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从根源抓起_反腐倡廉从我做起

2020-02-25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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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从根源抓起

化工学院A092124吴盼

内容摘要:腐败问题如今日益严重,加强反腐倡廉越来越重要和紧迫。执政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和理解。反腐倡廉应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为完成中共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证。

关键词: 反腐倡廉根源措施意义

腐败天然就有隐蔽性、对抗性、反调查等特点。如果不加紧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和推进政府的体制改革,腐败现象就将继续严重威胁国家的发展和稳定。反腐倡廉建设应贯穿于社会主义经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各领域。任何事物均有其发生发展的内在必然性,腐败亦是如此。我们要达到惩治腐败、治病救人的目的,首先必须清楚了解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只有了解了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才能对症下药、标本兼治,才能实现根治腐败问题的最终目标。

一、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

腐败是古今中外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的现象。腐败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有其产生、发展、蔓延与泛滥的一个过程。在初期,腐败主要表现在受点小礼品、吃喝玩乐等,随着受贿数量的增加,腐败的性质也会随之改变,接着,一个人腐败还会影响到他人,人人一起腐败。甚至出现集体腐败现象。腐败问题产生的根源总结起来又四方面。

腐败问题是思想根源问题。思想决定行动,有什么样的思想就有什么样的行动!贪官之所以“贪”,是因为他没有正确的思想,抵御不了“名,利”的诱惑力,从而产生了贪污腐败的行为。掌握一定权力的人自己思想已经变质,已经经不起金钱美女地位声誉及其他一些东西的诱惑,这是自在因素,很多腐败分子被抓后反省时常说,自己当年也是怎么怎么的革命,但最终却禁不起什么什么的诱惑,以致走上犯罪之路,这是不正确的,蚊子不叮无缝的蛋,如果不是自身素质不够,应该能抵挡得得一些诱惑的,这是一个干部的基本素质。当年毛泽东同志反腐败斗争之所以有效,与强调思想上反腐败是直接相关的,当然,思想上反腐败很难掌握,所以当年的反腐败虽然有效却存在着激进与过头的做法,这是不可取的。

腐败问题是社会价值观念问题。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旧体制的某些做法还在起作用的情况下,经济活动很容易受到权力的左右,给权钱交易打开了方便之门。同工不同酬、地区差别、行业收入差距等等拉大了贫富差距,贫富不均现象十分突出,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公务员的收入比较低。一些公务员对收入低和不同部门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收入差距较大的现象不满意,造成一些人心理失衡并动摇一部分党员的信念,致使这些人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发生变化,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自觉或不自觉地走进“金钱至上” 1的误区。以前,我国社会价值观提供的是大公无私,公而忘私,但现在提倡保护私人财产,提倡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由于我们没有及时地跟上社会价值观上的讨论与辩析(对社会、特别是干部在价值观方面的教育与培养不够),所以,“人不为已,天诛地灭”,“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职位是暂的,钱是自己的”等一些价值观泛滥成灾,社会腐败风气实在不良;特别让人注目的是,纪检部门在划分受贿时竟然以拿点易耗物品(如吃掉的烟、酒)不计入受贿金额的做法,使得更广大的干部大行吃喝之风,上酒家、舞厅、包厢成为干部正常的工作活动(而百姓正是因此更加断定国家根本不想反腐败,而且这种腐败造成的资金浪费因其范围广大而数额更为巨大)。

在这样的社会价值观指导下的干部时刻承受着腐败诱惑的困扰,只有那些能与社会不良风气作斗争的人才有可能抵抗住腐败的社会干扰,大多数人是随波逐流的,自然也容易走上腐败之路了。

腐败问题是权利不受约制问题。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移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目前,我国权力分配过于集中,民主集中制得不到体现,对于关系个人利益的重大问题,如人事任免、大额经费开支等等,往往是少数人说了算或个人说了算。我们目前的干部仍然有地下工作的传统,做什么都是暗箱操作,这样,一些干部自然会产生“瞒天过海”捞一把的念头,而且,事实上,极大多数的腐败行为是极其安全的,被查处的腐败事件确实是极少数的,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干部个人负责制是对的,但应该是负的责任,而不是个人权力负责制,这一点常因为叫责权利统一而被一些当权者混淆起来。改革政府时一定要注意,权力必须受制约,行政必须在阳光下进行,要尽最大可能让行政公开化,这是杜绝腐败的重要条件。另外,我们的纪委、法律部门的管理由于其附属于地方政府(没有相对独立性)而便其监督作用大受影响。

腐败问题是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问题。目前应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和代民说话的功能。很多腐败问题在初期已经被百姓发现,但没有正常的途径来指正、来披露,结果使得腐败问题一直要到极其严重时才能被上级有关部分查处。

