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红荔精神的本质内涵与践行司法为民_师爱的本质内涵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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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红荔精神的本质内涵与践行司法为民
2011年8月11日中央政法委发出通知,号召全国政法系统学习被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等荣誉称号的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少年审判庭庭长的詹红荔。她在多年的少年审判工作中总结了“三三九不工作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通过学习詹红荔精神及其具体工作方法,为曲周法院审理涉及青少年的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詹红荔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来,始终坚持忠诚履职,公正办案,所审结的500多个涉及1140多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她心系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以耐心细致的工作,使许多当事人或其亲属带着怨气而来、带着满意而归,不仅在办案过程中公平、公正履行职责,而且坚持将人性化办案的工作作风贯穿于案件始终。她勇于开拓进取,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探索出了符合少年审判工作规律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即三个不开庭:对案件的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对被告人成长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对犯罪危害没有足够认识的,不开庭。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被害方没有得到精神抚慰、达成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而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不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落实的,不松手。詹红荔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一个共产党员,无论份内份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的庄重承诺,集中体现了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忠诚于党、牢记使命的崇高品质,以人为本、全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勇于开拓、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清正廉洁、健康向上的高尚情操,被人们称为“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好党员、好法官。
詹红荔精神的本质内涵:始终牢记家庭安则社会安、少年强则国家强的信念,用浓浓的大爱,温暖一个又一个破碎的家庭;用铮铮的铁骨,默默守护着国家民族的未来。我们要学习詹红荔胸怀大局、公正司法的坚定追求;学习她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职业精神;学习她法中有爱、法中有情的优秀品格;学习她认真办案、干净做人的道德情操。詹红荔以人为本、和谐司法的科学理念,通过执法办案最大限度地增进了社会的和谐因素,不断提高法院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学习詹红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优良作风,主动适应法院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牢牢把握群众合理诉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自觉做到立场坚定、恪尽职守、一身正气、一尘不染,树立新时期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新模式,推动建立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体系和新生少年融入社会机制。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詹红荔精神可以科学的指导审判、调解、协调及和解等法院各项工作;可以着力处理好执法办案与学习教育之间的关系,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实际工作中提高案件审结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降低案件发还改判率,促进审判质效的不断提高。詹红荔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核心,将青少年审判工作不断向庭前、庭后和庭外延伸,使失足少年重拾对生活的信心,用健康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以后的人生路程,她被失足少年亲切的称呼为“法官妈妈”,这是广大失足少年对法官高度的认可和赞誉。詹红荔为法院干警树立了一面光辉旗帜。她以“爱民为民、情铸和谐”的模范事迹书写着人生的厚重履历,也精彩诠释了一名党员法官忠诚于党、牢记使命的崇高品质,以人为本、全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勇于开拓、锐意进取的创新精神,清正廉洁、健康向上的高尚情操。她的生动事迹,集中体现了人民法官对理想信念始终不渝,对党的事业永不懈怠,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用全部生命和心血践行入党誓词,用全部的智慧和力量践行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的坚强决心。詹红荔身上最能打动人的精神,就是她是一位真正的 “爱心法官”。她坚持把司法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心坎,总结出一套传承爱心、关心他人、回馈社会、情铸和谐的“爱心接力”帮教工作法,越来越多的组织和群众在她的示范下主动投入帮教工作。9年里,她成功帮助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70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挽救,唱响了一曲曲感人至深的“大爱”之歌。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法院的建设发展。要大力弘扬这种精神,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司法核心价值观引领法院各项工作,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和强大精神力量。詹红荔是法院系统涌现出的先进楷模,我们在学习活动中要走前头、作表率、当先锋,全面学习,深入实践。法院全体干警要立足本职岗位开展学习活动,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学习活动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要将向詹红荔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和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有效推动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司法公信力三个提升。要继续挖掘、培树、宣扬一批法院系统的先进典型,形成先进典型百花齐放、竞相并发的生动局面,不断谱写司法为民的新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