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案例9:药家鑫案_药家鑫案例分析

2020-02-27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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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案例9:药家鑫案 【案例呈现】

2010年10月20日23时许,被告人药家鑫自驾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西安,当行驶至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时,撞上前方同向骑电动车的张妙,后药家鑫下车查看,发现张妙倒地呻吟,因怕张妙看到其车牌号,以后找麻烦,便产生杀人灭口之恶念,遂对倒地的被害人张妙连捅数刀,致张妙当场死亡。杀人后,被告人药家鑫驾车逃离现场,当车行至翰林路郭南村口时再次将两行人撞伤,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有数据表明,网友的民间道德谴责舆论空前激发,呈现出群情激愤的态势,在腾讯网组织的“你认为药家鑫是否应判死刑”的调查中认为“该判死刑”的人数为159388,支持比例为96%,8198名投票网友认为“不该判死刑”,反对比例仅为4%。

庭审现场500名旁听公民收到了一份特殊的问卷,问题包括“您认为对药家鑫应处以何种刑罚”等。“庭审前向旁听公民征求量刑意见,以前中院也做过,这次是中院发放调查问卷数量最多的一次。”西安市中院一位法官称,鉴于药家鑫案影响重大,受到舆论积极关注,法庭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听取不同意见,确保判决更加公正。

【案例点评】

本案例的特点是:第一,大学生交通肇事后故意杀人;第二,社会舆论繁荣、社会监督无序;第三,社会舆论干涉司法。药家鑫肇事后又杀人,这是事实。但故意杀人罪有四种量刑标准。为什么药家鑫被判处死刑?如上面呈现材料里所说,这里面有社会舆论对司法的强大影响作用。当个案演变为公共事件,司法便难逃受舆论关注的命运。问卷调查作为量刑参考,这显然是要为将来的判决寻找正当化依据,这种投石问路的做法旨在以民意作为分散压力的手段。网上舆论监督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保护公民的知情权,遏制司法腐败,这些是积极作用;但网络媒体也有一些问题,监督无序,有些信息失实、恶意炒作、误导他人,甚至存在网络审判,影响我们正常的司法审判。因此要坚持法律至上、维护法律权威、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教学建议】

第一,本案例可用于第一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第三目“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部分教学的反面案例,法治和德治的相互结合是两者各行其道,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做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而不是在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时动情、开恩。本案例也可用于第二节第二目“法治思维的基本内容”部分“法律至上”的教学。

第二,可以组织学生讨论:社会舆论该如何行使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在讨论中深化对问题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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