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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汝教字[2010]144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市直各学校:
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优化、适应教育现代化、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需要的教师队伍,根据省、市有关职称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已办理退休手续和申报之日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推荐的基本原则
1、严格按照审批名额申报的原则:各学校推荐上报要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名额等额推荐上报。
2、坚持注重能力与实绩的原则:各学校推荐上报时,要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考核,根据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推荐。
3、坚持一票否决的原则: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伪造申报材料、谎报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按规定处理。
4、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学校推荐工作须做到五公开:职称政策公开、指标公开、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公开。
5、坚持按照程序进行推荐的原则:学校应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推荐办法和分级负责制的要求进行申报、推荐工作,违反规定程序的推荐与评审视为无效。
三、推荐的程序
1、个人申报。各学校要从组织教师特别是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政策和要求,对照条件进行申报。
2、公开展示。对所有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等一律不得上报
3、资格初审。各学校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对拟申报教师的证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4、确定申报人员。各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并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表现逐一进行综合考核,对其思想、学习、道德、业务工作等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也可采取量化积分的办法,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经集体研究择优提出推荐人员名单
5、公示。各学校要及时将推荐人员名单在单位公示。各单位在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等推荐程序中,要采取具体措施,自觉接受广大教师的监督。
市教体局将对各单位推荐对象名单在汝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四、推荐评审的主要依据
今年的申报推荐与评审工作仍依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职【2008】19号文件及有关政策执行。
五、有关政策性问题
1、乡镇中心校从事教研工作的人员申报评审 在乡镇中心校从事中小学教研工作的人员,申报中学、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按照教研员的评审条件进行申报评审。对其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业绩的要求,申报中级职务须“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申报高级职务须“在CN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其他业绩条件在原教研员标准上降低一个级别。
2、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今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05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05年9月30日前聘任。申报中级任职年限依次类推。
3、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实行认证
从2010年起,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并在认证报告复印件上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送评审材料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一同附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4、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
在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中,学校对申报人提交的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免费注册后进行检索、验证。报送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原件与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一同附上。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5.支教情况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才能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六、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
1、各学校在推荐本单位申报人员时,要坚持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增强申报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完善“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单位推荐工作要实行五公开。各单位在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等推荐程序中,要采取具体措施,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各届的监督。
2、教师在申报、参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应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的工作业绩,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有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被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校要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在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中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了问题,逐级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推荐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属于学校领 导帮其弄虚作假的(特别是被挂靠学校领导)视其情节进行处理,直至撤销校长职务。
七、报送材料要求
1、高级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
2、个人和学校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1份报相应评委会所在部门留存,1份呈报单位留存。没有提交《保证书》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4、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5、参加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7、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8、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
11、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2、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本人所教学科一学年的教案或电子教案。
八、评审费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要求,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高级从每人300元调整为260元,中级从每人150元调整为120元。
九、有关要求
1、今年申报职称的教师要按要求抓紧时间到有关部门进行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进行认证。
2、各学校上报推荐人员时要带上单位编制本。
3、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4、所有业绩证书在申报时必须提供原文或文件依据,查不到依据的一律不作为申报依据。
5、各单位上报推荐材料时要同时上报推荐报告,并由推荐单位的校长亲自签名。各中心校所属学校以中心校为单位上报推荐报告。
6、教师职称推荐工作要与当前教育系统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真正把符合条件,踏实肯干,默默无闻的教学一线教师推荐上来,扎扎实实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对于符合条件多岗位少的学校,既要保证公开公正,又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保证此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7、高级职称推荐工作预计10月中旬结束,中级预计10月底结束,请各单位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如有新的政策变化,以上级通知要求为准。
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汝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0一0年九月十日
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 月 日
兹保证 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 位(盖印):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