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危害、成因及对策_商业银行的成因与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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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成因、危害和措施文献综述
系别:经法系
专业:金融学专业(辅修专业)学号:1***
姓名:钟振光
指导老师:李立柱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改革的不断向前迈进,高息揽储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文基于商业银行的视角,对我国商业银行高息揽储存在的危害及其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我国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相应措施。
【关键词】:高息揽储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目录
引言…………………………………………………………………………………………………1
一、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危害……………………………………………………………………2
(一)、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银行内部危害„„„„„„„„„„„„„„„„„„„21、严重干扰和影响银行正常业务工作„„„„„„„„„„„„„„„„„„„„„22、扰乱金融秩序,扭曲银企关系„„„„„„„„„„„„„„„„„„„„„„„23、加大了金融行业的无序竟争„„„„„„„„„„„„„„„„„„„„„„„„3
(二)、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银行外部的危害„„„„„„„„„„„„„„„„„„31、加大了社会筹资成本„„„„„„„„„„„„„„„„„„„„„„„„„„„32、扭曲了国民收入的合理分配„„„„„„„„„„„„„„„„„„„„„„„„33、人为造成资金、现金的不正常流动„„„„„„„„„„„„„„„„„„„„„3
二、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原因………………………………….…………………………………3
(一)、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银行内部原因„„„„„„„„„„„„„„„„„„„„31、银行信贷扩张和存贷比要求不协调„„„„„„„„„„„„„„„„„„„„„32、商业银行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33、银行间过于激烈、不正当的市场竞争„„„„„„„„„„„„„„„„„„„„4
(二)、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监管方面的原因„„„„„„„„„„„„„„„„„„41、金融机构逃避监管„„„„„„„„„„„„„„„„„„„„„„„„„„„„42、中央银行监管力度不足„„„„„„„„„„„„„„„„„„„„„„„„„„4
(三)、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外部原因„„„„„„„„„„„„„„„„„„„„„41、民间持币选储„„„„„„„„„„„„„„„„„„„„„„„„„„„„„„52、当前利率制度与金融发展不协调„„„„„„„„„„„„„„„„„„„„„„5
三、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对策…………………………………………………………………….5
(一)、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银行内部对策„„„„„„„„„„„„„„„„„„„51、完善银行信贷扩张和存贷比要求相协调„„„„„„„„„„„„„„„„„„„52、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的内部约束机制„„„„„„„„„„„„„„„„„„„„53、建立和完善公平合理的竞争市场„„„„„„„„„„„„„„„„„„„„„„6
(二)、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监管方面的对策„„„„„„„„„„„„„„„„„„61、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治理结构„„„„„„„„„„„„„„„„„„„„„„„62、加大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力度„„„„„„„„„„„„„„„„„„„„„„„6 1
(三)、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外部的对策„„„„„„„„„„„„„„„„„„„„61、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控制制度„„„„„„„„„„„„„„„„„„„„„„„62、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利率制度改革„„„„„„„„„„„„„„„„„„„„„7
四、结束语…………………………………………………………………………………………7 参考文献……………………………………………………………………………………………7
引言
