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的力量_信仰的力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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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信仰?人为什么会有信仰?信仰具有怎样无法战胜的神奇力量?这是人们长期以来一直十分关注的问题。
由于中西方文化的差异,人们对于信仰的定义和阐述有着不同的理解。在中国,《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信仰是对某人或对某主张、主义、宗教极度相信和尊重,拿来作为自己行为的榜样或指南。”《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有关信仰的定义是:“指在无充分的理智认识足以保证一个命题为真实的情况下,就对它予以接受或同意的一种心理状态。”《辞海》的定义为:“信仰是对某种宗教,或对某种主义极度信服和尊重,并以之为行动的准则。”尽管定义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信仰是一种精神力量,是人们行动的指南,属于指导思想,精神的依托。
信仰是人类本质的永恒本性。它是人类意识在千变万化的进化发展过程中,对人类生命的生存背景、生活条件及存在意义的意识和追求。从生物界演化来的人类,有生物性和精神性的两重性,人类生命的本质特性,使人类从自身的生理需求中解脱出来,为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开辟了新的活动领域和新的发展方向。这种精神的活动领域就是人类的信仰。人类借助信仰的力量,成为了宇宙中区别于其他物质形式及生命形式的超越存在。
信仰是人类的精神需求。精神追求是人类的重要特征,人类生活不仅有着衣、食、住、行等生理层面的物质需求,而且有人生安全、人的归属等心理层面的需求,同时还有人的理想信念、人生价值等精神层面的需求。信仰属于人的精神生活的范畴,是一种给精神生活定位的需求,是人类内在的高层次的需求。费尔巴哈从无神论角度论述了信仰的问题,他强调:“人类必须有信仰。”弗兰克尔从人生与信仰的关系角度进行了阐述,他认为人的主要动机是揭示出自己生存的意义,而人生的意义离不开信仰。
信仰是人类的生活方式。信仰,是人类精神层面的需求,它不仅表现在头脑中的意识层面,而且应是人类的生活方式,通过人类的基本生活态度和投身其中的行动表现出来。信仰应是人类最基本的生活态度,如果一个人没有了信仰、没有了理想、没有了人生追求的目标,精神状态就会无精打采、毫无生气。如果一个国家或民族失去了精神,就会出现人心浮动、情绪暴躁,甚至出现道德败坏、丧尽天良等社会问题,不良之风成为在社会泛滥蔓延的普遍现象。在信仰者的心中总有一种神圣的信念,那是值得我们去敬仰的人或事,是值得我们去全身心追求的人生目标。信仰应是人类投身其中的行动,信仰不仅是一种思维方式,而且是一种生活方式,它把日常生活置于永恒实体的笼罩之中。这种信仰的行为不仅使人精力充沛,而且使人获得一种信念,即人们可以从至善的无限力量中获得最深厚的充实感。由此,人们把自己的生活转向最高的精神目标。无论生活中风行什么,他或她都会充满力量、觉悟与安宁,并且高高兴兴地为他人服务,例如雷锋、焦裕禄等英雄人物。
信仰除了是人类的精神家园,它还在社会建设、经济和政治上起着重要的作用。
社会工作虽然起源于西方,但与社会工作产生有直接关系的宗教慈善事业却绝不是西方宗教的专利。慈善事业是世界各大宗教和民族宗教的重要内容。追根溯源最早对贫民伸出援助之手的是宗教性社会团体及信教人士。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道教等都将禁戒、施舍、慈悲、博爱等助人济世价值理念纳入其宗教伦理道德范畴,成为宗教信仰和修习目标的重要内容。由此,社会工作专业及价值理念与宗教伦理价值及慈善事业有着密切关联。基督教早期教会,重视团契生活,重视施舍、捐献等慈善行为,用信仰的行为来赎罪,以死后灵魂可进入天堂为目标。基督教认为,所有的人都是上帝的孩子并被上帝所爱,为此每一个人都在上帝那里都有同等的尊严和权力,具有同等的接受帮助的权力和帮助他人的义务,作为上帝的孩子应该彼此相爱,应当互相帮助。基于这种理念,许多宗教团体将慈善作为工作重要内容,开展了一些组织的关怀,救助贫苦民众的慈善工作。
