龄,权重7分,计算方法:7
④以上加分政策最高累计10分。
(3)、业务考核工作:任现职以来每有一年优秀奖励0.5分,累计最高3分。
12、以上各项得分之和“乘以”0.9,为本人的量化考核积分。
13、镇评委会评分分值10分,评议办法:评委对同类参评人员逐一打分,最高10分,每个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所得总分“除以”有效分数所得的平均分,作为该参评人员的评议得分。
14、量化考核积分加镇评委会民主评议积分为本人所得总分。
五、相关要求
1、要严格实行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相结合的推荐办法,增强申报推荐工作的透明度。
2、申请人及单位要负责任的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做到双向承诺,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
3、参与单位考核推荐工作的人员,本人或亲属当年有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应实行公务回避。
六、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王广文。
2、成立评委会。
3、评选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推荐,选定后公示。
4、本解释权由独树镇中心学校评委会负责。
独树镇中心学校
2015.10.10
原则上每年的寒假不进行教师调动。暑假期间需要调整工作单位的教师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原工作学校的校长签字盖章后报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且该教师的工作单位由中心学校统一分配。未经中心学校统一分配的教师,年底不予考核且扣发绩效工资。
第五条 请假管理
原则上中心学校不接受个人的请假办理,所有需请假的教师均由该学校校长持请假手续到中心学校统一办理。具体要求按县教体局相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学校审批、请假3—5天(含5天)的由中心学校审批、5天以上的报县教体局审批。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县教体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独树镇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独树镇中心学校
201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