高息揽储是一些金融机构以直接或间接提高利率的手段吸收存款的一种违反国家利率法规的行为。近几年来,虽然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利率监管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查处了一些违规机构与从业人员,但仍有少数金融机构置国家利率政策于不顾,以各种手段高息揽储,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
为了稳定储户队伍,一些金融机构借“优质服务”之名,以多支付储蓄存款利息来吸引存款。其主要手法有:
1、更改存单。一是把定期储蓄存款中短期存款按长期存款计息。对于超期支取的短期存款,有些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把三月期的改为半年期计息、半年期的改为一年期计息,尽量减少储户的“损失”以拉拢储户;二是把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按定期存款计息。对于达到一定期限的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有的金融机构将其改按定期存款计息,应打六折付息改为全额付息;三是提前支取的定期存款改为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或将存期改短。本应按活期存款计息的,却按定期存款或定活两便存款计息。
2、列支“手续费”、“揽储费”。一些金融机构为吸收存款,向关系人支付手续费、揽储费等进行不正当竞争。为掩人耳目,多在利息付出传票上注明“补计息差错”、“补微机错帐”等理由,按揽储额的0.5一2%支付好处;有的为逃避监管,把支付标准化整为零。
3、报销赠送礼品的费用。除了向储户支付现金外,还有向储户赠送礼品、报销费用或其他“服务项目”。这部分费用除了在管理费、业务费中列支外,还有相当部分在储蓄存款利息支出中列支。
4、暗记高息、约定高息或储蓄“贴水”。对于一些存款大户,通过做暗记、约定高息及“贴水”等方式付给高息,有的直接在利息付出传票上按高利率计息,有的分开几张传票以逃避检查。
5、虚增存款积数。有的金融机构为应付利率检查,采用在利息付出传票上虚增积数、按正常利率计息的办法,多支付存款利息。
6、多计提应付未付利息。有的金融机构采取超标准计提,对储蓄存款按年均余额的10%计提;有的超范围计提,把活期储蓄存款也列人计提范围。
7、非法储蓄存款的利息支出。公款存储蓄、经营性资金存储已相当普遍,约占储蓄存款半数以上,这部分本该列支在“活期存款利息支出”的也列人“储蓄存款利息支出”之中。
一、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危害
(一)、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银行内部危害
1、严重干扰和影响银行正常业务工作
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行为严重干扰和影响银行正常业务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为多拉存款,将存款任务分派到存款业务人员和非存款业务人员的方法,使大量非存款业务工作的职员因难以完成足额的业务量感动担心不安,难于集中时间和精力做好本职工作,明显弱化信贷、会计、稽核、现金管理等工作,影响银行正常业务和经营管理。面临存款的压力,基层行高息揽存必须多支付利息,钱从哪里来? 基层行高管想方设法从国家银行挖一块资金进行分配,同时打乱了银行的客户经理的正常工作,这种违规行为给他们心理与金钱的压力,催生案件的发生,造成国家银行亏损。
2、扰乱金融秩序,扭曲银企关系
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行为扰乱金融秩序。为多拉存款,不少银行违反金融有关规章制度,放松帐户管理和现金管理,使违规开户、违规大额提现屡屡出现。既为一些动机不良的企业通过多头开户或套取现金和贷款、隐匿资金和逃避债务提供了可乘之机,也客观上加大了现金投放量,加剧资金体外循环,加大控制通货膨胀工作的难度。此外,不少信贷员和分管负责人也亲自参与拉存款,就很难保证在贷款项 2
目论证、贷款审查、贷款审批时不给人家手下留情,必然会加大信贷资产风险。
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行为扭曲银企关系。由于高息揽储人为地抬高了揽款成本,于是为给高息的资金找出路,各银行不得不以高息再贷出去,从而加重企业负担。值得注意的是,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高息贷款很可能进入高风险行业,从而导致某些信贷投放与国家政策相违背,进而出现不良贷款的几率大增,影响银行的偿还能力。有的高息放款不仅利息、收不回来.甚至连本也会变成逾期、呆滞、呆帐贷款,造成银行支付困难。所以高息揽储不仅会搞垮一个地方的银行,而且会危及社会的稳定,破坏经济的正常发展。一些银行频繁发生的违规拆借、违规投资、违规贷款及账外经营等行为,其根源就是高息揽储。从某种意义上说,高息揽储的银行是拿客户的资金去博高风险的收益,把客户的资金安全置于风口浪尖。
3、加大了金融行业的无序竟争
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行为加大了金融行业的无序竟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而高息揽储的出现,必将助长新一轮的高息揽储大战。各家银行为了追求速度、追求份额,必然会不遗余力地投人高息揽储大战之中,在争存款的过程中必然你争我夺,互挖墙角,对存款人竞相许诺优厚报酬,金融机构为了弥补损失,必然出现“绕规模贷款”、“账外经营”的现象。这种无序和不正当竞争,不仅助长通货膨胀,带来金融风险,还会给银行自身留下大量的不良资产和坏账,造成了无尽的后患。
(二)、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银行外部的危害
1、加大了社会筹资成本