二、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

腐败是党之大敌、国之大敌、民之大敌。党风的好坏关系人心向背,而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兴亡的根本因素。党的执政地位,既为我们党提供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条件,又增加了脱离群众的危险。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如果不坚决反对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会走向自我毁灭。必须从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永葆党的先进性。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反对腐败。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好;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牢;只有坚决反对腐败,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党的性质,实践党的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问题,也是我们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完成中共十七大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强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党的十七大作出的各项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供有力保证。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勤政,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党要站在时代的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牢牢把握“两个重点”,扎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本质要求,力量所在和政治优势。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能不能取得实效,归根到底要看我们党的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对人民群众的态度、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如何。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是对党的作风好与不好的最高裁定。因此,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坚决反对和防治腐败,把党建设成为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利于建设一个廉洁的政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我们政府的基础,就是要建设一个务实、高效、廉洁、让人民放心和满意的政府。而一个廉洁的政府尤为重要。因为只有一个廉洁的政府、得到人民信任的政府才能够一心一意促进经济发展,才能够采取各种措施实现社会公正。而且政风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党风的好坏既对政风和社会风气状况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也直接反映着党的执政能力的高低。

一个廉洁的政府对于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推动党和国家的事业不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既要靠把经济建设扎扎实实地搞上去,又要靠把反腐倡廉工作切切实实地搞好。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一些腐败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严重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基础。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把反腐倡廉作为重要内容,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持之以恒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我们党经受住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的执政能力同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切实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三、如何从根源反腐倡廉

反腐倡廉要从根源抓起,,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反腐倡廉应坚持党的领导,以党治党。中国无论是搞民主改革还是反腐败工作都必须保证一个根本前提,那就是国家稳定。而只有做到“以党治党”国家政

权才能稳固,我们才能有机会探索适于我们的民主改革,适于我们的反腐败方式。在反腐倡廉过程中应强调基层党员对领导的监督和基层党员的民主权利,扩大基层民主,加强对基层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坚持党的领导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政治保证,各级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完善总体部署,加强工作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努力实现思想观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质量和水平。反腐倡廉应在法律上采取特别措施,依法治党。在以法治党的过程中首先要强化司法机关的独立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将司法机关的经费独立出来,单独列入国家预算,由中央财政统一划拨。我国现行的司法机关没有独立的经费来源,办公、办案经费及物质保障完全靠地方财政拨款维持。这非常严重地影响了他们执法的公正性。所以强化独立性的第一步和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解决司法机关的经费来源。这种情况下,实际上是党内部分权利从政府转到了司法机关,而司法机关是受中央管的,这就实现了在法制条件下的“党要管党”,党就受到了法律和党的双重管理。既保证了党的权利的集中,又实现了“党内民主”。依法治党其次要加强法制建设,重法制廉,邓小平同志指出:“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当前,我们要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法律、制度上来保证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沿着法制的轨道健康有序的进行。

反腐倡廉应加强制度建设,解决制度问题。解决制度问题就要解决权力过分集中而又不受制约的问题,只有权力受到制约,才能够从根本上防止腐败的滋生。因此,反腐倡廉应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在反腐倡廉的过程中,推进权力的阳光运作,把过于集中的权力适当合理进行分散;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规范和制约,对行政处罚的罚则进行了细化;充分利用党务政务公开平台,对权力进行定期公开、随时公开、点题公开、专题公开,并通过民主评议督查各单位权力清理是否到位、公开是否到位、风险查找是否到位、防控措施是否到位。通过全面清权、依法减权、科学分权、规制限权、公开“晒”权和民主评权,确保了权力的阳光运行。同时,在政府改革时抓好权力分配与监督问题,尽可能不要再留下重大权力监督盲点,在责任、权力、利益问题上,要在明确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同时,确立责任是人个负责制、权力是监督行使制、利益是社会监督制“三制”统一,要让三制观念深入公务人员的心里。

反腐倡廉应加强思想教育,改变思想根源。因此,要倡议进行社会价值观讨论,引导全社会的反腐败观念。现在社会有点正邪不分,鱼目混珠,缺少正气,这很危险。腐败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要在全社会开展反腐败的大讨论,树立正气,主张正义。特别对公务人员(不仅仅是公务员),要象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一样,进行不流于形式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肃官场纪律,不要空喊做人民公仆,要务实,做让百姓信任的公务员。其次,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思想上进行反腐败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高中级干部不

断加强世界观改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践行共产主义道德、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要继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建设思想,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在全党进行普及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重点学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加法制观念,坚决同腐败现象做斗争。

总之,反腐败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惩处是手段,监督是关键,改革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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