从世界史看,没有一个时代没有宗教,没有一个民族没有宗教,宗教一直是大多数人的信仰形式。宗教是社会的意识形态,其演进和发展取决于经济基础,同时反作用于社会发展。
宗教的社会作用,首先表现在它是对人类文明进步的推动作用。宗教是人类文明进程中长期存在的重要现象,并随社会发展而不断调整和改造,具有社会的适应性。其次是对社会、民族团体的凝聚作用。宗教使民族具有凝聚力,民族使宗教具有生命力。宗教作为意识形态,是对社会经济政治的反映,各种宗教信仰都有自己的价值取向,不同宗教信仰体现出不同价值观念的根本对立。
在经济全球化、政治多元化、社会世俗化多重矛盾作用下,宗教更深地卷入各种冲突中,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宗教是主张和平的,但打着宗教旗号、利用宗教制造冲突的事件频频发生,甚至某些宗教教义被扭曲成仇恨和对抗的根据。对此,宗教界及国际社会越来越意识到宗教间要通过对话消除矛盾冲突,共同维护世界和平而努力。推动宗教对话的政治家和宗教学家的目标,就是要在承认、尊重并保持宗教文化多样性的同时,发掘出能够普遍适用和遵循的伦理准则,寻找能够拯救人类道德滑坡、消除暴力和冲突、建立公平的经济秩序与和谐的人际关系的途径。
上述谈及的都是宗教对于人类和社会国家大范围的影响和作用,缩小到我们个体,宗教信仰对于我们的人生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信仰为人生提供终极基础。这里的“终极”,既指世界的绝对和根本,也指人生最高的意义和最重要的价值。作为一种哲学范畴,宗教信仰,都具有追求“终极”并以之为生活支撑和意义诠释的显着特征,表示着人对终极关怀的渴望,它给人注入神圣的目标,引导人去反省自我、超越自我、塑造自我、完善自我、实现自我,从而为人的生活提供情感、意欲、愿望、行动等的根基。是一种精神的仰望和生命的活水,是人的精神柱石,是人的全部价值意识的定向形式。
信仰为人们提供“应当的应当”。作为评价主体价值观念体系的深层内核,是价值评价活动的大前提。信仰从它的生成那一刻起,就满足着人的超越现实指向未来的理想性需要,信仰一生成就本然性地获得了‘纯正性’的价值本性。
信仰对道德进行聚合和圣化。每个人无论他是否具有宗教倾向,都有自己最终的假定前提。因为这些前提对他来说是真实的,这种假定前提不管是被称为意识形态、人生观、观念或者仅仅是对生活的一种直觉,都对属于他们的所有行为产生了创造性的压力。这种内驱力推动人去从事德行,使自己在道德实践中体悟到人生的尊严和神圣,并将各种具体的道德行为组织起来形成系统。
信仰给人生带来无限希望。任何信仰都指向未来,指向所求的方向,指向可望不可及的理想。形成某种信仰,表明人决心按自己已有的某种理念来生存,表明人愿意自觉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表明人希冀按自己的愿望来改造心灵、改造自己、改造人生和改造世界。信仰来自于人的内在需求和对崇高美好的盼望,信仰充满着希望,或是对生命的希望,或是对爱的希望,或是对正义的希望,或是对和平、和谐、同情以及真、善、美的希望。
信仰使人生获得真正自由。只有人,才有信仰,只有有意志、有选择、有精神追求的人才有信仰,因而信仰是最具人性化的精神之物,它在本质上是自由的。任何崇高的信仰,都意味着人对有限的超越,意味着真正的人性的复归和人的自由的发挥。正是在信仰中,人的精神乃至整个生命都向真、善、美的神圣价值尺度全面开放了,人主动地、自觉地、心甘情愿地拥抱“绝对”并归顺到“绝对”之中,与自己追求之物合而为一,或者说,使永恒无限侵入自己的有限生命之中。在信仰中,人将实现真正的自我,获得真正的自由。
这就是信仰的力量,无时无刻不围绕在我们身边。在大我和小我的和谐下,我们得到灵魂的自由与性情的挥洒,拥有无法战胜与超越的信仰,我们定会披荆斩棘,无惧风霜。
参考资料:《宗教的意义与终结》Wilfred Cantwell Smith[加]
《信仰与觉醒——生存论视域下的信仰学研究》黄慧珍
《宗教信仰与民族信仰的政治价值研究》彭时代
《信仰、革命和权力秩序》李向平
《青年信仰与宗教文化》李素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