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行为加大了社会筹资成本。银行根据增长额(不论是自然增长还是高息揽存部分),均按国家规定利率差额提取资金,向存款人发放“代办费”,无形中提高了存款利率,加大银行筹资成本,违背商业银行“三性”、“四自”的经营原则。造成银行经营成本上升、经营利润下降的后果。中国已加人WTO,金融业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国有商业银行的盈利水平与外资银行相比差距了很大,人为地增加经营成本,对我国金融行业提高经营效益、提升竞争能力、补充资本金不足无疑是雪上加霜。银行为消化这部分高息揽存资金成本,千方百计以“高进高出”形式,将高成本转嫁给企业,加重企业负担,抑制地方经济的发展。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2、扭曲了国民收入的合理分配
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行为扭曲了国民收入的合理分配。从国民收入分配方面看,一方面高息揽储对国民收入实质上是一种再分配,这就使分配发生扭曲和向不合理方面倾斜,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灰色收入”助长社会食利阶层的形成。另一方面高息揽存会给个别用国家资产谋取个人利益的人提供方便和可乘之机,这既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蚀干部队伍,又加大了反腐倡廉的难度。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高息揽储讨价还价现象的发生,一些储蓄员低进高出,做假账,中饱私囊,贪污、腐败,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金融行业的形象。有的银行为了拉存款,对有钱单位的实权派,私下支付手续费或利差,利用机会给予好处费或赠送慰问品,吃、喝、玩、乐,这些腐败行为都是在银行’`高息揽储”这棵大树下面受到了保护。
3、人为造成资金、现金的不正常流动 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行为人为造成资金、现金的不正常流动。一些企业为了应付银行间剧烈的互拉存款,不得不将一笔资金上月存工行,本月存建行,下月再转农行,人为地加大银行工作量,同时各行的资金归属又不相同,这就造成各类存款中的企业存款、财政存款、储蓄存款统计数据与实际情况相脱节,不能反映存款的真实面目,国家经济部门难于真实掌握各地经济和金融的真实情况,加大国家对经济、金融宏观分析难度。与此同时,面对高息,储户不可能无动于衷,于是资金挪来挪去,甚至在时点考核时刻出现“存款一日游”的现象,进而加剧了客户信息泄密风险及其资金的安全隐患。产生恶性竞争、扰乱金融秩序。
二、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原因
(一)、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银行内部原因
1、银行信贷扩张和存贷比要求不协调
银行信贷扩张和存贷比要求不协调是造成高息揽储的原因之一。所谓存贷比,是指银行资产负债表中的贷款资产与存款负债的比率。众所周知,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为盈利性、流动性与安全性,从盈利 3
性角度出发,存贷比越高说明资金使用越有效率且利润也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商业银行不遗余力扩大信贷规模,但从流动性及安全性角度出发存贷比必须规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否则就会出现问题,所以银监会规定的贷存比“红线”为 75%。为降低存贷比,部分商业银行往往在月末、季末等时间点通过各种方式,暂时性大幅提高存款余额,以符合监管当局和上级行的考核要求,由此造成存款月末、季末“冲时点”问题非常严重。
2、商业银行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
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是造成高息揽储的原因之一。一是经营观念排除不了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在我国目前商业银业“三级管理、一级经营”的模式下,基层行处经营目标模糊, 资金管理上仍旧是吃“大锅饭”。规章制度落后于管理需要,大部分规章制度仍沿袭计划经济的模式,跟不上金融发展的步伐。没有风险意识,更谈不上竟争、管理和核算意识。效益现念淡漠,盈利性观念不强。二是内部组织管理带有很强的行政性和计划管理特点:内部管理上依靠行政办法。上级行统得过多、管得过死,基层行没有主动权。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不利于调动积极性,三是系统管理仍以部门管理为主,经营目标的下达、奖惩考核各自为政,只是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考核指标;由于经营体制的不合理,导致金融业管理机制的僵化,基层金融机构经营管理方式粗放。尽管各家优厚的经营思想有所转变,但不计成本、不顾风险、重存款轻效益、重贷款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过分注重外延发展的局面仍未改观。有的金融机构只“以存款论英雄”,制定不切合实际的存款任务指标,层层加码、分解到人,只要存款上去了,工资、奖金、荣誉和政绩都上去了。为了出成绩,什么存款都敢拉,什么代价都不顾,公款私存、高息存款也就应运而生。四是成本约束机制未能控制到各业务部门,以效益为核心的宗旨仍是一句空话。目前,一些金融机构往往注重于存款的数量以及市场占有率,而忽视了资金的成本。
3、银行间过于激烈、不正当的市场竞争
银行间的不正当竞争,也是造成高息揽储的因素之一。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专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开始商业化经营,一些大中城市相继组建起城市商业合作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邮政储蓄部门等不断增设机构。银行业之间的竞争也日趋激烈,个别储蓄机构在正当竟争揽储效果不佳的情况下,挺而走险,违背金融法规。擅自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高息揽储。其他储蓄机构为了保住存款不下降,也纷纷提高存款利率招徕储户,形成了哄抬利率。为了进行组织资金的竟争,一些金融机构便通过赠送礼品、发放手续费、给回扣、贴息等违规手段变相抬高存款利率,致使金融机构之间展开资金上的无序竞争。
(二)、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监管方面的原因
1、金融机构逃避监管
部分金融机构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严格执行金融法律法规,对违规行为存在侥幸心理,千方百计逃避监管是造成高息揽储的原因之一。金融机构负责人依法治行意识较差,纵恿了高息揽储的蔓延。近年来,人民银行加强了对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把关,尤其是加强了对其负责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的审核。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跟踪审核,金融机构负责人对依法经营意识较为模糊,片而强调增加存款、壮大势力而忽视了依法经营。
利率是重要的经济杠杆之一,同时也是中央银行进行金融监管的一个重要方面。而有的市、县级人行对利率的监管松弛,平时满足于看各银行打的自查报告,或是定期地进行几次利率抽查,没有建立科学系统的利率监管体系。一些网点任务压的比较重,为了完成任务,储蓄所工作人员不得不以高息揽储的办法吸收存款。对存款的高息揽储现象有的负责人视而不见,甚至我行我素,违法经营,从而纵恿了高息揽储的进一步蔓延。
2、中央银行监管力度不足
人民银行由于人少面广,金融监管难以兼顾全面,监管方式落后,造成监管力度薄弱,这也是一些机构敢于高息揽储的主要原因。高息揽储的隐蔽性,查处高息揽储的软弱性使高息揽储屡查屡犯。目前高息揽储的手法由柜台转人事后,由直接转人间接,即由原来的柜台当面支村转人有相关部门支付,由柜员直接支付转人柜员委托中介人支付由于隐蔽性的增强,给高息揽储的查处带来相当大的难度同时对已查处的高息揽储在处理上刚性不足,显得比较软弱。一是查出的高急揽储仅仅靠通报、罚款的办法进行处理。二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人治代法治的现象时有发生,处理的弹性很大,严肃性明显不足,难以从 4
根本上扼制高息揽储。从监管方面来看人民银行监管被动,缺乏强有力的制裁措施。目前,基层人民银行在实施利率监管工作中,还只是“闻风而动”,所采取的仍是“举报一方,查处一方”,“发现一处,处理一处”,对乱提利率的违规现象综合治理乏力,未能形成防患于未然的良好局面。从处罚措施方面来看,《人民银行法》及《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秧序犯罪的决定》中,均没有对违反规定搜自或者变相提高利率、扰乱企融秩序的行为规定明确的制裁措施,形成对乱提利率、扰乱金融秩序行为处罚措施的软弱,致使乱提利率的不良行为不能彻底根除,高息揽储时有发生。
(三)、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外部原因
1、民间持币选储
资金剧增急需寻找高息市场成为引发高息揽储的外在因素,急剧增长的资金需求没有解决的途径,从而使资金价格扭曲上升为高息揽储提供了供求市场。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经济进人了高增长的时期。高科技成果转化需要资金,市政建设需要资金,新兴产业和行业需要资金,居民住房消费、家用汽车消费需要资金,因此场外已形成了资金需求市场。但长期以来,我国的资金供求市场形成了千家万户搞建设,银行一家供资金的局面。除此之外,原因还有:一是由于部分客户曲解金融业“优质服务”的概念。部分客户对“优质服务”产生错误认识,把获取“高利率“高息”等当作服务好,于是不顾财经纪律和金融法规政策,把存款当作筹码讨价还价,索要“好处”,谁出的价高就存谁那儿。二是由于一些单位为逃避银行监督,公款私存。一些企业为了逃避银行的信贷监督,将经营资金存入储蓄机构,既逃避银行贷款,又可随意支取现金,还可获取高息,三是预算外资金管理松弛。一些行政事业单位截留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预算外资金,也存入储蓄机构作为“小金库。
2、当前利率制度与金融发展不协调 资金的价值和价格的背离,“稀缺性“差距大,客观上成为引发高息揽储原因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价值和价格相适应已成为商品经营者能否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关键性因素,银行作为经营货币商品的特殊企业,其商品价格—利率在定价时长期以来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定价方法来定价,在定价过程中不考虑市场、供求规律对价格的影响,从而造成商品的价值和价格相背离。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得到证实。从国债利率明显高于储蓄存款利率,选择购买国债的居民络绎不绝,而选择储蓄存款的居民却冷冷清清来看,作为居民是投资购买储蓄还是国债,主要是考虑购买商品的价值当价值和价格相适应或基本适应时居民就会涌跃购买,反之商品的价值和价格不相适应时居民就不会选择购买这种商品。
单一的利率档次已不适应当前金融发展。利率对市场经济的主要作用是合理配置资源,资金应主要依靠利率杠杆调剂配置,哪里的资金价格高资金就流向哪里,而当前国家仍执行单一的利率档次,用刚性的单一利率档次来管理富有弹性的资金价格,不利于资金的合理配置。一旦资金偏紧,资金价格势必冲破刚性的单一的利率档次约束,导致各专业银行为了有限的资金而展开利率大战。
三、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对策
(一)、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银行内部对策
1、完善银行信贷扩张和存贷比要求相协调
控制信贷发放规模和速度是控制高息揽储的对策之一。一方面,信贷投放要注重质的提升,加大对优质行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的投入,严控“两高一剩”和落后产能行业的授信,控制信贷规模;另一方面,要控制信贷速度,银行缺钱的根本原因是银行本身放贷过猛,银行信贷增长过快,这样导致存款跟不上贷款,从而在存贷比约束下吃紧。诚然,银行放贷才能盈利,但银行不能只强调自己的微观利益,微观利益应当主动服从宏观经济的需要,应积极配合国家发展战略,严格控制信贷发放规模和速度。
改革内部考核机制,实行存贷比日均监管也是控制高息揽储的对策之一。所谓日均存贷比,即一个月当中,商业银行每天存贷比的平均值。冲时点导致每逢月末、季末,吸收存款立马成为商业银行的工作重心,显而易见的是,仅仅的时点达标在日均监管下是行不通的。所以存贷比日均监管被认为是银行过度放贷冲动和月末恶性揽储大战的有效解决途径。其次,在内部考核上,要取消存款单项考核奖励办调整营销费用与存款挂钩的激励机制,不得将存款考核指标与职工个人挂钩,加强对违规揽存行为的查处。
2、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的内部约束机制
构建金融机构的内部约束机制是控制高息揽储的对策之一,要注意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理顺上下级行的关系,建立以经营效益为主要指标考核各行经营成果。二要以效益为核心,重塑商业银行经营责任制,将经营效益作为考核银行内部创造效益的筹资部门和运用资金部门业绩的一项核心指标,将经济利益同筹措资金的质量相结合,激发筹资部门努力组织低成本资金,调整负债结构的内部动力。三要实行资金内部计价,核定各项存款和拆借资金的目标价格,并将筹资目标价格的完成情况同筹资部门和业务人员的经济收入挂钩。四要及时转变观念、调整工作重点,促进约束机制的健康发展。第一,树立和强化全局观念,从全国金融工作和稳定金融形势的大局出发,从提高本行和全国金融系统的经济益出发,从防范和避免金融风险出发,提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中央银行有关各项存款的政策、制度、规定和规则的自觉性,提高自我约束能力。第二,各金融机构的负责人,要改变重存轻贷、重贷轻营、轻效益状况,在调整工作重点上要实行三个方面转移。①进一步严格信贷管理,搞好银行经营效益;②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更科学、更合理发放好新增贷款,更有效地支持地方经济发展;③进一步更多更快地盘活沉淀贷款,努力降低和避免金融风险。
3、建立和完善公平合理的竞争市场
金融机构互律监管是控制高息揽储的对策之一。为了避免金融机构之间由于高息揽储造成的不正当竞争,规范和矫正金融行为,扼制高息揽储的蔓延,金融机构互律监管不可缺少.在央行监管不到的地方恰恰可以通过经律的职业道德规范,同行业的互律约束触及法律和央行涉足不到的死角,可以说互律监管是央行监管的补充和延伸。为此,建议尽快成立金融同业工会,并通过制定业内公约对高息揽储实施行业内部互律监管。
(二)、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监管方面的对策
1、建立和完善金融机构治理结构
营造合规经营的存款业务氛围。存款业务是金融业务运作的重要环节,各级金融机构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维护金融秩序稳定的大局出发,使筹集资金在良好的经营环境中有序增长。一方面要认真学习人总行关于《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高息揽存的紧急通知》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对各种高息揽存行为开展自查自纠,清理和废止高息揽存的制度、规定、办法,坚决杜绝高息揽存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要继续巩固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制止存款业务中不正当行为的若干规则》的成果,确保依法合规经营,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使“一律废止存款单项考核和奖励办法,不得对非存款部门下达考核指标,不得把存款考核指标分解下达到职工个人,并以此作为对个人奖励的依据”的规定真正落到实处。此外,各银行还要确立内控优先、稳健经营的思想,提倡公平、合理的竞争,加大银行自律力度,规范存款业务经营行为,以文明优质的服务,创造一个让群众满意的温馨和谐的存款业务环境。一是按照商业化要求,加快金融业两个根本转变的步伐。首先是改革金融业的经营体制。针对基层金融机构的“等”、“靠”思想,必须改革传统的经营方式,彻底解决吃大锅饭”的现状。健全完善统一法人制度,严格授权管理,形成自我约束机制,把基层金融机构办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的“准法人”从而加强职工的风险意识、隐患意识和商业意识;二是改革金融业的管理机制。要逐步建立吸收存款耗用比等效益指标为中心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存款任务指标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收人水平,严格禁止把存款任务分解到人,更不能·以存款论英雄”;三是改变金融业的经营思想。要改变粗放经营的观念,加快建立集约化经营的思想。树立“效益立行”的观念,加强成本核算,强化风险管理;四是树立依法经营的观念,建立健全有章必循、有法必依的经营机制。
2、加大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力度
必须加大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力度是控制高息揽储的对策之一。`当前,各地人民银行要把贯彻落实总行《紧急通知》作为监管工作的突破口,努力创造一个有序竞争的金融环境。首先,基层人行要彻底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当前维护好区域金融秩序的作用和意义,切实承担起“保一方金融平安”的责任。其次,各级人行要转变工作方法,尽快组织由金管、稽核、计划、会计、纪检监察等监管职能部门参加的金融监管稽查小组,以形成监管合力,对违规机构一经发现,迅速作出快速反应,全面出击,一查到底。再次,要加大处罚力度。对查出的问题一经核实,要严格按照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条例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冻结存款、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的处罚,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最 6
后,对情节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取消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坚决刹住高息揽存歪风。
(三)、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外部的对策
1、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控制制度 提高公民的金融法律意识。各金融机构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对金融法律、法规进行有深度的宣传。①对社会要广泛深入宣传《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使全体公民真正理解高息揽存不受法律保护的真正含义,使群众认识到维护金融秩序,既对国家安定,社会稳定有益,又能真正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快从高息存款的怪圈中解脱出来。②对金融机构中依法合规经营的好典型,要通过报告会、演讲会、交流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对违法违规经营的金融机构一经查实.坚决予以曝光。③设立违规吸存举报中心。为制止和杜绝乱拉存款、乱浮利率、高息揽存等违规行为,各银行要设立违规吸存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对外受理举报。④建议各级政府设立乱浮利率举报中心,受理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按照举报时阴和内容如期给予答复,坚决克服和杜绝相互推诱、扯皮不负责任的现象。
2、建立和完善商业银行利率制度改革
充分利用目前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大好时机,加快利率市场化的步伐是控制高息揽储的对策之一。所谓利率市场化是指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利率的过程,即金融交易主体享有自主决定利率的权利、利率的数量结构和风险结构等方面都由市场自发选择,政府或中央银行享有利用间接手段影响利率的权利。当下企业、居民的风险意识和对利率波动的敏感性在不断增强,也为加快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创造了有利条件,使我国利率市场化已取得了一定进展,积累了一定经验,部分利率已经基本接近市场化。如国债发行中引入了价格竞争的招标方式发行,发行利率已经由竞价方式确定,全国统一的同行拆借市场已经联网运行,形成了全国统一的拆借利率,并目更多地运用市场手段引导市场利率波动。上述情况表明我国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已经具备了必要的条件。因此,央行应趁此大好时机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改革步伐。可以说推进利率市场化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需要,也是扼制高息揽储的治标治本的重要对策。
四、结束语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业的竟争日趋激烈。各家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为了抓存款,揽储蓄各有“新招”。但有许多“高招”、“新招”是有悖于金融法规的。特别是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储蓄存款利率的问题显得更为常见。这种行为已成为许多地区普遍存在的周期性瘤疾。与此同时,中央银行对不正当竟争的行(处)给予了较重的经济处罚。然而,高息揽储的问题仍屡禁不止。本文从对商业银行高息揽储的理解提出我国商业银行高息揽储存在的问题,然后分析其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由于学习知识有限,故不能做到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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